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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关于全面推行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的通告

我为群众办实事

关于全面推行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节约职工办事成本和时间,我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将实施全面网上申报,大厅业务窗口不再受理此类申请(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除外)。

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登录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或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无须提供任何资料,按照指引申报即可。待我中心复核后,提取资金直接划转至本人申报的银行账户。

本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7月1日之前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仍需至业务窗口办理。

特此通告。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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