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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钰锦大数据缴纳60万可“解债”100万?利州检察:切忌病急乱投医

疾风烈烈 捉销师 2021-11-30


据宣传称,钰锦大数据向全社会提供多项权益实现解决方案,向与权益有关的个人或企业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推荐最佳解决方案,包含个人,企业的物权,产权,债权,股权等其他各种权益,公司实力雄厚,国企背景。

图片资料来源于企查查APP

钰锦大数据成立于2019年12月,法人田勤刚(持股10%);大股东中民钰锦低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持股90%。

钰锦大数据经营范围:家庭服务;养老服务(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汽车销售及租赁;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开发;旅游资源开发;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组织策划文化交流活动;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的种植(限分支机构经营)与销售;销售:农副产品、饲料、化肥、机械设备、茶具、体育用品、预包装食品(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首先从经营范围来看,钰锦大数据并无相关资质,也不可能有。


解债模式解析


钰锦大数据的宣传资料中称不打官司轻松实现权益,业务范围包括公司债、个人债、失联债、多角债、三角债、跑路债。

宣传中称,专注为企业和个人处理权益业务时,提供精准的咨询服务及多元化的解决方案。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其“解决方案”如下图:

权益实现标准,以100万权益回收为例。

一年12期:交咨询服务费10%,即10万元;履约保证金50%,即50万;共交费60万。

每月收回现金83333.33元,12个月收回100万。     

2年24期:交咨询服务费10%,即10万元;交履约保证金30%,即30万元;

共40万元。每月收回现金41666.66元,24个月共收回权益100万元。       

三年36期:交咨询服务费10%,即10万元;履约保证金20%,即20万元;共交费30万元。每月收回现金27777.77元,三年共收回权益100万。


担保方式:房产网签,黄金(银行保管单),银行保函作担保,保单担保,商业承兑汇票,提货卡。

履约保证金打给第三方央企下属公司(中民普惠社区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金监管,同时深圳益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等额的资产做担保。


经查询,作为保证金收款的第三方中民普惠社区服务有限公司与中民钰锦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及钰锦大数据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下图:

图片资料来源于企查查APP

钰锦大数据大股东中民钰锦低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0%;同时中民普惠社区服务有限公司持有中民钰锦低碳有限公司100%的股份。简单来说,保证金并不是如钰锦大数据宣传所说“保证金打给了第三方”,事实上不过是左手转到右手的区别。

深圳益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图源企查查APP

而作为资产保障的深圳益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是由钰锦大数据100%持股。

其中风险,可见一斑。


如此“解债”,风险何在?


2020年5月13日,利州检察发布《警惕!以“解债”为名的新型诈骗》一文,全文如下:当今社会,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骗术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

近日,利州区检察院办理一起以“解债”为名义的合同诈骗案,正是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急于收回外债的心理实施的犯罪。

经查:2019年1月至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苗某对外谎称其设立的广元市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可提供所谓“解债”服务,先后骗取解某等16名被害人的信任,与之签订债事服务协议及伪造的重庆某公司委托寄卖合同,并以收取债事服务费的名义诈骗人民币共计160余万元。本案证据材料反映,苗某公司并无真实解债业务或能力,其每月向被害人支付的款项实际上就是前期收取的债事服务费,以此来维持虚构的骗局。而众多被害人因在被骗前债权长期得不到解决,病急乱投医,轻信谎言而上当受骗。

目前,该案已依法向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看到这里,本案宣称的“解债”到底是什么?

解债:当债权人无法收回债权时,可与解债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先向公司支付所谓的债事服务费,后按月获得原债权一定比例的返款, 从而实现在一定期限内从解债公司收回全部债权的目的。

利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如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形,不轻信盲从,避免受骗。如陷入骗局,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以上为利州检察院发布的文章全文

利州检察对该诈骗案中“解债”模式描述是:当债权人无法收回债权时,可与解债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先向公司支付所谓的债事服务费,后按月获得原债权一定比例的返款, 从而实现在一定期限内从解债公司收回全部债权的目的。

显然钰锦大数据的解债模式与利州检察的相关描述相类似。

结合上文中对钰锦大数据相关情况的分析和利州检察判处的案例,相信大家对“解债”这一新生事物会有一个全新的见解。

“庞氏骗局”漫画

再来科普一个百年前的老事物,庞氏骗局:庞氏骗局是对金融领域投资诈骗的称呼,金字塔骗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传销集团就是用这一招聚敛钱财的,这种骗术是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兹的投机商人“发明”的。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相关事件


2019年12月,在“春雷行动2020”期间,德昌县公安局和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反映,称德昌县硕果公司在东云阁酒店开展“解债”服务活动,涉嫌违法经营。


经查,该公司所经营的“债事服务、解债”不属于法定登记事项,未予登记。该公司以“贵州众合天下债事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办事处”名义开展“解债”服务活动,目前已进行“解债”业务6人次,涉及金额280余万元。该公司违法开展“解债”服务活动,涉嫌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危害公众财产安全。

目前,该案已由德昌县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办,下一步将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查处取缔。


众合天下解债项目操作模式大致为:如果别人欠我100万,通过各种渠道把钱要不回来,那么我拿出一笔现金交给众合天下平台,按比例按月返回给我现金,比如一年返交50万元+8%的服务费,两年返交30万+8%的服务费,三年返交20万+8%的服务费就回来100万元,同时,为了让参与人交钱放心,公司拿出等值黄金珠宝给交钱的人做抵押。


由此可见,钰锦大数据与被查处的众合天下的操作模式大同小异。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没有承认过任何解债、讨债公司。

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早已发布了《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要求停止“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也发文禁止这类企业的注册。

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又联合下发文件,再次明令取缔各类讨债公司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综上所述,无论任何时候,都要捂紧自己的钱袋子,再次提醒:你看上了他的利息(回报),他瞄上了你的本金

财富是靠自己勤劳的双手脚踏实地积累起来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不失当今愈发浮躁、唯金钱论大背景下的一剂良药。

——我已加入“维权骑士”(rightknights.com)的版权保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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