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8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开始啦!
2018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开始啦~
有意向的企业不要错过啦!
一
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佛山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渠道。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 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两年内(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2.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3.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七)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行业 | 科技活动经费 支出额 |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 专职研究与 试验发展人员数 |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
制造业 | 400万元 | 3% | 30人 | 500万元 |
信息服务业 | 600万元 | 5% | 40人 | 500万元 |
二
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二)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三)附件及证明材料;
(四)107-1表,107-2表(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申报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区经科局工业发展科(区政府行政大楼西5楼)。
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22831341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申请表和附件。
END
来源:顺德经济网
编辑:本文由顺德区企业服务直通车微信团队整理
欢迎小伙伴分享~转载请注明“顺德区企业服务直通车”
往期推荐
长按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