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1年招聘创伤急救中心医师2人、放射科技师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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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招聘温馨提示:宜春市人民医院,2021年招聘创伤急救中心医师2人、放射科技师1人,报名截止至2021年12月21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宜春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宜春市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保健及应急救援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江西省设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南昌大学和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临床培养基地、宜春学院临床医学院。
医院设南北两个院区。南院区位于宜春市中山西路88号。北院区位于宜阳新区锦绣大道1061号,占地面积约274亩,总建筑面积163074平方米,总投资约9.1亿元,按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的标准建设,2017年5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是一所功能齐全、设备先进、高智能化的现代化医院,花园式的优美环境,宾馆式的舒适病房,自动化的物流传输,检验结果查询、胶片打印、门诊预约、挂号缴费等一系列智能管理系统和国内一流的专业后勤服务管理体系,给广大民众带来了方便、快捷、高效、舒适的就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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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创伤急救中心医师2名、放射科技师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5、有违反社会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1、创伤急救中心医师:(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取得医师资格证;(3)取得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外科类或未注册);(4)取得外科专业住培合格证书(或通过外科专业规培结业考试);(5)年龄: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放射科技师:(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取得放射技师证;(3)年龄: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二)报名材料: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5、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电话:0795-3237396,手机:13307953079,邮箱:ycrmyyrsk@163.com(四)报名方法: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岗位名称”),或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现场报名。
三、笔试、面试招聘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合格者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1、聘用后,享受编外聘用合同制员工待遇。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4、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5、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
七、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人事科 2021年12月15日
来源:宜春市人民医院
网址:http://www.ychospital.cn/index.php?s=news&c=show&id=2670
● 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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