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人大法制委五年工作总结
编辑:薛睿杰
认真做好立法规划编制、法规草案统一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自觉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的主张、方针、政策转化为法规规定,把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结合起来,使立法更好符合宪法精神、适应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体现首都特色。立法规划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审议、市委常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共同执行。法规草案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筹协调后,再进入法定审议程序,确保立法与改革同频共振。就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委请示汇报,先后将42件重要法规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法律规则。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市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用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落实。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首都特色和首善标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优化立法工作机制,丰富立法形式,推进“开门立法”,深化京津冀协同立法,不断提升牵头起草、组织协调和审议把关能力,助力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
助力创新“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立法调研起草机制,“双向进入、四方会商”工作机制。常委会法制办、相关工作机构提前介入,与政府部门组建专班,联合开展调研起草工作,双方分管领导担任双组长,共同牵头,力求将重大分歧消除在法规草案进入法定审议程序之前。街道办事处条例立法中,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组建起草工作专班,实行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共同牵头的“双组长制”,高位统筹立法重大问题。针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部门意见协调不充分、衔接不顺畅等问题,进一步提出在立项前、政府常务会研究前、常委会二次审议前、表决通过前四个节点,由政府主责部门、司法局、常委会工作机构和法制办主要负责人集体会商,沟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难点问题,表达、平衡、调整利益,强化人大主导作用、保证政府全程参与。
助力创新“组合拳”“大块头”“小快灵”等立法形式。在五年立法工作中,既有推动总规实施、冬奥筹办、交通治理、污染防治、疫情防控等工作立法“组合拳”,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大块头”,也有反食品浪费规定、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等“小快灵”立法,增强了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比如,围绕冬奥筹办“量身定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志愿服务促进、社会文明促进等14项立法,为努力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贡献法治力量。
不断扩大群众对立法工作有序参与。一是用好市区人大联动、代表家站依托、三级代表参与的“万民代表下基层”机制。在生活垃圾管理、物业管理、接诉即办工作、城市更新、节水等关系千家万户利益法规草案中,1.5万位三级代表到代表家站听取千家万户意见,确保民意民智充分体现到相关立法中。二是高质量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统筹兼顾代表性和专业性,在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生态涵养区的代表家站、基层执法单位、高等院校等设立首批10个联系点,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11项立法听取了意见。三是不断拓展“开门立法”途径,反食品浪费立法中以“人人反浪费、大家定规矩”为主题开展立法宣传,代表近11000人、市民群众近150万人参与立法。在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就监管范围、7天“冷静期”、退卡退费等重点问题征求了三级人大代表意见,共有8101位代表参与。四是完善法治建设顾问制度,就36件法规草案听取法治建设顾问586条意见。五是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建立立法研究基地,形成立法研究成果11项,服务常委会立法工作。
助力丰富区域协同立法实践。2020年1月,京津冀三地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是我国首个同步立项、调研、审议、出台区域协同立法。本届以来,三地人大及其常委会还同步通过了关于协同推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的意见、关于授权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等。
来源:市人大法制委五年工作总结
编辑:薛睿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