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方立法培训,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5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1年第一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在上海举行。15个省区及所辖154个市州、北京上海两个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以及江西景德镇、浙江义乌、江苏昆山、甘肃定西市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五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共337位学员参加培训。
据悉,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今年计划举办两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对地方立法主体及立法联系点实现一轮全覆盖的集中培训。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作动员讲话并作专题讲座,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主持开班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信春鹰作专题讲座。
此次培训班为期5天,精准对接地方立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内容丰富、日程紧凑,涉及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地方立法权限、程序和工作,立法技术规范,民法典编纂与实施,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改情况,行政处罚法律制度基本情况和最新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等。期间还创新培训方式,安排分组讨论和大会交流总结,同时设置与主讲人互动环节,由主讲人现场回应和解答地方立法实践中面临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2015年新修改的立法法普遍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为了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能力,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2015年开始,每年都举办地方立法培训班(去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没有举办),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联系指导。尤其是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更是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培训工作,努力推动培训工作提质增效,地方立法培训班已经发展成为指导和帮助地方人大立法工作者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的重要平台。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举办12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实现所有设区的市的立法工作人员的全覆盖,培训地方立法工作者逾4000人次。“地方立法新篇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中的组成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开班式上表示,地方立法工作者要心怀国之大者,要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积极作用,让发展成果、法治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