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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晖丨“匕”这个字,不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形

LYCAEUM 蓝色木Lyceum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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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形




文丨许晖


古代中国的先民们把雄性动物称为“牡”,比如牡马即公马;把雌性动物称为“牝(pìn)”,比如牝马即母马。那么,为什么作为雄性和雌性动物通称的“牡”和“牝”都是“牛”字旁呢?


事实上,在甲骨卜辞中,“牡”和“牝”并不仅仅用来指代公牛和母牛,而是可以泛指一切动物,只不过因为牛是古人最早驯化的六畜之一,在农耕社会中又是人类最重要的助手,同时也是祭祀时最为尊贵的祭牲,因此,古人就用“牛”字旁的“牡”和“牝”来泛指一切雄性和雌性动物。


从甲骨文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凡表示雄性动物的“牡”,都有一竖一横的“丄”字符,凡表示雌性动物的“牝”,都有或正或反的“匕”字符。那么,这两个字符为什么能够表示雄性或雌性呢?这就是汉字历史上古今中外的学者们聚讼纷纭的有趣公案。

图1 甲骨文“匕”

图2 金文“匕”

“匕”的甲骨文字形如图1,金文字形如图2。《说文解字》:“匕,相与比叙也。从反人。匕亦所以用比取饭,一名柶。”“反人”即背向的人形。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解释说:“像人鞠躬或匍伏之侧形。”实际上,这是一位柔顺的妇女的形象,进入父系社会之后,妇女的地位低下,因此就用半跪拜的字形来指代妇女。或者也可以这样理解:商代人专门造了这个字来指称先祖的配偶。先祖称“祖某”,先祖的配偶就相应地称“匕某”,后来“匕”专用以指代雌性动物的“牝”,于是才又造了一个“妣”字代替“匕”来称呼先祖的配偶。“匕”之所以能够指称雌性动物,就是从先祖的配偶这一专称引申而来。


但是甲骨文大家郭沫若先生在《释祖妣》的名作中却将这个字形看作“匕柶字之引伸,盖以牝器似匕,故以匕为妣若牝也”。“柶”是呈扁条形、两头宽而内翻的取饭器。郭沫若竟然认为女性生殖器的形状像勺子,因此才用“匕”字作为女性的代称!


郭沫若的观点影响了一大批学者,直到现在,很多字典还把“匕”解释为女性生殖器的象形,但我们从“匕”的甲骨文字形中哪里能够看得出女性生殖器的形状!更重要的证据是,考古发掘的“匕”的实物跟女性生殖器也毫无相像之处。

图3 甲骨文“牡”

“匕(牝)”字既明,再来看相对应的“牡”。“牡”的甲骨文字形如图3,郭沫若既然把“匕”视作牝器,那么当然也就把“牡”的字形中一竖一横的“丄”字符视作牡器,即男性生殖器。但如上所述,既然“匕”并非女性生殖器的象形,那么“丄”字符当然也就不可能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


包括王国维、林义光、于省吾等在内的著名学者都把这个“丄”字符看作“士”,“士”是男子的美称,因此引申用来指称雄性动物。但“士”的甲骨文字形却从未写成“丄”。


实际上,“丄”字符还就是“牡”中的“土”字。在甲骨卜辞中,“土”不仅代表土地,还是“社”的初文,即土地神。在父系社会中,先祖毫无疑问指男性祖先,土地神也毫无疑问指男性神,在内祭祀的是先祖,在外祭祀的是土地神,因此“祖”和“社”都可以指称男性,正如郭沫若所说:“土为古社字,祀于内者为祖,祀于外者为社,祖与社二而一者也。”


因此,就像殷人称先祖为“祖某”一样,“丄(土)”作为一个非常简略的字符,同样可以指称男性;当“祖”用来指称人类的先祖之后,与之同质的“土(社)”就分化出来指称雄性动物。这一过程与“匕”的演变过程一模一样。


这就是“牡”和“牝”指代雄性和雌性动物的由来。


顺便说一句:“妣”的初文“匕”和汤勺之“匕”的字形十分相像,许慎没有见过甲骨文,因此无法区分清楚,才把这两个字合二为一释义。晚清文字学家王筠正确地辨析道:“反人则会意,柶则象形,断不能反人而为柶也。乃许君合为一者,流传既久,字形同也。”


- 本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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