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民生工作,作为司法保护的重要环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责任地位。2022年9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立足检察职能,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立体新格局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中的独特功能,未成年人的检察职能也经历了不断演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历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三个阶段。起初,主要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在传统批捕起诉工作中贯彻未成年人刑事政策,同时开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特殊预防以及法治进校园等普法宣传工作。此外,通过完善相关办案机制、充分运用配套资源等,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相应保护。为加强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保护,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的同时,开始逐步探索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检察机关对于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的情形,主动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督促、支持起诉充分体现了未成年人检察的履职特色。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确立以后,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最初在等外领域进行探索。2020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自此,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成为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2021年,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市检察机关围绕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要求,在全国率先创新“综合未检”理念,系统重塑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体系与检察力量,以首善标准,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结合未成年人特点能动履职,全面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一是强化受侵害未成年人和涉罪未成年人双向司法保护。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推动建立侵害案件“一站式”取证办案场所及检警合作机制,最大程度避免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不捕、不诉比率分别为53.27%、50.51%,筑牢未成年人“心”防线,给予未成年人司法更多的温度。依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实现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全覆盖,讯问时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率达100%。二是积极推进涉未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由检察机关担任监护监督人,对未成年人隐私权、健康权保护等支持起诉15件,对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7件;聚焦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等问题,办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38件,支持适格主体起诉16件,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43份。三是稳妥推进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聚焦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网络传播黄赌毒、少儿图书宣扬暴力内容、无资质经营幼儿托护等痛点难点问题,公益诉讼检察立案15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1件,诉前磋商79件,提起诉讼2件,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主动融入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协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系统治理。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协同妇联、关工委等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协调联动机制,以“大家”守“小家”,首创向“问题家长”制发“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针对办案发现的教育从业人员利用职业便利性侵学生、虐待儿童、无证办学、校园环境安全等问题,督促和协同相关部门排查问题隐患和堵塞管理漏洞,推动落实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等制度。首创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帮教制度,助力市级统筹“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建设,形成“检察官+司法社工+心理专家”观护基地模式。积极推动解决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网吧,企业违法招用未成年人,旅馆、宾馆、酒店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等问题,共制发检察建议157份。全市308名检察人员担任330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三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展各类法治巡讲活动2000余场,服务师生和家长50余万人,用理用爱,照亮孩子“回家的路”。锚定专业化建设方向,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调整完善未检专业化组织体系,加强办案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一院一品牌”机制效能,推动首都特色未检专业品牌建设。依托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在京设立未检专业委员会,融合学术界与实务界力量,推动事关未检专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理论研究驱动未检创新发展的动能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开展“校园周边商户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专项监督活动。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主动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推动本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对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和代表们建议,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低龄犯罪、校园欺凌、监护缺失、沉迷网络等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注重结合办案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以更实的举措自觉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责任。委员和代表们建议,要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稳步推进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积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内容和方式多元化,主动争取、整合相关社会力量开展精准帮教,切实做好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成为未成年的“同路人”。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监护、探望、抚养、收养、继承、教育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以烟酒销售、网络信息传播、校园安全治理、娱乐场所管理、教育培训人员资质审查等问题为重点,加大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落实好支持起诉制度。以更强的责任感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委员和代表们认为,全市检察机关在立足检察履职的同时,要最大限度推动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将强化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与优化“督促监护令”机制有机融合,助力发挥家庭保护基础作用;加强检教协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支持社区、企业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积极开展网络领域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探索;主动融入政府保护,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到高质量能动检察履职,联合各部门相融相促,携同发力,共护未成年人美好明天。以更严的标准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委员和代表们建议,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努力配齐配强未检团队,强化未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未检工作队伍综合业务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北京在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研究方面的优势,加强少年司法领域的学术交流和理论创新,为未成年人检察实践提供智力支持。大力提升数据应用能力,以智慧未检推动数字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照耀更多花朵“向阳”而生。【要闻】习近平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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