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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栗战书委员长率全国人大调研组赴山西调研纪实
栗战书在调研中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部署,依法履职,勇于担当,全力以赴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应有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白春礼、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业遂、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宋锐等参加调研。
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楼阳生,省委常委、秘书长李凤岐,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迎光陪同调研。
深入基层
第一时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到三晋大地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法治思想,源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作为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人大系统乃至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做好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立法工作意义重大。
急用先行
让法律跟上时代发展,满足人民需求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人大立法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什么法律、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法律,就抓紧立什么法律、修什么法律。对于急用急需的立法,不能是“多少年磨一剑”“千呼万唤始出来”,也不能只求快而不求质,一定是在保证质量和务实管用的前提下,加快立法进程。
畅通民意
确保立法工作最大限度汇集民智、凝聚共识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让立法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必然要求打开立法大门,集思广益。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作用,是拓宽人大代表参与立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重要途径。唯有密切联系群众、通达基层一线,才能确保立法工作最大限度汇集民智、凝聚共识,进而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突出特色
用高质量立法助力高质量发展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做好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立法工作,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一方面要按照党中央和国家发展大局做好立法工作,另一方面要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创造性地、量身定制地开展立法工作,用高质量立法更好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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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起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