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动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近期重点工作
人 大 动 态
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 李伟参加
噪声污染防治法于2021年12月通过,将于今年6月5日起实施。5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副主任侯君舒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栗战书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对热点问题的关切,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使法律制度成为宁静环境的守护神。 栗战书强调,噪声污染防治是重要民生问题,人民群众对法律实施效果充满期待。要重点抓好法律中新制度新规定新要求的贯彻实施,切实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使之成为防噪、降噪、治噪的有力武器。要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对照落实,切实把法律制度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发挥出来。要抓紧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和配套法规,出台相关标准,制定修订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并借鉴国际上噪声污染防治的一些管用措施办法。要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治,形成建设宁静和谐的美好人居环境的合力。噪声污染防治法受众面广、专业性强,要加强法律的宣传普及,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条,用生动具体的案例阐释规定,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噪声污染防治氛围,让全社会共享一片宁静的空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 李伟主持
5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飞进、庞丽娟、李颖津、张清、侯君舒,秘书长刘云广出席会议。副市长杨晋柏,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会70周年大会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上的重要致辞精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住房租赁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关于批准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分别提请的任免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王红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关于立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关于立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审议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书面报告。
李伟说,当前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正处于吃劲的关键阶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头等重要的任务。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首都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上来,带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自觉服从属地管理、社区管理,力所能及地参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以人大代表的应有担当和模范作为,为赢得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对表决通过的各项地方性法规和决定,要做好宣传普及,加紧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全面有效实施。
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召开 侯君舒参加
5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君舒出席并讲话。
市生态环境局汇报了市政府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市财政局、市规自委两个法律实施主管部门汇报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工作情况。东城区和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分别汇报了受委托开展执法检查情况。部分执法检查组成员、两位环境保护专家和两家企业代表发表意见建议。
此次执法检查自4月12日启动,目前已完成政府自查、问卷调查、16个区委托执法检查、座谈交流等工作,后续将继续做好执法检查报告研究起草工作,按要求提交全国人大。
侯君舒讲话中说,一要坚持高站位,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把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市委统一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从美丽中国建设、绿色北京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法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首善标准推动解决好北京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全市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的不断提升。二要突出北京特色,进一步梳理总结好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宝贵经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立法修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视察调研等多种方式推动环境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在北京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连续六年坚持听取政府年度环境保护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发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机制作用,指导各区人大严格落实了环境报告制度等等,展现了人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担当作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制定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等工作中,贯彻实施国家法律卓有成效,好的经验做法要充分总结,并体现到执法检查报告中。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生态环保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检查组要认真汇总各有关部门的报告和受委托开展的执法检查报告,认真分析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典型问题、共性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同有关方面沟通、积极推动解决。对涉及政府规章、地方标准制定,对有关地方立法的意见建议,以及对国家层面的立法修法建议,要认真负责地反映在执法检查报告中,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全国人大。来源:新华社、北京日报、市人大常委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