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教育局关于辖区三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和收费要求的公告
为了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保障家长和学员权益,进一步强化对培训收费的监管,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截至11月20日,通过西夏区审批后取得办学许可证,并已在教育局备案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及收费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见附表第一类)。此类机构最迟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在完成登记前,暂停招收新生及收费行为;目前未完成的学科类培训课程,按培训合同约定,依法依规、有序消课,确保存量课程稳步消化。
二、混合类培训机构(见附表第二类)。此类机构最迟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学科和非学科培训项目剥离。在培训项目剥离前,不得招收新生及收费行为,不得收取新的课时费用。
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见附表第三类)。此类机构要严格按照审批范围经营,严禁从事学科类培训。
特别提醒: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请广大家长和学员审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认真核验机构所有证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教师资格证),仔细核对机构收费账户和账号信息、一次性缴费最多不超过3个月。不选择隐藏在居民小区、办公楼、写字楼等场所违规开展的各种“补习班”,不要私下转入教师个人微信或支付宝、不要账外缴费,避免因缴费方式不当,给个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监督举报电话:0951-2081979 2077822
举报邮箱:xxqjyjmab@163.com
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2021年11月20日
监制:岳荣
审核:刘莲
编辑: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