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亮点扫描】融入战“疫”大局 展现担当作为——通过依法防控疫情决定
“唯有行动,才能带来改变”。今天推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亮点二”——《融入战“疫”大局 展现担当作为——通过依法防控疫情决定》。
亮点二:
融入战“疫”大局 展现担当作为——通过依法防控疫情决定
2020年2月7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强调,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疫情防控需要,发布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依法采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关闭或者限制使用场所、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等措施,同时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决定》还明确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的疫情防控责任,全市各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以及个人需履行的疫情防控法定义务。《决定》强调,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以法规形式巩固前期疫情防控机制成果,支持政府继续依法采取各项措施防控疫情;明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中政府部门、街道社区、单位及个人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强化公民的法治意识,引导全社会依法共同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于法有据才能依法有序。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加强依法战“疫”力度,为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展现了北京市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施政能力、展现了市人大常委会融入战“疫”大局的担当作为!
梳理 / 责编: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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