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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北京人大:融入战“疫”大局 展现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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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连夜部署,紧急出台决定;加快立法进程,加大修法力度;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选派机关干部下沉一线参与基层防疫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动融入战“疫”大局,在忠诚履职中践行初心使命,在责任担当中彰显为民情怀。
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北京作为首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重大,决不能有丝毫松懈。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北京市委要求,主动融入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迅速响应,主动担当,竭尽全力,以实际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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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夜部署,紧急出台决定,依法“硬核”战“疫”
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晚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就接到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紧急电话,要求他们立即梳理、研究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及时提供法治保障。 2月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以法规形式巩固前期疫情防控机制成果,支持政府继续依法采取各项措施防控疫情;明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中政府部门、街道社区、单位及个人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强化公民的法治意识,引导全社会依法共同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从酝酿准备到决定出台,只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这背后凝聚了无数人的心血——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在梳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基础上,提出疫情应对的法律分析和工作建议,为决定的制定奠定坚实基础;决定出台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以及全体法制委员会委员、法治建设顾问和全体常委会委员的意见建议;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市长陈吉宁听取相关汇报,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情况,常委会领导带领工作班子,对决定草案反复进行修改…… 在梳理各地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关决定的情况时,记者发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是最先出台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决定的省级人大常委会之一。同时,决定率先明确提出了“不食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 依法防控疫情是一场人民战争,及时向群众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发布和解释说明工作也必不可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与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了汇编,并连同决定一起向社会公布。公众可以通过报纸、网络、新媒体平台等多个渠道查看详细的规定。这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依法防控疫情的关注度、知晓度、理解度和参与度至关重要。
2月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决定。
推动决定落地落细落实,
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
为推动决定落地落细落实,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与全市各区人大常委会保持密切联系,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协同联动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的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各区人大常委会围绕贯彻决定,向全体人大代表发放倡议书,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带头遵守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参与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凝聚起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磅礴力量。 在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动员和组织下,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身先士卒,做最美逆行者,让绚丽之花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程京,率领团队第一时间研制出“六项呼吸道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恒温扩增芯片法)”;北京市人大代表、第一支国家中医医疗队领队黄璐琦大年初一奔赴武汉,驻守金银潭医院;北京市东城区人大代表、市中医院院长刘清泉,“掌舵”武汉首家中医方舱医院;还有数不清的各级人大代表夜以继日地坚守在社区、村头等防控一线,与人民群众共同筑起防护首都安全的“钢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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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进程、加大力度,为防控
提供更全面有力的法治保障
尽管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源头尚未确定,但源于野生动物的致病风险始终威胁人类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与此同时,滥食野生动物、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引发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对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加快立法进程,将原定于今年5月底提请一审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提前到3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3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还进一步加大立法力度,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等立法项目,并在有关条例的制定中增加疫情防控的相关内容,为疫情防控提供更为全面、有力的法治保障。 比如,为缓解经济下行和突发事件对企业经营的重大影响,3月27日,经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特别增加了为企业纾困的内容。条例规定,发生突发事件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遭受突发事件影响的市场主体损失情况,制定救助、补偿、补贴、减免、安置等措施并组织实施。还有,此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另一项重要法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特别提出,“突发事件应对期间,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人民政府依法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指导物业服务人开展相应级别的应对工作,并给予物资和资金支持。” 同时,提请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二审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从文明行为的角度增加作出了相应规定,包括“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传染病患者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滥食野生动物,不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遇有突发事件时配合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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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深入基层,干部下沉一线,
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作者:薛睿杰、张雪松、舒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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