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用心用情解开控诉信访案件“法结心结”
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导读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下大气力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检察机关接收的信访中,涉法涉诉信访占比不断提高,2019年以来已超过60%,表明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诉求更迫切、更集中。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回应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信访案件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办理控告申诉信访案件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群众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重要方式,是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2021年10月2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勇于担当作为,主动自我加压,采取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举措,从源头上、机制上推动问题的解决。比如,提出的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承诺,包括张军检察长在内的各级检察长包案办理信访案件,创新公开听证、简易公开听证等办案形式,等等,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信访‘老大难’问题。”审议《报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说。她对《报告》明确表示了赞成。
推行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
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急切期盼
《报告》显示:2013年党中央部署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原由信访部门接收的涉法涉诉信访转至司法机关,当年检察机关接收信访总量即由2012年的42.6万件激增至83.1万件,之后每年都保持在100万件左右。但因工作力量不足等多方面原因,过去检察机关接收的群众来信,大多未予及时回复。
庞大的信访量背后是群众一颗颗焦灼的心。有的申诉人多次寄信没有回音,就在申诉信里把邮资、信封附上,“请”检察机关回信。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并在当年全国两会上就此作出承诺。
“关乎人民群众的揪心事,人手再紧也要做到,工作再难也要做好。为此,检察机关从五个方面发力,狠抓落实: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群众信访接收、回复、办理和答复等各环节工作。二是充实信访工作力量,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成立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控告申诉办案组织,实现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全员办信、办访。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2019年底上线运行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实现四级检察院所有信访线上办理,回复情况全流程监控。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系统梳理、定期通报‘件件有回复’落实情况。五是定期开展‘回头看’,围绕是否存在应回复未回复情况、是否存在办案不规范不尽责问题开展督查,广泛听取信访群众意见。”在第三十一次常委会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人民检察院控诉信访案件回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3月至2021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42.5万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0%。实践证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顺应人民群众急切期盼,有利于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审议时,鲜铁可委员说:“2019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张军同志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时提出,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也就是说对群众信访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当时有同志还担心这个目标能不能达到,从两年多的实践看,不仅做到了,而且做得应该说还是比较好的,不仅做到了程序性的回复,还推动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
带头办理疑难案件
控告申诉案件大多已程序终了、诉讼结果生效,要化解矛盾、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工作复杂、难度极大。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控告申诉信访案件,有利于发挥“头雁”效应。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案,而且应主要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特别针对首办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矛盾上行问题,要求首次到基层检察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发现:江西所有信访积案和重复信访案件全部由各级院领导包案,对难上加难的“钉子案”“骨头案”明确由省院领导主办。目前,最高检交办江西的信访积案绝大多数已经办结。
《报告》显示:2018年1月至2021年8月,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包案办理信访案件4.3万件,化解率超过80%,推动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包案18件,全部妥善化解;2021年1月至10月包案22件,至当年10月底已化解18件。
江西马某因其子所涉故意伤害案证据存疑、判决无罪,要求追究被害人诬告陷害和办案人员刑事责任,自2016年起赴省、进京上访数百次。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包案办理,直接调阅案卷,组织研究案情,在认定公检法机关处理结论并无不当后,多次上门释法说理并帮助解决困难,经过三个多月耐心细致工作,终使矛盾化解。大量的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不仅能带动一个院、一个地区控告申诉案件优质高效办理,更能发现、解决检察监督办案中的深层次问题,更实、更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
殷方龙委员说:“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对疑难复杂的控告申诉案件督促办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标本兼治,力促案件事了政和,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
创新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
让公平正义真实可感
检察长只能办理众多信访案件的百分之一、千分之一,更多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要靠健全办案机制解决。特别是一些信访案件历经多年,深层次矛盾问题累积交织,单靠检察机关力量往往难以根本解决。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创新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村(居)委会代表以及专家学者等担任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疑难、争议问题针对性听证,共同释法说理,促依法办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形成合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真实可感。
《报告》显示: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应听证、尽听证”,2020年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组织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听证4272件,是2019年的3.4倍,听证后当场表示息诉息访的占67.6%;2021年1至8月组织公开听证5036件,是2020年同期的2.2倍,听证后当场表示息诉息访的占73.4%。福建周某被故意伤害,因对伤情鉴定有异议,不服对犯罪嫌疑人的不起诉决定,从2001年起申诉,经县、市、省三级检察院办理始终不服。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后,组织公开听证,特别邀请2名法医专家现场解答,对原案伤情鉴定问题逐一回应,周某心服口服,持续20年的申诉终得了结。
2021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又部署开展常态化“简易公开听证”,组建专门听证员队伍,在接待来访群众的同时,就地组织公开听证,促进信访矛盾在接访时就能及时有效解决。王某等20人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体信访,检察人员组织简易公开听证,针对诉求耐心释法说理,来访人代表完全接受听证意见,当场表示积极说服、引导其他来访群众依法维权。
公开听证的良好效果有目共睹。徐显明委员说:“检察听证是检察官站稳客观公正立场的一个好形式。它通过兼听的方式,对两方面意见进行判断,然后取一个中立的立场,使案件的判断更加真实可靠。”“从检察听证的效果看,通过听证而使矛盾的化解率达到84%,这个比例比其他方式要高出许多,把这种方式制度化,我们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应加紧研究,以使之成为中国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吴玉良委员说:“听证会为申诉人与办案机关搭建了一个面对面交流的平台,各方充分发表意见,再经过中立的听证员客观评议,得出听证结论。既为检察机关公正处理案件提供了参考,又解答了申诉人的疑惑,为彻底化解纠纷奠定了基础。希望检察机关认真总结经验,规范完善公开听证制度,更好发挥其作用。”
责编:史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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