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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2021年度招聘医疗、中医、药学、检验、行政等​68人公告!

医护招聘温馨提示:山东省千佛山医院,2021年度招聘医疗、中医、药学、检验、行政等68人,报名截止至2021年6月3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成立于1960年,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慈善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预防、急救于一体的省级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并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单位”“人文爱心医院”等荣誉称号。


目前,医院占地7万余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3万余平方米,现有在职职工3991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600余人,其中双聘院士5人,泰山学者10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2人,享受国务院特贴、国家卫健委突贡专家、省突贡专家9人,齐鲁卫生与健康人才6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1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5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计划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学科评审组二审专家3人,省中青年科技重点人才1人。各类学术组织兼职广泛,拥有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1人,山东省医师协会、山东省卫生经济协会、山东省研究型医院协会会长3人,省医学会、医师协会、省护理学会等省级学会分会副主任委员以上100余人,博士生导师54人。


医院入选国家呼吸系统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储备库名单,现为国家卫健委心血管病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冠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单位、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耳鼻咽喉内镜与微创专业 培训基地、直肠腔镜微创(TEM)外科培训基地、国际伤口造口治疗师培训基地、中国深静脉血栓VTE防治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口腔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呼吸临床研究中心核心单位以及呼吸病学专修基地和肺功能单修基地。临床护理为国家卫健委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脑病专业联合中医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被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中风病科、康复医学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单位。医院被确定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及省级呼吸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山东省肺癌研究所、山东省呼吸疾病研究所、山东省神经免疫研究所、山东省麻醉与呼吸重症研究所、山东省肾病研究所5个研究所获得上级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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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68 人,专业技术岗位 58 名,其中中级岗位2名,初级岗位56名;管理岗位 10 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6日以后出生)。5、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5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如暂时无法取得可先报名,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二)岗位条件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官网(http://www.sdfmu.edu.cn/)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sdhospital.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所需材料及电子版直接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组织人事处201房间报名,我院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报名材料包括:(1)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各项原件及其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外语等级证书及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的各项原件及其复印件。(5)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供由培养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7)有本人签名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PDF格式及纸质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PDF格式及纸质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格式)、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现场提交所有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按照上述顺序放入以“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现场提交。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组织面试、笔试工作。1、面试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医院网站。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2、笔试笔试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岗位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医疗类、中医类、检验类、药学类岗位笔试为卫生类考试。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四类分别命题。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医院网站。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组织人事处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31-89269578地址: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8号楼南座201房间,组织人事处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2021年5月26日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址: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05/645477d2-c631-4bae-a80a-534306b13ed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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