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2021年招聘医师、护理、科研、医技等3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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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招聘温馨提示: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2021年招聘医师、护理、科研、医技等32人,报名截止至2021年10月25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创建于1947年2月,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省市级妇幼保健院之一。1992年通过全国首批爱婴医院评审。1995年被评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2006年成为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是全国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干部保健指定单位。
医院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按照“改善服务,提高质量,控制费用,便民利民”的工作要求,坚持公益性办院方向,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用精湛的技术和优良的服务为广大妇女婴儿提供高品质医疗服务。医院设有两个院区。东院坐落于高科西路2699号,占地60亩,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西院坐落于长乐路536号,占地1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医院目前开放床位800余张,现有职工1600余人,其中卫技人员占86%以上,研究生导师49名。
医院设有产科、妇科、新生儿科、胎儿医学科、辅助生殖医学科、计划生育科、乳腺科、手术麻醉科、生殖免疫科、宫颈科、中西医结合科、妇幼保健部、放射治疗科、超声科、病理科、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等临床和医技科室。拥有“卫生部四级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 、“上海市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上海市产前诊断中心”。设有上海市母胎医学与妇科肿瘤研究所,上海市母胎医学重点实验室,同济大学医学院转化医学研究中心、母胎医学研究所、妇科肿瘤研究所以及妇婴健康科学中心。建有先进的妇产科专科临床模拟实训中心,授牌“上海市妇产科保健与临床基地”、“上海市妇产科临床培训与实训中心”。在围产保健、产前诊断、疑难孕产妇诊治、早产儿救治、不孕不育诊治、妇科微创、妇科肿瘤综合治疗、妇科泌尿和盆底重建诊疗领域处于先进水平。2020年,医院分娩量2.5万余例,门急诊人次逾152万人次,出院人次5.9万人次,住院手术量5.5万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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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师17名,护理7名,科研人员3名,医技/其他专技4名,管理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医师: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护理人员:具有护士执业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3、科研人员: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博士学历,业绩突出;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医技/其他专技人员:医技或其他专业技术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管理人员: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博士学历;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以上各类人员,具有丰富工作经验者,条件适当放宽。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人才可不受一年居住证限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高科西路2699号人力资源部。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委托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邮箱:shyfy_zp@163.com
联系地址:高科西路2699号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201204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2021年10月19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址: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1019/t0035_1403199.html
● 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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