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12号)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
(2021年第12号)
近期,国内多地报告新冠肺炎疫情,涉及范围广,感染来源尚未明确。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关注疫情动态,主动配合防控管理。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城市信息(见附表)。非必要不前往此类地区,如确需前往,应在出发前和返回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应在抵达我市12小时内向社区(村)、单位 (宾馆)报告,主动配合落实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落实景点防控,加强旅游出行管理。各类景点、景区、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严格控制接待人数,严格查验行程码、健康码,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限流错峰等措施,加强室内场所、物品和环境消毒。各类旅游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减少跨省旅游活动。
三、减少人员聚集,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演出、展览、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尽可能采用线上视频形式,最大限度压缩线下活动规模。
四、坚持卫生习惯,实名购买“四类”药品。请广大市民朋友坚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健康习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请做好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各类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时,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五、提高健康意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符合条件的市民应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目前我市已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者按要求进行加强免疫。
附:1.重点关注地区(截至10月27日10时)
2.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联系方式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附1:重点关注地区(截至10月27日10时)
省份 | 重点关注地区 | 关注时间 | 备注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9月29日 | |
阿拉善盟 | 10月9日 | 额济纳旗提前至10月3日 | |
呼和浩特市 | 10月16日 | ||
鄂尔多斯市 | 10月11日 | ||
巴彦淖尔市 | 10月11日 | ||
甘肃省 | 酒泉市 | 10月3日 | |
嘉峪关市 | 10月9日 | ||
张掖市 | 10月9日 | ||
兰州市 | 10月15日 | ||
陇南市 | 10月18日 | ||
天水市 | 10月19日 | ||
陕西省 | 西安市 | 10月9日 | |
宁夏自治区 | 银川市 | 10月15日 | |
吴忠市 | 10月15日 | ||
北京市 | 丰台区 | 10月15日 | |
昌平区 | 10月16日 | ||
海淀区 | 10月21日 | ||
湖南省 | 长沙市 | 10月15日 | |
株洲市 | 10月17日 | ||
贵州省 | 遵义市 | 10月15日 | |
重庆市 | 黔江区 | 10月16日 | |
青海省 | 海东市 | 10月17日 |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10月10日 | |
保定市 | 10月17日 | ||
邢台市 | 10月18日 | ||
廊坊市 | 10月19日 | ||
湖北省 | 天门市 | 10月19日 | |
四川省 | 自贡市 | 10月19日 | |
山西省 | 大同市 | 10月15日 | |
山东省 | 日照市 | 10月18日 |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10月8日 |
附2: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联系方式
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8358939张家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58987106常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52773593太仓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53890840昆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55115103吴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3160016吴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7080456相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6181757(疾控)/0512-65760130(社区)姑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8727303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6680924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12-68750867来源:今日相城
编辑: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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