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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苏州高铁新城总部经济企业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苏州高铁新城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高铁新城总部经济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部门推荐、资格初审、领导小组复审、管委会终审等程序,拟对以下企业进行认定,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22.2.7-2022.2.14
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以实名举报或反映监督电话:66158518



来源:经济发展局

编辑:张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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