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临床医师、麻醉医师等16人公告!
医护招聘温馨提示: 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临床医师、麻醉医师等16人,报名截止至2020年10月31日。请大家提前进行简历、笔试及面试准备哦~
一
招聘单位介绍
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是淮安市肝病、结核病、艾滋病定点救治医院,淮安市传染病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徐州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和硕士研究生培养点,上海中医药大学肝病临床研究基地,中国肝炎基金会乙肝母婴零传播工程项目医院。近年来,医院先后获得“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院占地106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设置床位400张,拥有职工420多名,其中高级职称70余名,硕士研究生20余名。现设置肝病科、结核科、感染科、内科、外科、妇产科、皮肤科、重症监护室、体检中心、肝癌微创综合治疗中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二级门诊等临床科室,开设12个病区。肝病科和检验科是淮安市临床重点专科。其中,肝病科为江苏省肝病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医院拥有美国GE磁共振、飞利浦64排128层CT、西门子DR、奥林帕斯支气管镜、PCR基因扩增仪、奥林巴斯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人工肝支持系统等先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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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聘需求公告
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三级乙等专科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生16名(编外聘用,待参加编制考试可入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三、招聘程序和办法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投递自荐材料,7个工作日后由医院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分批组织考试,招满后不再接受投档,投档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人事科联系电话:0517-80321809,电子邮箱:jshasyrsk@163.com。2.由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择优确定并电话通知参加考试人员。3.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通知时间到医院人事科现场确认报名,联系电话:0517-80321809。(1)《2020年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下载后用A4纸打印,除签名须由应聘人员手写外,其他表格内容均须以电脑录入方式填写完整)。(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5)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6)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4.报名地点: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3楼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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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1.笔试(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报名成功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含3倍)的免笔试。(2)笔试完成后,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该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3)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1)面试重点考核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素质和能力。(2)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3)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总成绩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体检由本院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1.在体检及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就业)协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按期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到后不再递补。
四、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为编外聘用,工资待遇参照编内人员执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确认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未按期取得与岗位职责要求相关资格者,医院将不再聘用,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及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监 察 室:0517-80321866咨询电话:人 事 科:0517-80321809本公告由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2020年 5月26日
来源: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网址:https://www.hassy.cn/xwdt-2.asp?ID=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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