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律师证被法院踩在脚下!
2019年4月29日,在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勤法警把我的印着国徽的中华人民共和共律师证踩在脚下,刺眼的湿脚印和踏证留痕印在律师证上。
当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借用海东市中级人民的法庭(这种做法很值得商榷),公开开庭审理#青海王建业案#。该案侦查机关在办理王建业案时,认为王建业的长子王正伟涉嫌做伪证,于是以伪证罪抓捕了王正伟,伪证案现在平安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我是王正伟的辩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规定 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我代理的伪证案是#青海王建业案#的衍生案,与该案有重大利害关系,如果王建业无罪,我的当事人王正伟自然无罪。所以依据法庭规则,我是利害关系人,有优先旁听的权利。
为此,我专程飞到青海来旁听该案。所以29日一早,我就带着平安区人民法院张长春副院长给我签字的律师函,证明我是利害关系人;带着打印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带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证,到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
凭着律师证,我顺利通过了警备森严的第一道防线,进入法院安检大厅,但就在这里被拦住了。就在交涉过程中,恰好遇到给我签字的张长春副院长,于是我向张副院长提出旁听申请,张副院长说让我等等。
就在我按他们的规矩等待的时候,见到很多旁听的人鱼贯而入进入法庭。我就知道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的规定优先安排利害关系人旁听。
时间在漫长的等待中消耗着。约9:10,我听见安检的法警说庭审开始了,我找负责安检法警的领导要求旁听,回复“无可奉告”。
人民法院高悬国徽还能不讲法吗?我有足够的依据和理由优先旁听,只要法庭有一个旁听席位,就应当优先安排近亲属和利害关系人旁听。心存幻想的我还是期待着有领导能够过来处理旁听的事情。等待期间,我把律师证和案卷材料放到窗台上,拿出电脑,开始阅伪证案案卷。
约9:20,我听见法警的对讲机喊休庭了,并看见有领导模样的人陆续从楼上的审判庭下来,来到一楼的“执行指挥中心”。于是我抓住这个机会,向各位领导申请,请求按照法庭规则的规定,安排我旁听。
我的申请惊动领导的同时,也惹怒了现场的法警。一个执勤法警的领导,高喊“把他们轰出去”,于是一群全副武装的法警齐上阵,把我和李延朝律师(伪证案王正兴的辩护人)连撕带扯硬生生拖出安检大厅,我说我的东西还在里面,于是他们陆续把我的律师证、案卷材料、背包等扔了出来。
就在一派混乱中,我被门口的法警撕扯裹挟着,等我发现的时候,看见律师证已经被法警扔在门口的台阶上,淅沥的小雨中,律师证上清晰的印着法警的湿脚印,也记录着他们的丑陋与罪恶。
法警是代表法院履行职务行为,当法院把律师证踩在脚下时,法治沉沦或许就要开始了。期待的司法公正,有多大可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如此禁止旁听,#青海王建业案#、伪证案能得到公正审判吗?
2019年4月29日/青海省海东市
来源 莹莹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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