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总结:法庭事实调查,如何明确诉讼请求、举证和事实发问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上海一中法院 Author 单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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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体现在整个司法过程中,大致分为“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不同阶段。准确确定事实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故法庭事实调查是判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先决条件。参与法庭事实调查的审判人员与诉讼参加人(主要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从尽可能将法律事实重合于客观事实的角度而言,目的相同,各自应共同配合,在审理中发挥不同的作用。民商事案件法庭事实调查的展开,通常按照原告(或上诉人)陈述诉讼请求、被告(或被上诉人)答辩、法官归纳固定无争议的事实及有争议的事实、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的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当事人相互发问、法官就相关事实进行发问的程序推进。为了有质高效地完成法庭事实调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需诚信、理性地阐述案件事实,审判人员需要引导诉讼当事人把纠纷事实加以整理,以形成判决基础的法律事实。本文主要针对法庭事实调查中关于如何明确诉讼请求、举证和事实发问作简单梳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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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单珏 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
来源 | 上海一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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