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开招聘25人公告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开招聘2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总部员工队伍建设,加强干部交流,增强队伍活力,结合总部各部门岗位空缺情况,集团公司决定开展总部公开招聘工作,面向集团公司系统各直属单位和基层企业公开选拔优秀干部员工到总部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
1.办公室(党组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政策研究处专责1名、综合处专责1名。
2.战略规划部:项目开发二处专责1名。
3.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部):干部管理处专责1名、总部人事处专责1名、干部监督处专责1名、劳动组织处专责1名、绩效薪酬处专责1名。
4.财务资产部:预算处专责1名、资本运营处专责1名、资金处专责1名、金融处专责1名。
5.生产技术部:燃机管理处专责1名、技改处专责1名。
6.工程建设部:水电工程及移民处专责1名。
7.安全环保部:电力安全监督处专责1名。
8.科技信息部:科技处专责1名、科工业务处专责1名。
9.党建工作部:思想政治工作处专责1名。
10.巡视办(监督部):综合处专责1名、监督处专责1名、机关纪检处专责1名。
11.审计部:质量管理处专责1名。
12.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企业改革办公室):改革处专责1名。
13.群团工作部:团青工作处专责1名。
二、基本条件与任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
2.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一般应具备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有直属单位(或基层企业中层及以上职位)任职经历。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适当放宽。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名组织人事、党建、巡视(监督)等职位的人员应为中共党员。
5.应聘人员应无任职回避情况。即与总部员工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非近6年内调出或退休总部员工的子女或配偶。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除以上资格条件外,各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登录http://hdzbgwzp.zp-pt.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8日止。
四、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及测评
报名截止后,集团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如某岗位报名不足3人,则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入围者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情况确定测评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二)组织考察及试用
1.确定考察对象。按照测评成绩,取各岗位前3名作为考察对象人选。
2.组织考察。考察方式按照总部员工调前考察程序进行。首先考察测评成绩第1名的人选。若该人选符合任职条件,其他人选不再考察。若该人选不符合任职条件,再依次考察成绩排名第2、第3的人选。
3.试用。拟聘人选确定后,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问题的,选调集团公司总部试用6个月。试用人员试用期间在原单位的岗位职级保持不变,薪酬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负责。
(三)正式录用
试用期满后,经征求用人部门意见,拟聘人选胜任岗位工作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胜任的,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x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13520368027
详情请浏览:
http://www.rszkw.com/shengfen/gqzp/2021-04-26/46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