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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全文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五届〕第31号
《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
〔十五届〕第31号
《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