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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你们好!

家庭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环境污染源之一,多数过期药品中含有化学元素,甚至有毒物质,容易分解、蒸发,散发有毒气体,造成室内环境污染,严重时还会对人体产生危害,部分药品过期之后药效减退或者失效,甚至会产生毒性,如果继续服用,会成为家庭用药的隐形“杀手”,严重者会引发过敏和休克,对人体造成危害,轻则延误病情,重则危及生命;如果把过期药品当作生活垃圾随意处理,随手乱扔,会对空气、土壤和水源环境造成直接污染;家庭过期药品如果随意丢弃在生活垃圾中,还会被一些不法分子捡去,他们会把整盒没有使用过的过期药品拿回去改换包装再次流入消费者手中,这样患者服用会对身体产生很大危害。


为净化我们的生活环境

共同维护用药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

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公益活动

现向广大市民朋友

发出以下倡议


加强安全、合理用药的意识,切勿盲目囤积药品,避免长期未使用造成过期失效;


强化社会责任意识,不将过期失效药品随意丢弃,以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树立法治意识,不将家中剩余药品随意转卖给他人,更不能卖给非法收购药品的人,以避免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每个家庭应积极行动起来,养成定期清理家庭小药箱的习惯,积极参与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中来,以家庭为单位收集归纳变质或过期药品,并送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名单附后),我们将统一集中销毁;


请大家积极宣传有关变质或过期药品合理回收的意义,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参与回收活动。


如您遇到非法收购药品的人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我局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扬州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附:扬州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




扫码下载查看具体名单




END


上期精彩


@市场主体  信用修复“零跑腿”,快来“网上办”!


审  稿:蒋   斌编  辑:  钱佳敏发  布:柏玮娜来  源: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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