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以监督检验立法 用监督推动立法——人大监督工作创新发力 强化首都发展法治保障
聚 焦
《北京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是我国第一个国际语言环境方面地方立法,经过两次审议,将提请今年11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这项立法立足于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四个服务”水平提升,加强外语服务和规范使用,不仅受到在京外国人员的欢迎,也得到了国家和北京市相关部门的期待。
这个立法项目来源于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听取审议国际语言环境建设情况报告时发现的立法需求,经过法规立项论证机制进入了立法程序。本届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对标对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经验做法,坚持“用监督推动立法”,根据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立法需求,及时启动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纂”,不断推动首都各项事业和工作法治化,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充分体现人大监督实效。
与此同时,坚持“以监督检验立法”,建立健全了“新立法规同步检查、重点法规持续跟进、复杂问题多法并查、市区两级联动检查”执法检查机制,“审议意见+问题清单+督促整改”的跟踪监督机制,“万名代表下基层”、“统计调查+网络问卷+蹲点调研”、代表“月进站”听民意等调研机制,以及“两个三分之一”报告体例,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首都的实践,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凝聚起砥砺奋进的强大力量。
人大监督工作推动地方法规体系完善,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及时有力到位法治保障
以新担当推动新发展,以新作为奋进新时代。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加强人大监督,掌握立法需求、完善相关立法、破解发展难题,有力推动市委“坚持首都发展、减量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求得到落实,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推进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落实和首都发展更有保障。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复新版北京城市总规,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就启动相关监督工作,紧扣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实施、副中心控制性详规编制等方面报告,推动完善规划实施具体制度机制,并在2019年3月及时修订《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提出规划实施重大事项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常态化体检评估、违建者承担拆违成本、乡镇街道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等符合上位法精神、实践急需重要制度条款,推动规划实施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今年,结合规划和条例实施情况,听取了首都城市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体验评估等报告,促进规划实施的过程成为汇集各方智慧推动首都新发展的过程,不断推动“四个中心”“四个服务”蕴含的巨大能量充分释放。推进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减量发展更有保障。市委明确提出,生态涵养区是新版北京城市总规最大亮点,基本定位就是保障首都生态安全。结合2018年以来对生态涵养区的水源地保护、城乡融合发展、低收入农户增收等监督调研,今年出台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较强实用性的《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制定全域空间用途管控、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管理、资源环境审计、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终身追责、公益诉讼等制度条款,确保生态涵养区生态空间只增不减、土地开发强度只降不升。同时建立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区域结对协作机制、财政转移支付机制等方面保障措施,强化市、区人民政府对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领导和统筹责任,为推动占全市土地面积68%的生态涵养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此外,结合推进生态涵养区乡村振兴、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藏种于民”等方面监督工作,打包修改了《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11项涉农法规,废止了《北京市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等,并在今年启动《北京市乡村振兴条例》《北京市种子条例》的制定工作,完善涉农地方法规体系,更好适应生态涵养区的发展需求。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三城一区”建设,创新发展更有保障。在《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出台后,重点检查法规保障“三城一区”(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和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两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情况,并就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知识产权保护等对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专题询问。在此基础上,加快构建以《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关于服务业扩大开放决定》为核心的“1+N”法规体系,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四个面向”的科技创新方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完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重大要求,夯实制度基础,增强发展活力。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及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高质量发展更有保障。先后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轴线申遗保护、国际语言环境建设、无障碍环境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相关报告,并将监督调研成果充分体现到出台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正在审议的《北京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中,擦亮了历史文化“金名片”,推动了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推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七有”“五性”需求,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更有保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要求,聚焦“一老一小”重点群体,聚焦“十五分钟社区医疗服务圈”、社区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等重点需求,审议基层健康管理、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和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开展相关立法调研论证工作。紧扣推进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统一调度,开展专题询问并完成对《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修订。审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报告,立足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开展《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立法调研。聚焦“舌尖上”的健康,审议市人民检察院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报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完善《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等法规及政府配套规章。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先后组织对《北京市消防条例》、国家旅游法及《北京市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指出电动自行车充电、老旧厂房转型利用、民宿经营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推动相关法规和政府管理制度完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把疫情对民生的影响降到最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依法防控能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去年初在地方人大率先出台依法防疫的重大决定,并开展监督强化落实。针对发现的本市公共卫生法治领域短板缺项,年中迅速出台“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加快出台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11个紧急项目,成为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实保障,在今年9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委员代表在审议相关执法检查报告时,对法规完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重要作用给予充分肯定。推动建立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和预算管理制度,增强发展后劲。本届以来,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第四次经济普查情况报告,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与市人民政府共同召开会议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健全经济形势季度分析制度,健全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牵头、相关专门委员会参与的、具有北京特色的计划预算初审制度,完善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推动市级部门预决算全公开,在此基础上,修订了《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启动了《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督条例》的制定工作。此外,围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听取相关报告,出台《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报告,修订《北京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下一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紧扣市委关于推进“五子联动”、满足群众“七有五性”需求、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等方面重大部署,更好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工作,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民主法治保障。
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十个首次
来源:北京人大
作者:薛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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