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讯】北京:从低风险场所开始逐步开放体育健身场所
要 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全市
体育健身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工作方案
(一)坚持疫情防控为先原则。体育健身场所恢复开放应符合国家及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市体育部门发布的疫情期间有关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指引,全方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进行开放。
(二)坚持分类有序开放原则。按照“两先两后”的原则,坚持从低风险场所开始逐步进行开放。实施中,先开放室外健身场所,后开放室内健身场所;先开放无接触无对抗的体育运动项目,后有序开放有接触有对抗的体育运动项目。
(三)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原则。按照本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本地区疫情防控风险形势研判,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形势下,安全有序恢复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体育健身场所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设施和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恢复开放的体育健身场所在满足疫情防控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按照以下条件进行复工准备:一是主动承诺并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二是制定恢复开放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三是配备足够的防控物资,四是加强员工防护,五是严格控制人员流量,六是严格实施入场检测和信息登记,七是落实各项卫生措施,八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按照高风险场所暂缓开放要求,对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体育健身场所、游泳场馆及健身场所的淋浴设施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一)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统筹疫情防控和健身场所有序开放工作,要充分研判形势,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体育健身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工作计划,推进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满足广大市民参与体育健身的需求。
(二)要对恢复开放后的体育健身场所开展经常性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位。在开放过程中,体育、疾控等有关部门要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调整开放管理措施。
(三)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恢复开放的体育健身场所进行抽查督查,督促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后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体育健身场所,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要果断关停,并从严处罚。
来源:首都之窗
整理:史健
责编:薛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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