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以上受访企业对本市营商环境表示满意,82项条例配套政策措施和194个配套政策文件出台,政府服务的便利度和办事效率显著提升……昨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有关《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报告指出,本市营商环境优化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与全球最佳水平和企业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不小差距。政府服务大厅排队等候时间长、企业和群众还需要重复提交很多材料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执法检查报告显示,通过落实条例,本市已经基本建立起包括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制度、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以法治为基础的政策保障制度等五大制度在内的政策制度体系,提出82项落实条例的配套政策措施,出台配套政策文件194个。 市发改委介绍,本市落实负面清单和禁限目录要求,发现并清理隐性壁垒200余项目,持续降低企业进入门槛。自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共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承诺制业务123.2万户,审批效率提升60%,企业设立最快10分钟内完成审核。8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受理、审批“一站式”办理,82%的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改革的步伐持续加快。依据条例规定,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市高院以商事制度、告知承诺制、集中行政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提高司法审判效率等方面为重点,加快推进改革创新,推出79项改革任务。问卷调查显示,有86.1%的受访企业对本市营商环境总体表示满意,其中表示非常满意的达到三成。 政务服务便利化是营商环境改善的关键。执法检查发现,政务服务大厅特别是不动产登记大厅仍然十分拥挤,排队等候时间较长,跑多次的现象依然存在。企业座谈和问卷调查反映,企业去政府部门或服务大厅办事遇到的问题,最主要的三项是“不知道找谁”“找不到办事人员、公布的办公电话打不通”以及“办事环节过多、程序不清、来回跑多趟”。 条例规定“本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办理,不得对市场主体提出办事指南以外的要求”。但仍有企业反映存在同一事项在不同区办理的标准、口径不同的情况,办理注册登记时还存在窗口要求提供一次性告知单以外材料的个别现象。 此外,网上办理平台不够便利,不动产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北京“e窗通”平台存在“名称预核准后又要求企业进行修改”“修改名称后所有材料需要重新填写”“需要法人代表反复人脸识别”等问题。 企业反映监管执法频次多,检查随意性大的问题比较集中。问卷调查显示,仅有不到一半的企业表示监管执法部门能够在同一时间完成多项检查以减轻企业负担。 条例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应当为市场主体留出一般不少于三十日的适应调整期。但调查中有一半以上企业表示不知道、不确定该项内容。“检查中发现,一些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直接规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给企业留出适应调整的时间。”检查报告显示。 此外,企业通过12345服务热线普遍反映对出台的新政策、新措施宣传力度不够。一些惠企政策企业搜寻成本很高,申请手续繁琐,往往是找不到、看不懂、对不上、用不了。 执法检查组建议,在工程建设、社保、民政、卫生、教育等领域重点推进告知承诺制落地,全面消除隐性预审环节,缩减审批时限,变事前审批为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估。 优化实施流程再造,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强一线办事人员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咨询热线服务能力。打造贯通审批、服务、监管、执法、信用管理全链条的数字政务体系,实现政务数据资源互联贯通、政策集成共享,大力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多端应用,提高网上办理的比例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