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重要论述综述
要 闻
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
重要论述综述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坚持党的领导,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以及民族团结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2014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会时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工作关乎大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更好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
2014年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做好新疆工作是全党全国的大事,必须从战略全局高度,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新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新疆改革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民生改善、边防巩固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实践证明,我们党的治疆方略是正确的,必须长期坚持,保持战略定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深入细致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坚决克服和防止简单化、片面化,坚决克服和防止忽左忽右、摇摆不定。随着形势发展,需要完善的可以完善,需要改革的可以改革,但不能在根本立场上动摇。”
2014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一个多民族国家要实现团结统一是不可想象的。只要我们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人任何政治势力可以挑拨我们的民族关系,我们的民族团结统一在政治上就有充分保障。这一点,各民族的同志都要牢记在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麻绳最容易从细处断。’各族群众对党和政府最直观的感受来自身边的党员、干部,来自常打交道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民族地区要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使之成为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一名党员都成为维护团结稳定、促进共同富裕的一面旗帜。”
2015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做好西藏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建设好各级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基层组织,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高原上工作,最稀缺的是氧气,最宝贵的是精神。长期以来,一代又一代共产党员舍弃常人所拥有的、放弃常人所享受的,扎根雪域高原,矢志艰苦奋斗。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优良传统,不断为‘老西藏精神’注入新的时代内涵。”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必须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懂不懂民族工作、会不会搞民族团结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民族领域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话语体系,提升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要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一起做好民族工作。要重视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支持民族工作部门更好履职尽责。”
2019年9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招待会上指出:“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高举团结的旗帜,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增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以及各方面的大团结,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成一往无前的力量,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航船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2020年农历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赴云南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纵向要到底,横向要到边。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要深入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要实施好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等规划,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
今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多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促进各族人民大团结,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嘎拉村的美好生活是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一个缩影,这里是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盛开的地方。”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林芝镇嘎拉村考察时指出,“乡亲们的好日子得益于党和国家的好政策,也是你们自己用勤劳的双手创造的。要落实好党中央支持西藏发展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
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没有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能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3年农历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赴甘肃看望各族干部群众时指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一定会给乡亲们更多支持和帮助,乡亲们要发扬自强自立精神,找准发展路子、苦干实干,早日改变贫困面貌。”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核心是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贫困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种什么、养什么、从哪里增收想明白,帮助乡亲们寻找脱贫致富的好路子。”
2014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会时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看老乡,千万别忽视了分布在农村牧区、边疆广大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中国共产党一再强调,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2014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关键是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安民可与为义,而危民易与为非。’要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多解决一些各族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
“独龙族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的沧桑巨变,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前面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要继续发挥我国制度的优越性,继续把工作做好、事情办好。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2015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云南怒江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干部群众代表时指出。
2015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把扶贫攻坚抓紧抓准抓到位,坚持精准扶贫,倒排工期,算好明细账,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
“党的十八大后,我们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任务,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我多次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2015年9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指出,“中央这么重视民族工作,这么重视脱贫工作,就是要更好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更好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更好凝聚各民族智慧和力量,各民族一起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2016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着力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培育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有序开发民族地区特色优势资源,提高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层次,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建设资金要向民族地区倾斜,让民族地区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落下。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奋力前进,努力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广西是革命老区,是贫困地区,也是边境地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做好了,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就有了坚实基础;边境建设搞好了,民族事业发展了,对打赢脱贫攻坚战也是极大促进。这几项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要一并研究、同步推进。”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
“我们搞社会主义,就是要让各族人民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2018年农历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赴四川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贫困地区,特别是在深度贫困地区,无论这块硬骨头有多硬都必须啃下,无论这场攻坚战有多难打都必须打赢,全面小康路上不能忘记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家庭。”
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也不能少。共产党说到就要做到,也一定能够做到。”
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要完善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机制,实施好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等规划,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让各族人民共创美好未来、共享中华民族新的光荣和梦想。”
“得知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乡亲们生活有了明显改善,我感到很高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近年来,多个少数民族先后实现整族脱贫,这是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希望乡亲们把脱贫作为奔向更加美好新生活的新起点,再接再厉,继续奋斗,让日子越过越红火。”
今年农历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赴贵州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指出:“今年我们将迎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中华民族是个大家庭,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落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一个民族也不能落下。脱贫之后,要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希望乡亲们继续努力奋斗,把乡村产业发展得更好,把乡村建设得更美。”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文化认同问题解决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才能巩固。”
2013年10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全校学生的回信中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奋斗历程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和非凡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我国各民族多姿多彩的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学校继承光荣传统,传承各民族优秀文化,承担好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着力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2014年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在各族群众中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要向各族人民反复讲,各民族都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各民族要相互欣赏、相互学习。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都是不对的,都要坚决克服。”2014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小德川流,大德敦化。中华民族为什么几千年能够生生不息、不断发展?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有一脉相承的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着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一定要在全社会、在各民族中大力培育和践行。在这个过程中,要注重从少数民族文化中汲取营养。”
青少年时期是价值观、人生观和祖国观、民族观形成的关键期。“教育是渗进血液、透入灵魂的,一定要从小就抓,从幼儿园就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好爱国主义教育这一课,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祖国下一代的心田中生根发芽。各民族都要培养孩子们树立中华民族一员的意识,不要让孩子们只知道自己是哪个民族的人,首先要知道自己是中华民族,这是月亮和星星的关系。这件事一定要大张旗鼓做起来,持之以恒做下去。”
2015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各级各类学校课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努力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重要着力点和落脚点。”2015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教育引导全国各族人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民族团结,维护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旗帜鲜明反对分裂国家图谋、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筑牢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
2018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着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必须在各民族中大力培育和践行,坚持从小就抓、从幼儿园就抓,注重从少数民族文化中汲取营养,创新载体和方式,搞好网上和网下结合,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牢固精神纽带,妥善处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中的各种利益矛盾,把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得更加牢固。”
中华文明植根于和而不同的多民族文化沃土,历史悠久,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发展至今的文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化之所以如此精彩纷呈、博大精深,就在于它兼收并蓄的包容特性。”“各族文化交相辉映,中华文化历久弥新,这是今天我们强大文化自信的根源。”
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强调:“要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支持和扶持《格萨(斯)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指出:“要加强对国粹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和扶持,加强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研究,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各民族在文化上要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对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此为引领,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要搞好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新疆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
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认真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特别是要从青少年教育抓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全面理解党的民族政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旗帜鲜明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凝聚‘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合力。”
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正因为如此,中华文明才具有无与伦比的包容性和吸纳力,才可久可大、根深叶茂。”
2014年农历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赴内蒙古调研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指出:“希望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守,就是守好家门,守好祖国边疆,守好内蒙古少数民族美好的精神家园;望,就是登高望远,规划事业、谋求发展要跳出当地、跳出自然条件限制、跳出内蒙古,有宽广的世界眼光,有大局意识;相助,就是各族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思想,各族人民拧成一股绳,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2014年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部署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工作,推进‘双语’教育,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有序扩大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接受教育、就业、居住的规模,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
2014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这是我国民族关系的真实写照。”“要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多看主流,多看民族团结的光明面。同时,要正视新情况新挑战,不断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民族团结,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反对‘两种主义’的问题,从共同纲领到现行宪法都作了规定。大汉族主义要不得,狭隘民族主义也要不得,它们都是民族团结的大敌。”“要各去所偏、归于一是,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孔雀东南飞,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少数民族人口大规模向东部和内地城市流动。内地人口向民族地区及不同民族之间也在进行着大规模流动。全国两亿多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占十分之一。东部城市这种现象尤为突出。老百姓形象地说,四川麻辣烫‘烫’到了边疆,新疆羊肉串‘串’遍了全国。因此,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越来越重要。”
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做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
2015年9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指出:“各民族同胞要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大家要行动起来,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努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向着伟大理想去奋斗。”
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我们国家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是一家人,大家要相亲相爱、共同团结进步。”
“咱们新疆好地方,民族团结一家亲。库尔班·吐鲁木是新疆各族人民的优秀代表,我小时候就听说过他爱党爱国的故事,让人十分感动。”2017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库尔班·吐鲁木的长女托乎提汗·库尔班的回信中指出,“多年来,你一直坚持你父亲爱党爱国的情怀,给后辈和乡亲们树立了榜样。希望你们全家继续像库尔班大叔那样,同乡亲们一道,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模范,促进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创造新疆更加美好的明天。”
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强调:“社区是各族群众共同的家,民族团结一家亲。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把社区打造成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社区环境。”
2019年9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我国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我们要顺应这种形势,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起来,创新方式载体,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是民族团结的大敌,要坚决反对。”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挖掘、整理、宣传西藏自古以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引导各族群众看到民族的走向和未来,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命运共同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要把社区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阵地,发扬各族人民手拉手、心连心的好传统,共同建设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和谐家园。”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指出:“要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有不少是由于群众不懂法或者不守法酿成的。这些矛盾和问题,虽然带着‘民族’字样,但不都是民族问题。要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014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会时强调:“全国各族人民都要珍惜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局面,都要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各民族大团结的言行。要坚决依法惩处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铜墙铁壁。”
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指出:“新疆各族群众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宗教极端思想和恐怖主义是我们共同的敌人。团结兄弟姐妹,我们要付出真情、献上真心;打击共同敌人,我们要针锋相对、毫不留情。”
“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2014年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要重视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质,确保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
2014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不能因为当事人身份证上写着‘某某民族’就犯嘀咕、绕着走,处理起来进退失据。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对搞民族分裂和暴恐活动的犯罪分子,不论什么民族出身、信仰哪种宗教,都要坚决依法打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要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要分清什么是民族问题、什么不是民族问题,既不能把不是民族问题的问题当作民族问题来处理,也不能把民族问题不当作民族问题来处理,而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讲政治原则、讲政策策略、讲法治规范。”
2015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管控边境秩序、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各级党政机关和每一位领导干部、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坚持有法必依,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提出的西藏工作重要原则。”2015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依法治藏,就是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16年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
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强调:“要坚决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守法,坚决抵御非法宗教渗透活动,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要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要严密防范、坚决打击。”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疆工作,要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实现这个心愿和目标,离不开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
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一心、共同奋斗,就一定能凝聚起一往无前的磅礴力量,就一定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风险挑战,就一定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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