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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交通运输局重拳出击超限超载抛洒等违法行为,查获两辆超载近200%的“百吨王”

2018-03-23 偃师市交通运输局 法治偃师

3月11日凌晨4时许,山化执法站交通执法人员王建红、陶伟强、李久选及2名交警在正常执勤过程中,发现S314自西向东方向行驶的一辆豫R牌照和一辆豫A牌照大货车疑似超限超载运输,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拦截检查。但是两名司机拒不配合,拒绝出示相关证件。经运政网查询,两辆货车均无道路运输证。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劝说教育,两名司机仍不予理会。8时10分左右,带班负责人王建红将该情况向主管副所长董祝峰进行了汇报,请求流动中队进行增援。9时许,流动中队来到现场,继续对两名司机进行教育。在近一个小时的劝说后,司机的心理防线最终被打开,交出了行驶证和驾驶证,在交通执法人员的引导下对车辆进行了检测。经检测确认,豫A牌照货车核载49吨,实载145吨;豫R牌照货车核载49吨,实载147吨,装载货物为煤矸石,超载率近200%。执法人员依法将违法车辆暂扣至北环卸货场。经过一夜的奋战,上午11时20分左右,执法人员拖着疲惫的身体继续坚守执法岗位。目前,两辆违法车辆在消除违法状态,并接受相应处罚后被依法放行。

自交通体制改革以来,偃师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一直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 2017年4月,8个执法站的陆续设立为我市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提供了平台保障。在交警大队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双方共同努力,我市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行驶公路行为显著减少,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敬告各位车主、司机朋友们,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依法装载、安全运输!偃师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将严格履职、牢记使命,为保障我市公路安全畅通不遗余力!


偃师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联合 洛阳市交通运输执法局重拳出击超限超载抛洒等违法行为

2018-03-16 偃师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日前,接到群众举报,新G310、洛河桥南等路段夜间有不遮盖篷布的拉沙车辆通行,致使路面抛洒严重,存在道路安全隐患。

为找到事发原因,翟镇执法站进一步加强了举报区域的巡查力度和范围。3月16日上午7时许,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中通过群众了解到,位于伊滨经济开发区的佃庄镇关庄村附近停靠有大量拉沙车,准备经偃师境内前往洛阳。当班负责人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查看,发现这些大货车不仅未加盖篷布,还疑似严重超限超载运输。将这些情况向偃师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领导汇报后,执法所领导马上向洛阳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进行了汇报,请求配合。洛阳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副局长王林超当即安排高新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智勇带队赶往现场。同时偃师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调派高龙超限站、流动中队,主管交警六中队的领导吉向党亲自带队来到现场,共同配合翟镇执法站开展交通执法工作。

9时35分左右,所有执法人员到位,要求现场疑似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并加盖篷布,但是司机拒不配合。执法人员采取分组的方法,每组一名交通执法人员和一名交警,分别对司机进行教育和劝说。经过近2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在强大威慑下,大部分司机同意将车辆开往高龙超限站进行检测,但仍有个别司机存在侥幸心理,对执法人员的劝说置之不理,最后车辆被强制拖离现场。

此次行动,共出动交通交警执法人员35人,执法车辆11台,暂扣车辆10台。目前,已有8辆进行了检测,超限率均在100%以上,其中一辆货车限载49吨,实载135吨,超载率达175%。目前违法车辆正在接受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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