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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西夏区法院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西夏发布 2024-04-24

去年,家住西夏区某小区的二楼住户郭先生,因公用管道堵塞致下水反水,造成家中被淹,装修、家具受损。反水后,物业公司组织专人对管道进行了疏通,从管道中清理出水泥块及生活垃圾。郭先生认为下水堵塞是楼上住户装修时对装修垃圾处理不当导致的,但楼上住户均认为自家早已装修完毕、对郭先生家遭受的损失不负责任,双方协商未果。今年6月,郭先生将楼上21位邻居诉上法庭。

法官认为:因涉及多名被告,该案关系到邻里之间和谐相处问题,遂与助理前往涉事楼栋逐一走访了解案情,并与楼上住户进行沟通,努力化解双方心结。同时,法官前往社区、物业调取相关证据,为庭审做好准备。开庭当天,主审法官先向双方释明了法律责任,又从邻里友好相处方面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楼上住户每家愿意对郭先生给予200元补偿,郭先生表示同意,邻居们现场支付后郭先生当即撤诉。

法官说法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对于小区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每位居民应当秉承利己也利他的思想,像爱护自家财产一样爱护公共设施,这样才能营造出邻里和谐互助的良好生活环境。而邻里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应心平气和、共商良策。若双方自行协商确实有困难,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通过社区人民调解平台或者联系辖区巡驻社区法官进行调解,将纠纷化解在法庭之外,将矛盾止在最前端。
源:西夏区人民法院

监制:岳荣

审核:刘莲

编辑: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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