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报告
——2022年1月6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吴素芳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2021年,根据《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关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本市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等情况,本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增加。我们依法按程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方案。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32.3亿元,增长8.1%,超过年初“增长3%”的预期目标,主要是头部互联网企业快速发展带动信息服务业财政收入增长33.1%;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批发零售业和商务服务业经营活动恢复较快,行业财政收入分别增长25.1%、13.0%;新冠疫苗生产企业业务迅速增长,带动医药制造业财政收入增长1.8倍。加中央返还及补助、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2110.2亿元,收入合计8042.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62.7亿元,增长1.3%。加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支出1179.8亿元,支出合计8042.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2.8亿元,增长9.2%,完成调整预算的106.3%(超收收入194.8亿元,依法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中央返还及补助809.6亿元、区上解611.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62.3亿元、调入资金33.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划入19.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0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79.6亿元,收入合计5363.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2.4亿元,增长1.8%,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支出129.9亿元、对区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371.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70.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322.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6.2亿元,支出合计5363.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市级预备费支出50.0亿元,主要用于落实中央新的政策要求,增加对内蒙古、西藏等地区对口帮扶支出。2021年,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608.1亿元,其中,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371.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36.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推动各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开展城市更新、疏整促专项行动,加力支持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等;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推动各区实施教育、农业、社会保障等领域重点项目。在经济增长、行业恢复、财源建设加强、税收管理质效提升等有利因素带动下,2021年全市地方级税收收入5164.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87.1%,收入质量排名全国首位。市级税收收入2911.3亿元,增长11.9%,完成调整预算的106.6%。其中:增值税995.5亿元,增长3.8%,完成调整预算的97.7%,主要是为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按政策要求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企业所得税782.2亿元,增长18.5%,完成调整预算的117.1%,主要是得益于金融、信息和医药生产制造等领域经营活动恢复和企业利润稳步增长;个人所得税601.4亿元,增长21.7%,完成调整预算的109.2%,主要是居民收入增长及股权转让等财产性收入增加带动。市级非税收入391.4亿元,下降7.7%,完成调整预算的104.0%,主要是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后,法院诉讼、考试考务等逐步恢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有所增加。教育支出373.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继续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精准扩增学前教育普惠性学位1.3万个,促进普惠幼儿园提质增效。支持中小学新增学位2.8万个,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布局。落实全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要求,做好课后服务的资金保障,推动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全覆盖。推进职业教育特色院校、骨干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分类发展,促进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发展和科研水平提高。改善各类学校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办学保障条件。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水平,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科学技术支出34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主要用于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促进基础前沿类项目及核心技术研发,支持医药创新、智能制造、区块链技术研发等前沿科技项目,加大对国家实验室建设投入,支持启元实验室、脑科学中心、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三城一区”加快创新发展,培育高精尖产业重大项目,推动集成电路双“1+1”工程等“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攻关。积极营造中关村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做好中关村论坛、全球创业者峰会经费保障等。支持市属科研院所及社科单位发展。安排科学技术奖励资金,助力培养首都科技人才。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主要用于支持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保障首都图书馆、首都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运转,扶持演艺新空间、市属文艺院团发展,不断为群众扩大优质文化供给。围绕重大庆祝活动主题,支持革命活动旧址开放、文艺宣传表演等文化活动。推动中轴线申遗、琉璃河遗址、大运河源头遗址公园等历史文化项目保护。支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支持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做好场馆和基础设施建设、赛事服务等经费保障,促进群众性冰雪运动普及,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3%,略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2021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低位运行,对低收入人群的价格补贴少于预期水平。主要用于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设规范1092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2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提升全市养老服务水平。落实退役军人安置等政策,保障军队移交地方政府人员的生活和医疗待遇,支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维护。加大对残疾人权益维护、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等支持力度,持续优化无障碍设施环境。鼓励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低收入农户等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卫生健康支出227.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略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对相关领域投入略少于预期水平。主要用于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安排新冠疫苗免费接种等疫情防控资金,支持建成疫情快速监测联防联控平台,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资金保障。积极推进疾控机构标准化,保障发热门诊建设,加大对公立医院信息化的支持力度,保障新建公立医院开办资金。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和药品研发。落实农村社区卫生人员待遇有关政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节能环保支出16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5%,超出预算主要是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更新、加大对污水处理等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地面公交新能源车辆运营和纯电动出租车推广应用,累计淘汰国三汽油车超10万辆、推广新能源车超50万辆。加快超标电动车淘汰和回收处置。支持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减碳与绿色发展。提升全市污水治理和防洪排涝能力。支持核心区燃油锅炉房清洁改造、冬季清洁取暖等项目,扎实推进减排降碳各项工作。城乡社区支出19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主要用于做好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冬奥场馆周边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提升保障工作。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大修及养护工程,完成部分路段慢行系统改造,优化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支持做好常规疏堵、交通治理等工作。保障老楼加装电梯、棚户区改造等城市更新任务。支持安定循环经济园开工建设,有效提升全市垃圾处理能力。农林水支出159.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略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据实结算“设施蔬菜”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加大对生猪产业和“菜篮子”的保供支持,保障首都市场猪肉和蔬菜的产品安全和有效供给。推进永定河、潮白河等重点水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开展市属河道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保障防洪安全和水环境安全。支持新增造林绿化16万亩,做好温榆河公园、城市绿心森林公园等公园绿化资金保障。落实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改厕、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支持第二批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为农业生产和经营组织提供保险保障。交通运输支出33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4%,超出预算主要是结合新线开通,加大对轨道交通运营的支持力度。主要用于加快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互联互通,保障冬奥会服务设施周边、城市副中心、回天地区等重点区域交通建设工程,支持京哈、京雄等高速公路,以及地铁11号线、17号线等轨道交通建设,推动重点城市交通堵点改造等。继续落实公共交通优惠票价政策,保障群众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公共安全支出25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5%,超出预算主要是增加对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资金投入。主要用于保障智慧警务建设,促进提升反恐处突能力,提高城市安全水平。推动政法部门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提高装备配备水平。支持筹建北京金融法院。推进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建设,支持派出法庭建设。加强交通智能化建设,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0.4%,超预算较多主要是落实年度执行中中央新出台的对口支援政策,加大了对口支援地区援助的力度。主要用于对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等省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7%,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结合疫情常态化下消费和贸易形势变化情况,调整优化促消费、稳外贸政策措施;按照“节俭办会”要求,合理控制服贸会办会成本等。主要用于节能减排促消费、“一店一策”、服贸会筹办等,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两区”“三平台”建设,助力外贸稳增长,促进我市经济复苏;支持便民网点建设、家政服务业春节保供、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等生活服务业项目,提升居民获得感。住房保障支出26.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7.6%,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为支持各区更好地落实“城市更新”任务,增强区级可统筹财力,调减部分市本级支出整合纳入市对区一般转移支付科目,并加大支持力度,“城市更新”转移支付科目净增29.7亿元。主要用于建设科技人才公租房等各类政策性保障住房,落实向中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政策,推进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棚户区改造工程,改善群众住房环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7%,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支出少于预期。主要用于购置防疫物资、增加寒潮供暖设备、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以及支持完善森林消防、航空救援、地质暴雨灾害防治、疏散救援等应急设施,提升本市抗灾救灾和应急管理能力。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主要用于储备粮食、肉蛋、蔬菜、副食等生活必需品及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市场供应稳定。2021年,根据《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关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本市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本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增加。我们依法按程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05.7亿元,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专项债务等收入3155.2亿元,收入合计5860.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69.3亿元,加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2391.6亿元,支出合计5860.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9%(超收收入33.8亿元,依法全部结转下年使用),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61.9亿元、区上解收入378.2亿元、专项债务收入2831.2亿元,收入合计4163.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2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加调出资金33.2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330.6亿元、债务还本522.9亿元、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50.7亿元,支出合计4163.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储备开发、京津冀协同发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重点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的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机构正常运转。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等。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加强冰雪运动推广等。国家电影事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电影事业发展。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1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11.2亿元,收入合计89.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5亿元,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2.9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4.9亿元,支出合计89.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3亿元,完成预算的113.8%(超收收入8.0亿元,依法全部结转下年使用)。主要是2020年第四季度国企经营状况恢复较快,实现利润收入好于预期,相应增加2021年利润上缴规模。加上年结转收入5.9亿元,收入合计72.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剥离市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鼓励引导市属国企产业转型升级、优化高精尖产业布局、积极参与和承担首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9.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8.0亿元,支出合计72.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根据《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社会保险各项基金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影响预算支出增加或减少,以及需要动用滚存结余平衡预算的,不属于预算调整范围,相关变动情况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2021年,受国家调整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影响,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增加。我们依法编制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并按法定程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48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67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7%。本年收支结余808.3亿元。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的,在地方财政决算编成后,还会有所变化。受部分项目据实列支、预备费按照具体支出事项分别列支到相应科目等因素影响,各科目执行数据与预算安排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北京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围绕市人大审议2021年预算时提出的“加强财源建设、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年度执行中,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坚持勤俭节约,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政策支持和综合财力保障。充分发挥首都优势,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财力,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发展引擎,促进高端产业项目落地,加快构建符合首都功能的现代产业体系,壮大支柱财源。一是持续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提高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下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加大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等各项减税政策,在地方权限内延续停征中小微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8%下调至9.8%等,2021年前三季度,合计为企业减轻各类税费负担781.7亿元。二是完善市区财源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将财源建设和服务企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财源建设与对企“服务包”机制衔接,持续做好重点企业走访服务工作,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在京发展难题。市区两级通过精准服务,吸引落地超500个重点财源储备项目,对财政收入形成有力支撑。三是加强财政收入运行态势分析。重点关注金融业、信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运行以及大型央企、总部集团、平台经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财源发展情况,持续提升税收管理质效,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和可持续增长。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政府职责,对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行政许可、财政投入等政策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作用,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抓住“两区”“三平台”建设契机,用好用足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高精尖产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采用贷款贴息、拨款补助等多种财政工具,全力支持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进一步提升本市科技创新区域竞争力。落实好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助力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支持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促进本市资本市场整体发展,助力财源建设。二是注重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撬动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修订印发《北京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基金设立审批,加强财政出资管理,提高基金运行效能。政府对基金累计出资451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471亿元,累计投资5014个项目,政府出资引导放大倍数至4倍。持续推广PPP模式,加强项目评估和项目库规范管理,项目签约落地率达93%,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居全国第一。三是综合运用财政补贴、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组合拳”,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将政府采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提高至40%,高于国家规定10个百分点。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50%,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全市政府采购透明度保持全国第一。鼓励政府性担保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代补范围,对单户企业贷款担保金额由500万元扩大到1000万元,助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发挥社保政策保市场主体、稳定就业作用,失业保险基金用于稳岗等方面投入107亿元。指导督促各区加快推动首贷贴息政策落地惠企,各区均已出台首贷贴息政策,实现本市范围内的首贷财政贴息政策全覆盖。一是坚持厉行节约。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百姓过稳日子”要求,严控政府机关行政运行成本,在近年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2021年继续按10%的比例压减出国、会议、差旅和培训等经费,按45%的比例压减课题经费等。二是持续开展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积极探索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北京模式”的基础上,2021年将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持续向公用事业、教育等重点领域纵深推进。在医疗卫生、养老助残、社会救助等领域选取46项民生政策开展绩效评价,为调整完善民生政策夯实基础。三是建立区级财政运行绩效评价机制。指导督促各区开展重点领域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分析结果和应用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督促各区不断强化成本意识。一是合理把握新增政府债券规模。积极向财政部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9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8亿元,专项债务840亿元,保障全市交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积极拉动本市投资。其中用于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首钢数字智能产业研发园区等23个“两区”建设项目的债券资金,占全市新增债券规模的近一半。二是降低政府融资成本。2021年首次推行债券分期精准发行方式,根据债券项目月度实际用款计划,科学确定债券发行时点,避免债券资金闲置滞留,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全年节约利息支出约5.4亿元。三是不断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加强债务项目库建设,建立涵盖项目需求申报、债券资金审核、债务限额分配、支出使用管理、债务还本付息等在内的政府债务全过程项目管理机制。强化政府债务常态化监管与偿债能力分析,确保债务规模与财政可承受能力、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推动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一是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各部门、单位首次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预算,实现市区两级财政业务要素、操作规程、制度规范、软件系统、运维保障的“五统一”,全部实施“两上两下”编制程序,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二是不断扩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范围。依托监控平台,通过智能预警、疑点追踪,及时发现问题,指导部门规范预算执行行为,为财政资金有效运行保驾护航。2021年监控数据约90万条,较上年增长15%。三是创新政府资产管理方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统一管理处置,探索建立公务仓制度,打造一个市级仓和市教委、市医管中心两个部门分仓的试点模式,首批入仓资产逾万件,总价值近90亿元,切实加强资金、资源、资产统筹。四是推动形成资金监督合力。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与纪检监察、审计等业务贯通协调,开展中央直达资金、惠民惠农补贴、财政收入真实性、会计信息质量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协同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继续邀请代表委员参与绩效评价等财政管理工作,丰富向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推送的数据内容;拓展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首次公开二级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更好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2021年,全市财政收支实现平稳运行,保障了首都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财政运行和改革工作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在全球疫情不断加速蔓延态势下,本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较大,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对财政收支的影响还需持续重点关注,进一步加强研判,做好应对预案。二是稳定和培育财源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全市持续加强财源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存量税源仍不稳定。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对全市财政收入产生一定影响。全球“芯片荒”持续蔓延,影响本市部分先进制造业企业被动减产、成本增加。金融业由于让利实体经济,行业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文体娱乐、住宿餐饮等接触型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尚未完全恢复。新增企业中成长性好的中小微企业偏少,财源建设“稳存量、扩增量”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有提升空间。虽然本市财政绩效管理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通过财政监督检查也反映出部分单位在预算执行管理中,仍存在成本控制理念需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北京冬奥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认真做好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充分发挥积极财政职能作用,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意义重大。从收入形势看,增收潜力和减收压力并存。一方面,在2021年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的基础上,2022年全市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趋于吻合。随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首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特别是在高端要素和科创成果转化向“两区”承载地聚集、疏整促工作进入优化提升阶段、营商环境和财源建设成果逐步显现、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等有利因素带动下,首都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支撑。另一方面,全球疫情防控形势存在不确定性,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疫苗量价齐降、重点财源储备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房地产等行业持续下行,以及平台经济持续整改、中央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增加了财政收入的不确定性,收入增长面临一定挑战。从支出形势看,各领域对财政资金的需求仍呈快速增长态势,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两区”建设、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培育高精尖产业、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支持中轴线申遗保护、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重点任务和刚性支出保障压力加大。总体看,2022年财政收支仍将持续紧平衡状态。(二)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2022年本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全面落实中央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贯彻上述指导思想,财政管理工作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强化统筹,聚焦重点。将落实中央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大财政拨款、非财政拨款、部门存量资金等各类资金资源统筹力度,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优先保障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不留硬缺口。二是厉行节约,优化结构。坚决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将零基预算理念贯穿于各领域、各部门的预算编制中,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和成熟度安排预算。持续调整完善支出政策,加强政策对支出项目的约束。深入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改革,拓展覆盖范围,强化结果运用。加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力度。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三是问题导向,强化约束。坚持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完善机制的联动推进,完善预算执行、评审、绩效评价、审计等发现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大部门预算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综合分析2022年财政收入面临的形势,统筹考虑经济增长、物价变动,以及上年一次性收入等因素,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169.6亿元,增长4%,略低于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主要是继续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让利于企、让利于民,并考虑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可能带来的财政收入减收等因素影响。加中央返还及补助、一般债券、可划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其他预算资金等收入1683.1亿元,收入合计7852.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56.0亿元,增长4.3%;加上解中央、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等支出696.7亿元,支出合计7852.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431.6亿元,增长3.9%;加中央返还及补助799.7亿元、区上解616.0亿元、调入资金16.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划入22.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4.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6.5亿元,收入合计5167.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1.0亿元,增长6.3%;加上解中央支出130.7亿元、市对区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371.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122.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351.9亿元,支出合计5167.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市级预备费50.0亿元,占市级预算支出的1.6%,符合《预算法》1%-3%的要求。2022年,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安排1608.1亿元,与上年持平,剔除上年抗疫特别国债等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5.2%。其中,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增强各区可支配财力,推动各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落实民生保障政策;支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财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推进疏整促、城市更新等专项行动,支持回天、城南地区等区域加快补齐短板;激励引导生态涵养区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加快绿色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做好村干部基本待遇保障等工作。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支持各区促进学前和“双减”等教育事业发展、统筹做好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推动节能减排、做好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等专项任务,保障重点领域项目实施。2022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7.09亿元,下降1.1%,主要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贯彻办法,严格控制行政成本,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1亿元;公务接待费0.21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7亿元(其中,购置费1.42亿元、运行维护费4.05亿元)。2022年,统筹各类资金来源渠道,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600.0亿元,与2021年执行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20.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330.0亿元;专项债券安排50亿元,后续将结合项目申报情况落实到位。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用于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全市性重点投资项目。继续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围绕落实“十四五”各类专项规划及配套行动计划,以预算编制为切入点,突出统筹,通过完善重点项目决策机制、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优化支出结构、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等一系列措施,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教育支出安排379.6亿元,增长1.6%。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落实中央教育投入增长要求和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继续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强化办园质量提升导向,建设一批普惠托育服务设施。落实“双减”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优化中小学实践活动内涵,推进“五育”并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提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快职业院校重点实训基地和骨干专业建设,推进职业教育特色高水平发展。支持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和市属高校分类发展,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和产研融合水平。落实高校疏解任务,保障高校新校区建设配套资金。支持各类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进教育公平。科学技术支出安排377.2亿元,增长8.7%。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支持科技发展改革,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进一步强化国家科技战略力量,以及碳减排碳中和等科技支撑基础前沿类项目研发,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大医药健康、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通信、前沿新材料、区块链等领域科研项目投入,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支撑首都常态化疫情防控,支持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项目科技攻关。支持“三城一区”协同联动发展,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示范区建设,提升科技园区创新创业能力,营造创新生态环境,推动一区多园高质量协同发展等。促进智能制造与装备、生物医药等高精尖产业发展。培育首都科技领域前沿顶尖人才,支持中关村高端人才聚集工程。持续推动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科技创新区域合作。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08.3亿元,增长4.8%。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支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支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持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加快推进中轴线申遗工作,支持“一城三带”重点文物保护,加强革命历史文物保护,做好城市副中心三大建筑开办资金保障,推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全民阅读工程,鼓励文化产业园区提供公共服务,扩大文化旅游消费,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通过“投贷奖”、房租通等政策,扶持文化、旅游企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99.7亿元,增长0.2%。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支持实施促进就业政策,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退役军人保障等工作。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持续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大力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养老助餐服务、街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地。提高针对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等困难群体的帮扶精准度,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保障落实退役军人移交地方安置任务,优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供给。保障残疾人就业、康复和帮扶救助。卫生健康支出安排237.8亿元,增长4.7%。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继续落实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支持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政策。支持朝阳医院、友谊医院、积水潭医院、世纪坛医院等市属医院新建院区开办,完善公立医院分类补偿政策,针对各类医院特点实施差异化补助。保障农村社区卫生人员待遇,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实施中医药重点专科提升计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播。支持冬奥会医疗保障,发展冬季体育特色医疗。公共安全支出安排262.4亿元,增长3.0%。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推进平安北京建设,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落实大型会议及活动安保经费,持续推动科技兴警,深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支持北京金融法院建设,服务金融重点领域改革创新。积极支持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等重点地区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和诉调对接场所建设,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能力,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提高。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63.8亿元,增长1.4%。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支持做好碳减排碳中和工作,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创新,实施纯电动出租车推广应用奖励,兑付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推动供热智能化控制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支持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进行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支持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城乡社区支出安排208.6亿元,增长4.5%。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落实《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统筹运用各类资金,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提高城市治理效能。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实施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申请式退租等项目,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和安全条件。深入推进新一轮疏整促专项行动。持续做好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冬奥场馆等重点地区及城市环境薄弱地区的环境综合提升工作。推进新一轮背街小巷精细化环境整治和架空线入地工作。积极支持《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实,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农林水支出安排162.2亿元,增长2.0%。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改厕、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农业中关村建设,支持农民就业创业。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险保障。支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南水北调调水和永定河生态补水,保障全市水资源及供水安全。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实施京冀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共同行动。加强“雨箅子”等各类公益性水利设施维护,提高城乡防洪安全和水环境安全水平。保障城市副中心绿心森林公园等养护管理。交通运输支出安排338.4亿元,增长1.9%。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战略,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完善轨道交通授权服务机制,落实公交、轨道、市郊铁路等公共交通补贴,引导群众绿色出行。围绕“通州—北三县”等重点区域,加快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互联互通建设。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安排49.6亿元,下降1.0%,剔除上年一次性追加的对口扶贫支援资金因素,同口径持平。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落实中央脱贫摘帽“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对口支援成果。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助力西藏、青海、新疆等受援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对口支援合作取得新成效。住房保障支出安排30.2亿元,增长15.8%。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支持做好本市住房保障工作,以及按照中央政策要求,新增中央在京企业等所属老旧小区改造补助。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支持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推进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15.6亿元,增长8.1%。在保障政策上主要是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应急管理体制,提升全市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支持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实施智慧应急项目建设。支持森林消防、消防救援等应急队伍建设。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198.2亿元,下降18.8%,主要是根据土地上市计划,综合考虑上市地块区域分布等因素,土地收入预期低于上年。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调入资金、专项债务收入等2003.1亿元,收入合计4201.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1.3亿元,下降49.5%,主要是土地收入预期减少、到期政府专项债券还本增加,可用于全市安排项目的支出减少。加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债务还本等支出2450.0亿元,支出合计4201.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735.6亿元,下降17.6%,主要是城六区供地占比下降,市级土地收入预计700亿元,同比减少150亿元;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50.7亿元、区上解收入843.3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769.3亿元,收入合计3398.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5.8亿元,下降28.6%,主要是市级土地收入减少,可用于安排项目的支出相应减少。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实施土地储备开发、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保障彩票销售机构正常运转,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开展全民健身和冰雪运动等。加调出资金16.4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49.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677.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79.2亿元,支出合计3398.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76.2亿元,下降2.3%,主要是2021年海淀区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等一次性收入因素形成高基数影响,加上年结转收入14.9亿元,收入合计91.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4亿元,增长26.8%,主要是2021年超收收入结转到2022年安排支出。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5.7亿元,支出合计91.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68.4亿元,增长3.1%,主要是受股利股息收入增长影响,加上年结转收入8.0亿元,收入合计76.4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5亿元,增长19.1%,主要是2021年超收收入结转到2022年安排支出,用于解决市属国企历史遗留问题,承担全市性重大任务,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等。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2.9亿元,支出合计76.4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5959.3亿元,增长8.7%,主要受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增长等因素影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38.2亿元,增长14.2%,主要受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增加、就医人次增加等因素影响。当年收支结余621.1亿元。以上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详见《北京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一)强化财政政策资金统筹,聚焦支持首都重大战略任务紧紧围绕北京要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效途径的工作要求,加强财政资金资源和政策统筹,开展财税政策前瞻性研究,构建符合首都特征的财税政策体系,支持落实好“五子”任务。积极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大国家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完善央地共同组织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任务的新机制。继续推进本市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继续落实好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巩固中关村科技创新优势。完善科技创新基金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基金引导作用,推动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端科研成果在京落地转化。统筹财政预算、政府投资基金等多渠道资金,优先向“两区”建设项目倾斜,精准扩大有效投资。研究支持和规范数字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北京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积极推进免税店政策落地,优化离境退税便利措施,支持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深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健全投融资和财税配套机制,大力推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二)培育具有首都特征的财源体系,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加强中长期财政规划研究,充分发挥首都资源优势,统筹政策资金培育优质财源,进一步增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落实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两区”“三平台”建设契机,健全财政支持政策和财源发现机制,完善政府与市场功能互补的担保政策体系,提高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培育潜力中小微企业和重点财源企业,推动二产提质、三产增效。引进一批国际功能性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和高端制造业企业落地,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央企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持续在京发展。加强对企“服务包”工作机制对财源建设的支撑,进一步畅通对企服务沟通渠道,结合企业发展诉求完善针对性服务措施,帮助企业拓展在京业务。巩固扩大金融业发展优势,积极服务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展,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落实全市大数据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工作,完成财源大数据系统二期建设,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税收运行监测,提升财源企业监测服务能力。优化财源建设考核评估办法和转移支付政策,激励各区注重优质财源培育,促进形成各公共服务部门、区政府协同服务属地企业发展的良好局面。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完善符合首都标准、首善要求的多层次民生政策保障体系,做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推进民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三保”预算的事前审核制度,确保全市统一清单内民生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障到位。通过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等综合手段,完善公立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机制,编制涵盖财政拨款、自有资金在内的全口径预算,建立科学稳定、成本可控、规范透明的投入保障机制。健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资金保障机制,巩固完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大力优化教育领域支出结构,结合“三孩”等人口可持续政策,加大对学前教育等薄弱环节倾斜力度,支持多途径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加强财政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对生态涵养区的补偿和激励机制,支持生态涵养区开展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不让保护生态环境的吃亏。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加强项目立项审核,对所有预算项目按轻重缓急、成熟度进行排序,分清优先等次,突出保障重点。认真梳理整合财政支出保障政策,强化支出政策对预算的指导约束,完善支出政策动态调整、退出机制,对支出标准过高、执行效果不佳的政策进行调整或取消。持续加大资金资产统筹力度,编制部门全口径收支预算,将单位自有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试点,激活沉淀资金;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机制,推进政府资产共享共用。盘活国有企业沉淀资产,加强国有资本运作,提升国有企业对首都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巩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成果,在实现“五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督促指导各部门加强部门项目库建设,建立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推动单位提前编细编实项目预算。从财政政策、支出标准、成本控制、预算管理等方面,加强对各区、各部门业务指导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服务保障新时代首都发展。深化“北京版”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拓展到区街乡镇基层和各重点支出领域,逐步实现对公共服务、基本民生和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全覆盖,全面梳理工作标准、保障范围,测算合理成本,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分行业、分领域支出标准体系。完善区级财政运行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加强与审计等监督部门协同联动,做好直达资金项目储备、分配下达、预算执行、监控预警等“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将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新增财政政策及资金投入,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预算公开内容,在全国率先公开项目预算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资金来源的范围从财政拨款拓展到包括单位自有资金在内的所有资金,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透明度。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关注经济运行趋势、土地市场波动等情况,提前制定应对经济不确定性的工作预案。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科学测算本市债务规模水平,将政府债务率保持在合理区间,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探索建立重大政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落实部门及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预算约束机制,结合各区资源禀赋,完善与各区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切实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持续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工作,健全全市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发挥财政监督源头治理作用,围绕中央重大政策落实、预决算管理、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等重点领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基层单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各位代表,2022年,在面临财政收支紧平衡的形势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民代表大会依法监督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全力以赴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北京日报
责编: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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