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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古代中国没有发展出宗教宽容的概念?

枫林瓜哥 加拿大方舟移民 2019-05-03


答案是:没有那个需要!

记得曾经有个笑话:某国际学校的老师出了一道题:

“你对其他国家的食物短缺有什么自己的想法?”
非洲学生问:什么叫食物?
欧洲学生问:什么叫短缺?
美国学生问:什么叫其他国家?
中国学生问:什么叫自己的想法?

我想,如果我们问清代的人,我们是否应该反对宗教迫害?他们大概也会回答“什么是宗教迫害?”  


在没有宗教迫害的地方,是不会有人呼吁“宗教宽容”的,正如在没有饥饿的地方,主张同饥饿做斗争。


美国作家哈罗德·伊罗生在其著作《群氓之旅-群体认同与政治变迁》 中(第256页)写到:“历史上, 宗教间的互相包容只有在古代中国出现过,时至今日,人们所能寄望的,似乎就只剩下启蒙思想造就欧美革命所产生的新兴民主社会了。” 这基本是符合事实的。

 

(康熙末年曾发生过驱逐未领信票的天主教传教士的事件;雍正时期,更发展到禁止基督教。这算不算是宗教迫害呢? 估计是见仁见智。 事件原委如下: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担任福建代牧的法国外方传教会士阎当突然下令,禁止辖区内的中国教徒祀祖祭孔;禁止以“天”和“上帝”称呼Deus,只可使用“天主”一词;各教堂内悬挂的“敬天”匾额有偶像崇拜之嫌,必须全部摘除。随后,他又派遣教士赴罗马,上书教廷请求认可这一命令。礼仪之争由此进入高潮。


在这种情况下,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闵明我等耶稣会士联名上疏,一方面表明耶稣会士对中国礼仪的看法,一方面请求康熙皇帝颁布上谕,证明中国礼仪与宗教无关。康熙在他们的奏疏上朱笔批示:“这所写甚好。有合大道。敬天及事君亲、敬师长者,系天下通义,这就是无可改处。”


康熙的朱批文字不多,但对礼仪之争的三项主要内容都作了答复,简明扼要,铿锵有力,表明了他维护中国礼仪的坚定立场。耶稣会士收到之后,立即派人送往罗马。

罗马教皇无视康熙帝的看法,于1704年11月做出了关于禁止中国礼仪的决定,并派遣多罗主教为特使,出使中国,解决礼仪之争。


教皇的蛮横干涉,引起了康熙帝的震怒。四十五年(1706年)康熙下令:凡在华传教士均须领取清廷的信票,声明永不返回欧洲,遵守利玛窦的规矩,顺从中国礼仪,方可留居中国。否则,“断不准在中国住,必逐回去。”福建地区爆发的礼仪之争,不仅导致了康熙帝与罗马教廷的严重冲突,而且导致了福建官员强烈要求禁教。”

(以上内容摘自吴伯娅文 “关于雍正禁教的几个问题”)

 

而历史上的三武灭佛,北魏太武帝灭佛,凡六年,据信与僧侣谋反有关,当然也有太武帝由佛改信道教而对佛教的偏见有关。但若无僧侣谋反事件,也不置于发展到全国灭佛。太武帝子,太子笃信佛教,从中缓和,也未让多少僧侣被杀。

 

北周武帝时期,经过儒释道三家多场辩论,武帝决定灭佛,毁佛像,收寺庙,并勒令僧尼还俗。 当时的环境是寺庙占有大量田产,僧尼不事生产,对北周政权造成了政治和经济利益上的威胁。此次灭佛,历经5年。

 

唐武宗灭佛,原因跟北周武帝的灭佛差不多。政权的政经利益是根本。

 

这三次灭佛,都并非基于某种宗教的真理,或者宗教的不宽容。与欧洲基督教世界长期存在的,基于信仰理由的彼此强烈排斥乃至敌视迫害,长期的争战,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三武灭佛的全部时间加起来也不过是16年,且没有什么宗教裁判所,火刑柱之类。灭佛不过是没收寺庙,迫使僧尼还俗,真正杀掉的很少。 (而三次灭佛毁掉大量佛像,也实在是可恶)中国本土的儒家和道家经典里, 发展不出宗教不宽容的教义。 而对于民众来说,更是没有宗教迫害的实践和习惯。民众依然是兼容并包,想用哪个时就用哪个,更多是出于某种实用主义的考虑,而非基于某种真理的坚持,更不用说什么绝对真理了。至于道家与佛教的争宠,也不过是宫廷权力方面,在民众之间,不存在这样的冲突。

 

在三大一神教占主流,且未实现政治民主化和政教分离的国家,信仰自由基本是不可想象的。真理只有一个,他们各自都认为自己拿的那个是唯一真理,那么其他人拿到的只能是谬误。既然掌握的是绝对真理,那么为捍卫绝对真理的战斗就必须是斩钉截铁立场坚定的。

 

为捍卫绝对真理而让那些被他们认为是谬误或异端的人付出沉重代价的残暴行径,不仅无需承担良心上的负担,反而是一种荣耀他们自己神的行为。 即便最后真的错了,也不是他们的错,可以将责任推给他们的神。

 

约翰洛克于1689年发表《论宗教宽容》,他所处的时代背景是一个充满宗教战争与宗教迫害的时代:十六世纪后半期,法国的天主教徒与新教胡格诺派的宗教战争,打了三十多年(著名的圣巴托洛谬之夜大屠杀就是其中一个代表性事件),十七世纪上半期,德意志三十年宗教战争(1618-1648);洛克的祖国英国,1642-1651年内战(又称清教徒革命);1688年,光荣革命,其中宗教依然是主要的原因之一)。

 

洛克本人,早期反对宗教宽容(宗教宽容意味着对于绝对真理的立场的动摇),后期开始主张宗教宽容(好像也只是新教各派之间的宽容,并不包括对天主教派的宽容)。

 

宗教改革后的新教各派不仅没有带来宗教宽容,反而在钳制和迫害异端方面比罗马教廷方面犹有过之, 马丁路德在镇压再洗礼派方面毫不手软;加尔文决定烧死塞尔维特时估计也没有多么犹豫。

 

反观中国的儒家,他们在绝对真理的问题上远没有三大一神教那样的自信,而是采用了一问三不知的态度: 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知生,焉知死?”;敢问死? 曰: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论语·述而》:“子不语怪力乱神。充分体现了孔子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诚实精神。

 

在这类问题上留白,也就是给其它的信仰留出了表达的空间。这样的空间留白,让儒释道三家在一千多年的时间里一直相安无事和平共存,不同宗教的和平共存被视为天经地义。我想,这大概是在古代中国没有发展出”宗教宽容”概念的原因之一。

 

中国的儒家不仅仅未敌视道家和佛教,反而向佛道两家学习,取其所需,而成宋明理学。这样的兼容并包精神和传统,是一种积极的文化财富。

 

古代中国民间在宗教实践上,也是杂糅三家。平素主张道德传家,儒家传统;遇到疑难问题,会请道士烧符驱鬼;遇到丧事,则可能会请和尚做法事; 庙堂同样如此,皇帝可能一边礼佛,一边又请道士看风水,或者帮助炼长生不老丹,而治国方面呢,又主要依靠儒生。雍正就是其中的代表。古代中国历史上此类皇帝不在少数。

 

而古代知识分子,则以道养身,以儒修身,以佛静心。达则儒治国,穷则佛修心。出入儒释道,没有分别心。民国时代许多学者也是如此,两栖或三栖。三家不会动不动来场宗教战争,打打圣战之类。 


宗教和民族一样,都是一种将个体与某个集体联接一起的一种身份归类符号并赋予该符号以超越其它身份的优先性。通过让你进入某个集体为你提供安全感,又通过向你灌输该集体与其它集体的敌对塑造你对外的恐惧感强化你对该集体的依附,进而锻造该集体的凝聚力。最后,该集体就成为集体领导人可以随意操纵的政治工具了。这就是忽悠群氓的套路。


与三大一神教相比,我倒觉得儒家更加理性平和,不走极端,尽管在许多文化论者那里,儒家被骂成臭狗屎。他们骂的儒家的许多问题,其实都能在基督教圣经那里找到类似的教条。我相信有绝对真理,但那掌握在上帝手里,而非任何人手里。 所以,对那些声称掌握了绝对真理的代表人,还是敬而远之地好。

最后,讲个儒生苏轼与他的好友佛印和尚的小故事,可以作为古代中国,儒佛两家关系的一种写照:

 

苏东坡经常与佛印老和尚开玩笑,有一天他对佛印说:“古人常以僧对鸟,比如:‘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再比如:‘时闻啄木鸟,疑是叩门僧。’”佛印老僧诙谐一笑,说:“今老僧对相公,相公即鸟也。”

 

枫林瓜哥 201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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