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南浔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招考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4名。
其他条件
(一)户籍为吴兴区、南浔区
(二)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2年4月30日至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5月1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866号南浔区人民法院。
3.报名方式:填写《全市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后前往本院现场报名。(报名表下载请至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
4.资格初审:2020年5月18日—5月20日。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日期为5月21日16时。
5.报名材料:
(1)全市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试、资格复审、面试
考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866号南浔区人民法院。
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本院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面试
面试由本院按照市中院的安排自行组织,满分为100分,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本院门户网站及湖州人才网进行公布。
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本院组织。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须在湖州人才网、本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本院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体检与考察由本院组织。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至2020年4月30日,户籍以2020年4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报省高院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六)如有疑问,可咨询本院,联系电话:0572-3026599。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七)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
(八)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举报电话:0572-2522715。
省高院陈宇法官应邀来院举办“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司法实务”讲座
南浔法院开展“我为法院添书香”捐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