关于理发店恢复开放的通告
关于理发店恢复开放的通告
(2022年疫情防控第13号通告)
为满足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经综合评估,决定自即日起对全市(封控区、管控区、强化管控区域除外)理发店恢复开放。期间,理发店(仅限洗剪吹服务)须落实好如下防控措施:
一、做好开业准备。对营业场所进行彻底消杀、清洁,配备扫码枪(或申领“场所码”)、消毒剂、医用口罩和测温设备,门口及店内营业区域配备监控设施。工作人员须接种2针以上新冠疫苗、无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管理,做到核酸检测“两天一检”方可上岗。开业前,须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签订承诺书。
二、合理限定客流。引导顾客预约、错峰理发,同一时间内室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理发师人数。
三、严格入店查验。安排专人负责,对顾客、工作人员等进入人员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查验苏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码登记等措施,上述防控措施均符合要求的人员方可进入。
四、加强内部管理。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等级口罩,顾客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更高防护等级口罩。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张家港。鼓励采用非接触式扫码付款。
五、落实日常消杀。每日早、中、晚三次对收银台、座椅、物品存储柜和操作台等公用设施设备,以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日志记录。保持门厅和顾客等候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室内确保有效通风换气;理发用具以及顾客用品(毛巾、围布等)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理发店业主、工作人员、顾客不履行上述疫情防控责任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张家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
戳这里
延伸阅读
●关于解除凤凰镇强化管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疫情防控第11号通告)
●关于恢复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活动的通告(2022年疫情防控第10号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卖、跑腿、生鲜等平台(企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疫情防控第9号通告)
●张家港市关于实施分区分类差异化管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疫情防控第8号通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来(返)张家港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号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