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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招聘公共卫生医师、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等应届毕业生4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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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招聘温馨提示: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招聘公共卫生医师、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等应届毕业生42人,报名截止至2021年10月31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实施市政府卫生防病职能的公共卫生核心专业机构,集疾病预防控制与应急、监测检验与评价、应用科研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综合防治与健康促进为一体,旨在预防和控制危险因素、疾病、伤害和失能,提高全人群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在继续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同时,积极开展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重点加强疾病预防的技术决策、信息综合、防治实施、应用研究和预防服务等功能。按预防医学专业设置传染病防治部、慢性病防治部、环境职业卫生部以及下属的多个专业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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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实施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核心专业机构,是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二)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

  (三)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二、招聘岗位与职数

  (一)公共卫生医师初级岗位,拟招聘数28。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初级岗位,拟招聘数14。


  三、招聘对象与岗位职责

  (一)公共卫生医师初级岗位

  1.岗位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开展疾病与公共卫生监测;指导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其他公共卫生医师所需承担的职责。

  2.招聘对象

  具有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卫生毒理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初级岗位

  1.岗位职责

  包括微生物检验、病原生物检验、理化检验、分子生物检测(常规DNA序列分析,DNA通量测序数据分析等)、结核病病原学检测、放射诊疗技术质量控制检测等。

  2.招聘对象

  具有医学检验、微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动物学、放射医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中心网站的招聘系统

  (https://116.236.221.9:4430/pages/login.html)进行网上注册,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应聘表及相关资料,其他方式投递简历均视为无效,并且恕不接待来电来访。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至10月31日截止。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根据收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初审,按照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择优确定综合测评及面试人员名单,并将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


  (三)笔试与面试

  收到通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综合测评及面试。综合测评和面试的内容主要为与岗位有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综合测评及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选拔合适人才。


  (四)体格检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中心统一组织参加体检。


  (五)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将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62758710-3206

  监督电话:021-62758710-3509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13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址: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1013/t0035_1403033.html

 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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