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首都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1980年4月1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延长办理刑事案件期限的决定》,常委会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出台。2019年11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依次表决通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街道办事处条例、修改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至此,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236件、修改187件次,目前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46件,形成与国家法制相统一,覆盖首都发展各个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40年来,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全市中心工作,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确保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保障和促进了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首善之区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2019年11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
1980年4月,中央书记处关于首都建设方针的四项指示对北京走“高精尖”之路提出明确要求。40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高精尖”的经济结构,建设体现首都优势和特点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等要求,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制定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邮政通信条例,电信通信条例,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商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招标投标条例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制定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技术市场条例,信息化促进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使重大改革和先行先试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运行。
围绕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制定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条例,农业联产承包合同条例,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条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乡村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条例,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村建房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持续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常委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围绕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制定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关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设立各专委会的暂行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关于议案的若干暂行规定,代表视察办法,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等,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围绕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审计条例,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信访条例,统计条例,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监督国家权力依法运行。
围绕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村民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等,保障人民民主权利。
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围绕健全“七有”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制定学前教育条例,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集体合同条例,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就业援助规定,法律援助条例,残疾人保护条例,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等,增进人民福祉。
围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工会条例,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实施工会法办法等。
围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制定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保障律师执行职务若干规定,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国防教育法办法,公民义务献血条例,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
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常委会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推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
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常委会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推动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围绕防治水污染,制定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条例,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等,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
围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保障人体健康。
围绕发展绿化事业,制定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农村林木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绿化条例,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城市绿化管理暂行办法,城市郊区植树造林条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渔业法办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改善城乡环境,建设宜居城市。
坚持首都意识和首善标准,构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
常委会紧紧围绕强化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做好“四个服务”,完善适应首都城市治理需要的制度体系。
围绕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城乡规划条例等,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围绕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制定消防条例,燃气管理条例,警察巡察条例,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实施防洪法办法,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公路条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安全生产条例,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人民防空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建设拆迁安置办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条例,食品安全条例,实施食品卫生法办法,测绘条例,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例,家畜家禽检疫条例,控制吸烟条例,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关于为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的决议等,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围绕提高精治共治法治水平,制定机动车停车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街道办事处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满足人民群众对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和安全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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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人大制度,讲好人大故事
架起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