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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 刘尚希:发展数字经济,不要急着考虑设置“红绿灯”

图灵财经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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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经济增长下行的压力下,很多人已经把数字经济看成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与此同时,高层也对数字经济连续发声,全国政协为此专门召开了“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

日前,百度财经联合北大国发院邀请专家,共同就数字经济的关键问题进行探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到了数字经济时代,工业化时代的监管思路已经不完全适用了,需要摸索适应数字经济、数字平台企业的新的监管思路、监管方式。在他看来,凡事按照规定动作来,就很难实现创新。创新是在无人区,在没有人带路的情况下发生的。刘尚希表示,数字经济是不断创新的过程。如果路都没有,也就不需要提前安装红绿灯。

数字是重要的生产要素。目前,我国是数字大国,也是数字经济大国,但只是“大国”并非“强国”。要从“大国”变成“强国”,就要进一步通过改革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这次会上(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大家讨论得非常热烈,包括发展与安全的关系问题。安全非常重要,不安全当然是风险,但发展得慢也是风险,而发展最终可以为安全全面兜底,因为安全要靠技术迭代升级、数字经济产业生态聚合和国际竞争力提升等多方面发展来保障。这一点,目前已经形成共识。

中国的优势是市场规模超大、人口数量大、数字资源非常丰富。要进一步挖掘数据资源,把数据资源变成数据资产、数字产品并转化成各种应用场景,这会涉及到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及监管的进一步完善。


不安全是风险,

不发展、发展慢更是风险

人类文明在经历了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进入数字文明。从工业文明到数字文明,经济形态也从工业经济发展到数字经济。数字经济应被理解为经济形态的新形态和新趋势,而不是现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一个新类别由于目前数字经济还没有完全发展起来,所以我们在理解数字经济时把它视为现有国民经济中的一个类别,比如我们常说“数字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是多少”。这是暂时的。若从发展趋势来看,以后主导的经济形态将是数字经济,现在的工业经济都将被数字化而变成数字经济的基础,而不再是主导的经济形态。等到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后,整个国民经济都应当是数字经济形态。此时不仅经济数字化了,社会也要数字化,我们会迎来数字社会,人类会进入数字文明。因此,当数字经济还处于尚未成熟阶段时,它可以被视为国民经济的一部分,但从它的发展前景来看,它应当是相对于工业经济而言的一种全新经济形态。只有这样去理解数字经济,我们才能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之间的关系。

数字平台是数字经济的微观基础之一。工业经济的微观基础是企业、工厂,而数字经济微观基础的主要组织形态就是各种平台。平台企业是数字经济的神经中枢,如同企业、工厂之于工业经济一样。这是数字平台和数字经济的关系。

关于数字平台的治理和数字经济的治理,前者是从微观来看,后者是从整体来看。工业经济中对企业的管理,是需要企业遵守技术和安全规范,并通过国家监管来保证生产安全、消费安全。到了数字经济时代,工业化时代的监管思路已经不完全适用了,而适应数字经济、数字平台企业的新的监管思路、监管方式仍在摸索之中。

目前数字经济发展尚不充分,很多问题只有等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才会充分暴露,很多问题也要依靠数字技术本身发展起来之后才能被解决。比如,保护个人隐私要靠技术进步,有了隐私计算技术就可以实现对数据“可用而不可见”,既保护个人隐私又让数据得以流通和使用。保护数据中的个人隐私,不是简单用法律和行政监管手段就可以很好地解决的,过多的禁止或行政许可,那只会妨碍数据的流通和使用,而数据只有在流通和使用中才具有价值。因此,对于数据的治理和监管问题,其答案最终蕴含于快速的技术迭代升级中,蕴育于数字产业的发展中,蕴育于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发展中的问题,最终要靠发展来解决。

数字经济中技术的迭代升级速度相当快,可谓“一步赶不上就步步赶不上”。这需要要给数字平台、数字经济足够的发展创新空间,否则数字经济就面临发展放缓甚至停滞的可能。从国际竞争的角度来说,数字经济发展放缓就意味着国家的安全隐患增加。

从“俄乌冲突”可以看到,俄罗斯的信息数字技术和西方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因而陷入被动。因此数字技术能否实现快速升级,涉及到国家安全、产业安全和国家经济竞争力。

在数字经济时代,不仅是制造业,各产业发展都要数字化,由此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在制造业,有了工业互联网平台和虚拟制造,产业效率可以大幅提升。在金融业,只有当数字金融成为一种新形态,我国金融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才能进一步增强。在服务业包括公共服务领域,政府数字化建设才能大幅提高政府的效率。

目前,我国的数字经济是“大而不强”,正面临与美国拉大差距甚至被其他国家超越的危险,因此我们要有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紧迫感。面对安全和发展,我们看问题要分清主次,解决问题要有层次,要把发展摆在首位,把解决安全放在发展中来考虑,发展是第一要务,要通过发展来解决安全问题。

数字经济治理,要避免合成谬误。现在涉及数字经济治理的政府部门大概有二十多个。各部门站在不同角度加强对数字平台和数字经济监管,其动机和出发点都是希望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但在多方监管中又无意识地造成合成谬误,阻碍数字经济发展。如何解决合成谬误问题?这是当前数字经济治理中的关键。

如何支撑平台的创新活力?

企业是研发创新的主体,研发创新离不开资本支撑。在研发过程的不同阶段,需要不同形态的资本来支持。比如初创期需要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到中后期需要一些权益性基金、风险投资跟进。

从现实来看,资本对研发创新具有孵化器的作用,助推研发技术成果产业化以及变成现实生产力。研发和资本不能分离,离开了资本的研发,即使成功了,也可能只是单纯的技术创新,可以展览,但难以通过产品化、市场化转化成为现实生产力。

目前出现问题的地方涉及资本如何规范。关于资本规范,大家谈到较多的是针对资本的“红绿灯”。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国家也早已明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上的禁止性条款是不能触碰的“红灯”领域,而“绿灯”领域需要审批和行政许可。从发展趋势来看,负面清单会越来越短。从法治角度考虑,资本规范需要和平台企业创新有机融合。

数字技术的迭代升级很烧钱,投资者只有看到未来产业的前景才会愿意投入。同时,独角兽企业越多,意味着创新越多,最后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可能性就越多。产业孵化的过程是从一个想法、研发、产品、市场化到最后变成产业的过程,这个过程一直需要资本持续跟进。从这一点来讲,创新和资本不能分开。不能一方面强调创新的重要性,一方面对资本的“红绿灯”设置又是另一条思路,那会出现合成谬误或分解谬误,最终可能导致数字经济发展放缓。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与资本健康发展,二者要有机结合起来,不能当成两个问题去分别对待,否则又会出现新的问题,为数字经济发展带来更大风险隐患。

数字经济要尽可能少用那些针对工业经济的监管措施,避免刻舟求剑,要与时俱进。如果缺少反思、风险评估和审慎包容,很可能会陷入好心办坏事的结局。比如数据确权的问题,原始数据大多是行为数据,要确权给行为人非常难。采集上来的原始数据若不进行加工处理,也就不具备任何价值,即使确权也没有意义。另外,原始数据中包含的信息维度很多,通过加密计算等数字技术既可以保护个人隐私又可以让数据实现价值,还可以激励数据的流通和使用。这意味数据确权,依赖于新的数字技术手段,而非法律条文和行政措施。

工业经济的监管方式整体上在数字经济治理中行不通,因为工业经济的时间、空间都是分离的,而数字经济的时空是一体的。也许从我国的会计监管改革中可以找到一些启示。计划体制时期对所有行业都制定了一套会计制度,对企业记账核算做了严格的规范要求;市场化改革之后,只发布会计准则,允许企业根据会计准则和行业特点设立自己的账簿体系和会计制度。会计监管重在建立新规则和进行引导,而不是绑住企业的手脚。这样企业既不违反会计准则,又可以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制定自己的会计体系和会计政策,以满足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如此一来,监管在宏观上有方向、有规则,微观上放开、分权,经济就活了。

针对数字平台治理,可以借鉴ISO社会责任体系和ESG(环境、社会和治理)理念去引导,从宏观上管住而不是在微观上对所有事项、行为都去监管。一旦落到微观行为监管,其创新就很难有内在动力了。而当监管所带来的合规性成本大到一定程度,创新就会停滞。对资本、平台、算法和数据采集等一系列监管都应当从宏观上去考虑,从规则上去引导,最终让行业形成自律。只有这样才可以既做到规范,又实现发展。

对创新来说,应该是“在发展中规范”。凡事按照规定动作来,就很难实现创新。创新是在无人区,在没有人带路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都规范了,都有路径了,那就不是创新了。在发展中规范、创新,在创新中规范。

有路才能安装“红绿灯”

做强、做大数字经济,还要对一些基本问题、基本概念深化认识,尤其是对数字经济的认识。现在有一种说法是“要加快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融合”。这里将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视为一个对立关系,但未来的经济形态都是数字经济,因此和数字经济相对应的概念是工业经济,而不是实体经济。否则,要么逻辑上不通,要么就会无意之中造成数字平台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对立,不利于数字经济的发展。

从发展过程来看,现在以工业经济形态为主,以后会以数字经济形态为主,并且数字经济会逐渐替代传统工业经济,农业和工业会一起变成数字经济的基础并在数字化过程中不断升级,最后传统工业就不存在了。因此,数字经济应是和工业经济而不是和实体经济相对应的概念。

数字经济是不断创新的过程。如果路都没有,当然也就不需要提前安装红绿灯!要开拓一条新路,没有现成模式可以照搬,谁也不知道未来的数字经济会是什么样子。等创新到一定程度以后,等创新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并形成产业后,再考虑设置“红绿灯”问题。即便设置“红绿灯”也是涉及少数领域,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红灯就是负面清单,绿灯就是行政许可。

既然数字经济代表未来的经济形态和增长潜力,那就需要不断地鼓励创新。在这方面,要继续走好群众路线。创新要靠群众路线,经济发展、经济建设也要走群众路线。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群众,让他们去配置资源、去创新,经济才能充满活力。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更应当贯彻群众路线。一旦把群众路线走好了,很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文字来源:根据研讨会实录整理

转载自: 原子智库-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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