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四十三次会议暨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要 闻
3月16日下午,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四十三次会议暨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第十一次会议召开,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调度疫情防控工作。市委书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奇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吉宁在分会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境外疫情输入风险进一步加大,防控不允许有任何疏漏闪失,要形成严密无缝的责任闭环、管控闭环、工作闭环,出台的各项防控措施都应得到严格执行。坚持关口前移,主动做好境外人员疏导。加强来京国际航班管理,引导有序分流入境。国际航班要严格登机前体温检测,对有症状的旅客不允许登机。谎报瞒报者必须受到法律制裁,并纳入信用体系。严格公务机进京管理。制作安全防疫视频宣传片,在国际航班滚动播放,向旅客提示告知。
会议强调,要针对境外输入性病例做好倒查分析,进一步查找入境环节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完善入境人员转运工作方案,维持首都机场T3-D专区现场秩序,做到优化流程、快捷出港。做好新国展集散点中转工作,与各省区市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完善责任、人员交接。扩大集中医学观察点,配备工作力量和防护物资。
会议强调,中办国办复工复产调研工作组入驻北京,是对我们工作的有力推动。要以此为契机,在全力做好防疫前提下,安全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着力解决复工复产节点难点问题,保障企业必要的防护物资,推广应用“健康宝”,实现健康互认,进一步提高开工率、返岗率。要有序恢复正常医疗秩序,做好普通门诊接诊工作,满足不同患者的就医需求。要重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涉及湖北籍人员诉求的办理,体现城市温度。
链 接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律义务。
服从、配合、协助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依法接受调查、检验、隔离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疫情严重地区回京人员应当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配合相关服务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依法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故意隐瞒病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薛睿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