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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立足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小切口” 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大文章”

北京人大 2023-12-23
聚焦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途径。2022年9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立足未成年人审判制度,擎起“法治蓝天”
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立足日益完善的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法律体系。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首次以专章形式确立了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多个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特色制度;2020年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及民事实体权利保护规范;同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和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并完善分级处遇制度,细化教育矫治措施;2021年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人民法院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的职责。
未成年人审判组织形式。少年法庭是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载体,其组织形式主要包括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庭、合议庭、审判团队及法官。201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国高级法院中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2021年5月,为全市17家基层法院授予“少年法庭”“少年家事庭”牌子,实现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
未成年人审判法律原则。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是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首要法律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要全面考虑未成年人利益诉求,采取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措施,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即在程序设置及实体裁判方面,给予涉诉未成年人不同于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司法延伸工作时应优先考虑未成年人,优先保障未成年人权利;此外还有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全面保护原则,专门保护原则等。
充分履行审判职能,筑牢“法治港湾”
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最后一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全市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2017年至2021年,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1765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注意区分情况,体现“宽容但不纵容”精神。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秉持“零容忍”态度,对严重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犯罪行为,依法判处重刑乃至死刑,重刑率达16.5%。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抚养、探望等各类民事案件,以及受教育权、社会保障给付等行政案件18760件,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审判特色机制。针对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辨认和控制能力不健全的特点,健全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庭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特色机制。在抚养、探望等家事案件中,首创社会调查观护“四个一”工作制度,全市法院已开展社会调查观护243件次,300多个孩子从中受益。在全国法院首创“亲职教育制度”,有力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全市开展。积极创新未成年人审判“首审责任制”“融合式审判”工作模式、“周末法庭”“课堂式庭审”、亲子协调员等机制,由首审法官负责涉及同一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在立案、执行环节组建未成年人办案团队,打通未成年人案件立审执通道,多渠道、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推动构建少年司法工作体系。联合公、检、司及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等,创设未成年人救助及心理干预等救助项目,建立健全帮扶救助机制。坚持以案促治,针对幼儿园监督管理,校园安全保卫,教师资质审查,网吧、酒吧等接纳未成年人、互联网监管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53份,立足未成年人审判,积极惩恶扬善、规范社会行为、推动综合治理。全市395名法官、法官助理受聘担任441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加强法治宣教,帮助孩子们从小就在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

房山法院立案执行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合力汇聚法治光辉,守护“少年的你”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坚持问题导向,既充分肯定工作成绩,更明确指出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少年司法理念需要持续强化。审议认为,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把握时代要求,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主动性。委员和代表们建议,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全面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体现“宽容包容但不纵容”精神,落实好双向保护政策,积极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委员和代表们认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要坚持专业化发展方向,深化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持续推进涉未成年人行政审判工作,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水平。加强审判队伍职业化建设,着力培养未成年人审判复合型法官,聚焦少年儿童心理和司法特点,强化专业培训,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队伍的司法办案能力。持续改进少年法庭审判管理模式,完善少年法庭体制机制建设,以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为基础,有序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和家事审判融合发展,相互促进。
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委员和代表们建议,要及时明确法律适用的具体标准,不断完善证据认定规则,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用好从业禁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法律手段,注重对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欺凌、性侵及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社会热点问题,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运用司法建议、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助推各部门主动履职,不断增强少年儿童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有待增强。委员和代表们建议,要做好司法延伸工作,注重与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等的协作配合,强化协同保护合力。积极引导司法社工等专业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司法延伸工作,切实推动各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措施有效落实。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作用。及时总结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对策研判和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推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地方立法、提升首都社会综合治理水平贡献司法智慧。

来源:《北京人大》杂志

作者:张燕平

责编:吕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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