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用法治力量保护好北京历史文化金名片——北京启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2021年1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新制定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当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核心区和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要求,全面规定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的制度措施,充分体现了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为新时期做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2年是北京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40周年,也是新的《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巩固和发展40年名城保护工作成果,同时检查检验《条例》实施效果,更好地依法推动名城保护工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执法检查作为重点项目列入了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4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李伟主任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条例》实施的重点难点,切实增强执法检查工作的整体实效,正式开启了执法检查工作。
体现新时代名城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特别是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关于历史文化的重要性,总书记强调,“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城市历史文化遗存是前人智慧的积淀,是城市内涵、品质、特色的重要标志”。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理念,总书记强调,“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既要改善人居环境,又要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关于北京历史文化保护,总书记强调,“北京是世界著名古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一张金名片,传承保护好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首都的职责”;“北京历史文化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伟大见证,要更加精心保护好,凸显北京历史文化的整体价值,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
2017年、2018年和2020年,北京城市总规、副中心控规、核心区控规相继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对北京名城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城市总规和批复规定,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塑造,构建涵盖老城、中心城区、市域和京津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加强老城和“三山五园”整体保护,老城不能再拆,通过腾退、恢复性修建,做到应保尽保。构建了“四二三九”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核心区控规和批复强调,加强老城整体保护,严格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坚持“保”字当头,精心保护好这张中华文明的金名片。进一步细化扩展,提出了十一类保护对象,从而形成了全面保护的整体框架。副中心控规和批复要求,突出水城共融、蓝绿交织、文化传承的城市特色,深化“一河三城、一道多点”整体保护格局,构筑全面覆盖、亘古及今的历史文化传承体系,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营造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人文环境,建设古今同辉的人文城市。
此次执法检查,正是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个规划的批复要求,有效发挥人大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推动《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扎实落地,用法治力量保护好北京历史文化金名片。
全方位多角度突出重点开展检查
《条例》从保护机制、保护体系、保护规划、保护措施、保护利用、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了“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等问题,具有新、实、全的突出特点。此次执法检查将全面覆盖这些要素,从多个角度切入,重点检查内容涵盖了配套政策制定和法规宣传贯彻情况,老城、三山五园地区和三条文化带等重点地区整体保护利用情况,文物、革命史迹、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情况,历史文化名镇、名
村、传统村落、历史河湖水系和古树名木保护利用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以及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和法律责任落实等多个方面。
例如,对配套政策制定等的检查,会涉及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建立情况、预先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统一信息平台建立等情况。对老城、三山五园地区等重点保护区域的检查,已包括名城保护规划,老城、三山五园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检评估等情况。对文物、革命史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情况的检查,将关注文物腾退、修缮、活化利用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革命史迹开展纪念活动、宣传展陈史料和英烈史迹、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精神情况,皇家园林、王府、会馆、古桥、古码头等保护利用情况,以及老字号、老物件、老手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空间提供和布局情况等。
同时,针对名城保护的资金安排使用和法律责任落实,此次检查将着重研究近两年北京市文物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安排及实际使用情况,各区维护修缮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以及预防、制止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执行情况。
分类别分层次多种形式强化监督
《条例》是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领域的基础性法规,它的实施与城乡规划、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河湖保护管理、公园、绿化、旅游等17部法律法规都密切相关,同时涉及到市政府多个部门以及各个区,覆盖面广、综合性强,检查任务比较重、难度也比较大。常委会创新检查方式,3个专委会共同参与,5个专题组同步调研,16个区人大常委会协同推进。检查组成员包括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城建环保委和农村委委员,相关专业代表小组成员,以及此前参与《条例》立法工作的市人大代表。
执法检查将通过书面检查、专题检查、专题培训等方式,运用“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的机制,同时分析“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监督工作的整体实效。书面检查目前已经全面铺开,检查组正在通过扎实的案头工作,研究《条例》实施以来形成的配套政策、制度,以及相关规划和预算安排等,确保法规规定的配套文件及时出台、相关标准规范有序制定。
专题检查设立了五个小组,将分别针对老城(中轴线)保护专题、三山五园和三条文化带保护专题、文物和非遗保护专题、历史建筑和文化街区保护专题、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及历史河湖水系和古树名木保护专题开展深入检查,由常委会领导或专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到各类项目实地查看,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一线同志的意见建议。此外,检查组还组织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专题培训,邀请北京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北京名城委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邱跃同志作了题为《砥砺前行——北京名城保护40年》的专题讲座。部分执法检查组成员、市区街乡人大代表小组代表和16个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等220余人,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参加。大家普遍反映,通过学习,更加深刻理解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金名片的重要价值,深入领会了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的重大意义,提升了对名城保护工作的整体认识。
执法检查组将继续深度推进书面检查和实地调研,根据初步摸底情况梳理重点问题,进一步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区对接,通过各检查小组的现场调查,把握关键环节,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努力研究、突破阻碍名城保护工作顺利推进的瓶颈,为9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做好准备。执法检查还将把《条例》实施一年来的工作同名城保护40年的工作成果结合起来,同其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同正在进行的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更新方面的立法结合起来,不断总结基层实践经验,继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推动核心制度条款落地落实落责,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保驾护航。
作者: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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