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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招聘精神科临床医师、精神科诊疗、护理、药师​等2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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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招聘温馨提示:江西省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招聘精神科临床医师、精神科诊疗、护理、药师等22人,报名截止至2021年11月17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69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赣西地区规模最大的精神医学三级专科医院。是国家卫计委重性精神病治疗和预防技术指导基地,江西省精神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系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技术协作医院,南昌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硕士研究生带教点;宜春学院医学院和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实习教学基地。同时,医院为宜春市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市红十字心理咨询志愿队与救援队以及江西省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的挂靠单位。服务范围辐射宜春市、萍乡、新余等近1000万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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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本院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2名,现将招聘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品德好;2、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1、精神科临床医师岗位3名: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30岁以内(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2、精神科诊疗岗位5名(综合物理治疗、心理治疗和心理测量方向):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内(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护理岗位13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8名。护理(助产)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证,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药师岗位1名: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药士及以上职称,30周岁以内(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11月17日。2、报名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凤凰街道中山西路195号(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人事科);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13970509056、18707959871;邮箱:910940308@qq.com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要携带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二寸近期免冠相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市三院主要领导、纪委领导、各岗位对应职能科室负责人和人事科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逐一进行审核,并在报名表相关栏内签署合格与否意见。
五、笔试及面试(技能操作)市三院人事科负责组织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技能操作),笔试、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1∶3的岗位将相应降低开考比例。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市三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在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试用三个月。
八、正式录用试用三个月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合格的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
九、待遇按照市三院试用期和正式录用后的薪资福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十、有关事项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2、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院方有权在任何环节取消其资格或不予录用或终止聘用合同。3、参与资格审查、组织考试面试及体检环节的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整个招聘过程,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负责监督。5、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来源:宜春市卫健委

网址:http://wjw.yichun.gov.cn/news-show-564713.html

 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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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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