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或将受到处罚和“曝光”等多重惩戒。昨天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
法院的强制执行公告,给曾经引发广泛关注的琼瑶诉于正抄袭案画上休止符,琼瑶也终于等来了迟到已久的“道歉”。针对诸如此类的知识产权“老赖”行为,草案二审稿强化了相应的“信用管理”,提出本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相应管理和惩戒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将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提出,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聚集了丰富的文化资源,文化市场繁荣,作品创作高度活跃,因此,应当对著作权保护和促进分别作出专门规定。为此,草案二审稿提出,版权、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加强对著作权侵权违法行为的监管,制定适应网络环境和数字经济形态的著作权保护措施。市版权部门应当依法确定重点监管网站,建立重点作品预警制度,对国家和本市版权部门确定的重点监管网站加强监管。 考虑到北京大型赛事、演出活动密集等特点,草案二审稿还提出,体育、文化等重要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应当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知识产权使用行为。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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