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李斌、何小鹏没做什么值得记录的事,你认同吗?
出品|三言Pro 作者|DorAemon
1月31日,某知名作家在接受采访时被问到如何看待正在推动新能源产业变革的这波企业家,包括李想、李斌以及何小鹏等等,该作家表示:“从企业史作者的角度,并没有让我觉得他们(李斌、李想、何小鹏等)做了什么值得记录的事”。
这个观点自然引发了大量争议,有网友指出该作家根本不了解几个新能源汽车发展,也不清楚中国新能源汽车这十年的发展情况。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该作家第一次陷入类似的言论争议。引发争议后,这名作家曾解释称是被断章取义了。
那么,如今他所谓“几个中国新能源企业家不值得被记录”的观点,是否也是被刻意断章取义呢?在他眼里,什么样的人值得记录呢?
没有被断章取义
为了便于理解,本文中笔者将用“W作家”指代这名知名作家。
W作家接受采访的这篇报道原文字数有一万字,“不值得被记录”只是他众多观点看法其中之一。
那么, 不偏不倚地说,确实存在被断章取义的可能。
首先,原发媒体以及报道作者个人微信公众号上,这篇文章标题并没写W作家认为李想何小鹏等人不值得被记录。
而在其他渠道,比如原发媒体的网站、App以及其他媒体转载中,这篇文章原标题为“从企业史角度,我觉得李想何小鹏并没有做什么值得记录的事”。
而且原发媒体还特地以上述标题发起提问,邀请网友发表观点。
由此可见,“W作家认为李想何小鹏等人不值得被记录”的观点,并不存在在信息传播过程中被恶意断章取义、带节奏的情况。
笔者也贴出原文中W作家谈及相关问题的上下文,以供参考。
报道中,提问者先要求W作家评价中美新能源企业家,要求W谈一谈他们的自身特点等。也就在这个问题后,W作家发表了“不值得被记录的观点”。之后,提问者进一步要求W作家解释原因,W作家简要的说了自己看法;再之后的采访提问话题则改变。
由此可见,W作家的这个观点从上下文角度,也不存在被“刻意引导”的情况,完全是其个人观点的自由表达。
此外,之所以话题会聊到“不值得被记录”,是W作家先从自己写的书聊到企业家的代际,之后谈到茅台;同时基于写书、写企业的语境,顺势谈到造车新势力属于企业家代际的哪一类,于是自然表达了“不值得被记录”的观点。
为什么这样认为
既然W作家认为李想何小鹏等不值得被记录不是断章取义、刻意引导带节奏,那么,他为什么这样认为呢?
在采访中,W作家简单谈了谈原因,笔者总结如下:
W作家认为,首先从产量角度,柳传志和张瑞敏已经做过一遍了,一个在3C产品,一个在白电和黑电,现在是汽车而已。
第二,一个真正的伟大企业家或者企业家群体,一定要发生几件事:
一、掌握革命性技术,技术原生是他们发明的
二、有前所未见的商业模式,像贝索斯;
三、在精神层面提出了一些具有共通性的主张,乔布斯、马斯克都提出了一些主张,再老一辈像亨利·福特有划时代意义。
言外之意,那几家新势力的销量不算什么,也不掌握革命性技术、没有前所未见的商业模式,也没有马斯克那样的精神层面主张。
什么样的人值得被记录?
既然W作家不认为李想李斌何小鹏值得被记录,那么谁值得呢?
答案是茅台和马斯克。
这篇文章前半部分中,W作家花了很长时间仔细聊了聊茅台,并且对茅台进行全方位的夸赞。
W作家透露写茅台的动机:当初写它,值得写是因为中国市值第一名是某互联网公司,第二名是茅台,大家都说第二名为什么不是IT互联网公司,而是一瓶酒,“我带着好奇进入茅台写作”;然后发现茅台走到今天是有企业家精神在。
具体表现在:
一、茅台半个多世纪非常沉静地做一件事:获得用户,在一个特别细分的行业中建立自己的规则能力和资源壁垒。
二、茅台有很大的现代性,它是一连串偶然,在偶然背后之所以走到今天,是有企业家精神在。
三、赖永初(茅台创始人)最具企业家精神,会做营销、请律师讲知识产权、产量也大,在四十年代具有品牌意识、商标意识。
四、季克良(曾是茅台厂长)更像一个匠人型企业家。他表示“大家认为茅台没有创新,没有全球化,技术也没有变革。它其实有变化,是流程变化,包括酒的温度。酒这个东西,43度和27度不一样。酒曲是用脚踩还是用制曲机踩,是两回事。165个工序,30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变化——他更像一个匠人型的企业家。”
五、茅台呈现了某种企业家存在的方式:十年前它不在主流,或者大家不认为是性感的发展方式,但在未来它可能会是做企业的某一个选择项。
也就是在夸完茅台后,W作家发表了“李想李斌何小鹏不值得被记录”的观点,然而,同样是推动新能源发展的企业家,W作家特地强调马斯克和李想李斌和小鹏不一样。
他表示,“马斯克跟他们还是两回事。它实际是一种精神能力、一种想象力,是你对商业、人类文明和社会秩序的一种想象力。这种人蛮难得的。”
所以,W作家认为茅台和马斯克是值得被记录的,此外,在W作家阐述内容中,还可以了解到他也认为乔布斯、亨利·福特是值得被记录的。
网友:从人类发展的角度,你也没什么被值得记录的
W作家的这种观点,部分网友不接受。有网友称W是“水上浮油花的分析”。四害之一的酒吹成第一,高铁、航天只字不提;
还有网友调侃称,从人类历史角度看,W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并没有做什么值得记录的事。
还有网友直接表示W也没做什么值得记录的事。
除了网友,《经济观察报》援引汽车从业人士观点发表评论称,W作家既不懂企业也不懂产业。李斌、李想、何小鹏三人在自己财富自由后,再押上个人身家性命用美国人的钱,在整个行业都没有明朗的时候,率先进入新能源汽车,各自在产品、技术、用户上开创性的进行行业创新。并且把中国自主品牌价格上拉,对整个中国汽车品牌建设带来价值,这些不值得肯定吗?
笔者也与一位在国内头部新能源车企工作的业内人士就W作家观点聊了聊,对方也认为W作家既不懂汽车,也不懂商业。
该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以W作家为代表的群体,在自己所处的行业中的“信息茧房”里待太久,所谓隔行如隔山,根本不懂国内新能源行业。
W作家这种人被国内外一些商业巨贾的创业故事洗脑,只喝了人家故事的鸡汤,却品不出他们走到今天背后的核心原因。
然后只会照猫画虎,把人家的鸡汤故事自己随意消化一通然后变成自己的鸡汤励志文章,到处贩卖所谓的“知识”。
然而这种“知识”本质上根本就是只提出问题,却提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者路径。只会侃侃而谈说李想、李斌、何小鹏不值得记录,反夸马斯克是人类文明的想象力,但是实质上废话一堆,根本给不出马斯克所谓的“想象力”是什么;以及根本说不出李想、何小鹏等新能源人为了新能源发展做了哪些具体事情。
“沉醉在大佬创业故事的鸡汤概念里,看不到这些概念背后的现实,W作家这类人已经严重脱离现实,所以他们只会说‘不值得被记录、人类文明的想象力’这种毫无实际意义的评价”。
五问W作家:您真的懂吗?
但实话实说,或许是笔者道行不够,无论读多少遍,还是不很明白W作家到底说了什么。整篇下来看上去漂亮话一堆一堆的,但有点实际意义的东西基本没有,就是各种概念输出而已。
而笔者更想亲自问问W作家几个问题:您到底知不知道您在说什么?
一问:为什么酒企是匠人企业家,造车不算?
W作家夸茅台,说季克良是匠人。因为茅台内部讨论“水用清水还是中水、用条石还是碎石”会讨论十年、会进行巨大争论;“第一部分的酒用3%还是7%,这些细节来自基础与经验的量化数据”。
如果笔者理解力没问题,W作家认为茅台是匠人企业家因为茅台会抠细节,对酿酒事无巨细的要照顾到每个细节,这显然是值得被记录的,否则W作家也不会这么认真谈茅台。
那么,请问W作家,您是真的不知道您口中的“匠人精神”在造车行业也是一样的吗?
W作家说,“从产量角度,柳传志和张瑞敏已经做过一遍了。一个在3C产品,一个在白电黑电,现在是汽车而已。”
不得不说,这个“而已”用的可真精辟,仿佛汽车就和一件普通衣服一样,到处随便分分钟就生产出来,毫无技术含量。
还有“从产量角度”,难道意思是说现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很高,所以才“毫无意义不值得记录”?
实际上新能源车涉及到的产业链包括车辆制造、电池制造、电机、充电桩等多个领域,这还是笔者很粗略的描述,要是再细分,都可以追溯到发电厂发出的每一度电。
君不见,小米汽车发布会上,雷军能把电机转数做好几页PPT。
所以一辆新能源车从原材料到最终成品,这个过程也不仅涉及到成千上万个产业,更是无数产业工人、科研人员“精心打磨”的结果。比如电机、如何做到有限体积内转速更高?比如电池,如何做到高续航、高安全性?
所以为什么酒厂仔细抠原材料、酿酒方式的细节就是“匠人企业家”,而新能源车企就不是匠人了,就不值得被记录了?
二问:履陷吸毒争议的马斯克成为“人类文明和社会秩序想象力”具体是什么?
再回到李想、李斌、何小鹏等这些中国新能源车企创始人们还有马斯克这位美国新能源汽车大佬上,W作家对两方一贬一捧。
但是笔者不懂了,W作家您说马斯克是“精神能力、想象力、是对商业、人类文明和社会秩序的一种想象力”,能不能斗胆请您具体解释清楚,马斯克的精神能力、想象力具体是什么“力”?马斯克对于人类文明和社会秩序的“想象力”到底是什么?
既然W作家把马斯克抬到人类文明和社会秩序的高度,那么显然W作家应该提供更细节的表述。但在笔者看来,抛开马斯克做的事业,单就涉嫌吸大麻、吸毒的一些争议行为,足以让他成为人类文明、社会秩序的想象力吗?
W作家认为伟大企业家、企业家群体一定掌握革命性技术,技术原生是他们发明的;有前所未见的商业模式;精神层面上有共通性主张。
按照这个逻辑,显然是马斯克、乔布斯、亨利·福特一众企业家是伟大的,而李想、李斌、何小鹏等则不是伟大的,不值得被记录。
三问:马斯克算不算拥有特斯拉的原生技术?
那么,前不久上市的仰望U8,其技术完全自主,可以实现原地掉头、横行(字面意义),并且拥有远超燃油越野车的越野能力,更重要的是,仰望这个品牌正是中国新能源品牌之一,值不值得被记录?
再顺着W作家的逻辑,必须拥有原生技术,那么,马斯克本人创造了特斯拉汽车?2003年7月1日,马丁·艾伯哈德和马克·塔彭宁共同创立特斯拉。2004年2月,马斯克以投资630万美元为条件,出任特斯拉董事长,拥有一切事务最终决定权。
所以从这个角度,马斯克算不算掌握了革命性技术,发明了技术的企业家?如果算,马斯克本人并没有造电车的技术;如果不算,emmm……
四问:马斯克精神层面的共通性主张到底是什么?
关于精神层面上有共通性主张方面,马斯克的多家公司确实非常值得学习,但马斯克的公司也是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今天。
比如SpaceX的一些产品也都经历过无数次失败,然后依然不放弃。
而蔚来、理想、小鹏确实一度被调侃成“三傻”,但是自2015年起至今这近10年,三家新势力经历过种种困难,从交付量少、到几乎濒死,再到现在月交付过万,这个过程算不算一种“坚信行业会越来越好的精神”?算不算“持续推动行业发展”的努力?
所以请问W作家,马斯克共通性主张是什么?李想、李斌、何小鹏等为什么不算有共通性主张?
五问:只有采用开创性、全新的商业模式的企业及企业家才有资格被记录?
而所谓前所未见的商业模式说法,W作家提到贝索斯,但是又一如既往地没有明确说明到底亚马逊的商业模式如何前所未见了。
如果说亚马逊是世界第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就算做前所未见的商业模式,这个评价确实是无可挑剔。但是,难道说要成为一个值得被记录的企业家或者企业家群体就必须非要去开创一个全新商业模式才有资格吗?
如果W作家认为是这样,那么亚马逊以及贝索斯作为一个开创了前所未见商业模式的、值得被记录的公司、企业家,在中国市场份额不足10%,这算值得记录还是不值得?
再进一步而言,如果李想、李斌、何小鹏等不值得被记录,是否可以引申到当前整个中国新能源领域都不值得被记录呢?
那么在电车领域,如今大众和小鹏合作;奥迪、丰田和比亚迪合作,这些外资百年大车企,都纷纷要和“不值得被记录的”中国车企合作,到底是为什么呢?
企业值得被记录必须动辄几十、一百年以上?
从企业史角度,企业传记的前提可能必须企业历史长达数十年、百年以上,比如xx30年、xx100年,年代的悠久和跨越历史,可以让传记赋予时代感、配合时代变迁的跌宕起伏,这样貌似才能撑得起著作的厚重感,以及赋予作者一眼望穿长达千年周期的能力。
但没人规定企业传记、企业史写作的前提必须是30年、上百年,某出传记的知名互联网公司成立也就20多年。
诚然,国内新能源车发展不算长,但新势力也快10年了,企业历史也不算短了,李想李斌何小鹏这些人哪个不是连续创业者,且几乎都上市了。他们也从不缺历史厚重感,李想是最负盛名的80后创业代表,从泡泡网到汽车之家到理想汽车;李斌从放牛娃到北大学霸到易车蔚来上市;何小鹏从创办uc到阿里收购,到小鹏汽车上市,小鹏的飞行汽车在全球也算开创性了吧?
他们哪个身上没有时代的符号和影响,哪个没有穿越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新能源的周期?哪个没有通宵达旦抠产品细节的匠人精神?
你我都是历史的沧海一粟,都是时代的一员,归纳总结往往是容易的,但当下也是不能被忽略的,现在也即历史。
那么,你认同W作家的观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