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岳史著 || 王辉:史学“多重证法”的典范之作 ——读斯维至《中国古代社会文化论稿》
史学“多重证法”的典范之作
——读斯维至《中国古代社会文化论稿》
中国传统的历史研究,走的大多是“以文献到文献”的老路,即以《诗》、《书》、三 《礼》、《春秋》三传、二十五史辗转相证。眼光远大者,也不过加上先秦诸子、《逸周书》、 《竹书纪年》、《山海经》、方志、野史。但研究中国历史,特别是先秦史,仅仅局限在文献的圈子里,所得毕竟有限,先秦文献大多非实录,而是出于后人的追述;何况很多文献屡经后人改窜,故难解之处甚多。汉、魏的经学大师,如郑玄、王肃,于其所不能解者,每每“强为之说,然其说终不可通”,遂使学者目迷五津,不知所从。
清末,殷墟发现甲骨文字,学者们第一次看到了商代的真实史料,眼界为之大开。王国维适时提出史学“二重述法”,即以甲骨、金文等古文字资料与文献记载互相比较研究,开一代风气。王先生作《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其《续考》,成为这一理论的示范之作。
王先生之后,随着殷墟及各地考古发掘的全面展开,甲骨金文材料更加丰富,同时民族调査工作也普遍进行。面对新的环境,学者们逐渐运用文化人类学、民族考古学以及其他新兴学科的理论方法于古代社会历史研究,即所谓史学“多重证法”。这一学术实践,从30年代即已开始。1930年,王先生的学生徐中舒发表《耒耜考》、《殷人服象及象之南迁》、《再论小屯与仰韶》,为其权舆。徐先生讲先秦古史,往往熔民族、考古、古文字、文献材料于一炉, 得左右逢源之乐。其他学者如蒙文通、丁山、闻一多、徐旭生、王献唐等也循此道路,在历史、文化研究中,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斯维至先生是徐中舒、蒙文通两位先生在抗战期间的学生。当时他从两位先生学先秦文献、甲骨金文,又在齐鲁大学旁听文化人类学、民族学、考古学,学殖深厚,得先辈治学方法之精髓。他在建国前作《两周金文所见职官考》、《殷代风之神话》,以甲骨、金文证殷周史, 颇蒙海内外学人征引、赞许。建国以后,斯先生曾参加姜寨遗址的考古发掘,并数次到四川凉山、云南西双版纳调査彝族、傣族的历史与现状,建国近50年来,特别是文革结束以后20多年来,斯先生在社的崇拜、宗法、封建、国家、华夏文化这些领域写了大量论文。1997年, 斯先生挑选其中24篇,题名《中国古代社会文化论稿》,由台湾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可以看作史学“多重证法”的又一次成功实践和发扬光大。我拜读了斯先生的大著,以 为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01
用历史学家的眼光审视考古资料
考古学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视为历史学的一个分支,现在则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考古学发掘古代遗迹、遗物,成为历史研究的重要资料,但二者研究的内容各有侧重,所使用的方法各有不同。面对同一批出土遗物,考古学家首先想到的是它们的区系类型、绝对年代等,而历史学家则首先想到它们反映的古人的经济生活和意识形态。一个优秀的历史学家利用考古资料,总是用史学家的眼光去审视它,剖析它,发掘其史学义蕴。斯先生正是这样做的。
比如,1981年辽宁凌源县发现的红山文化巨石冢和“女神庙”遗址,时代约与仰韶文化半坡遗址相当,考古学家多有论述,在《后稷的降生及社的崇拜》一文中,斯先生则引世界各地母系氏族社会氏族崇拜女性祖先之例及《诗•大雅•生民》等,认为凌源“女神”像,大概就是殷商之简狄一类女性祖先,“女神庙”就是祭祀女性祖先的社。斯先生指出春秋、战国时,贵族祭男性祖先于宗届,平民则仍旧祭祀社神,卓然可信。
秦始皇陵兵马俑之兵俑所见胡须有“犄角大八字胡”,胡的双角不是自然下垂,而是高高翘起,或向上飞捲。这种胡须在华夏并不多见,而在西域、北方岀土的雕塑和画卷中比较流行。斯先生《神仙思想与兵马俑的羌戎文化》一文联想到兵俑的身高、发辫的形式以及秦俑坑被火焚的情况,从而认为“秦始皇的士兵中一定有许多羌人在内”,秦俑中的一部分反映了羌戎文化,这一看法,已引起很多考古学者的重视。
斯先生运用考古资料往往高屋建瓴,把读者引到一个更宽广的境界。周原考古队曾在扶风召陈村西周宫室建筑遗址内发现两件蚌雕人头像,考古学者或认为“其种族当是塞种” (波斯文Saka)。在《周原出土蚌雕人头像兼论玁允文化》中,斯先生进一歩指出,西周时屡屡侵周的玁狁也是塞种,位于宝鸡地区的古夨国、弓鱼国,都是羌戎,是处于南北过渡地区的羌戎文化。云南晋宁石寨山墓群出土青铜镂刻饰件,与西伯利亚的斯基泰文化铜饰件相近,学人对此多不理解。斯先生指出石寨山、夨、弓鱼,直到陕晋北部的羌戎文化都受斯基泰文化的影响,令人豁然贯通。“倘此说成立,不但西周史将呈现一新的面貌,而且中亚与中国的文化交 流、民族迁徙,可以由两汉上溯于殷周之际”。
当然,对有些考古资料,学术界可能有不同认识。如1992年岐山县帖家河西周初年墓发现的蚌雕刻划,有学者认为是☰(乾)、☳(震)、☰(乾)、☱(兑)四个单卦,也有学者 (包括笔者在内)则认为不是卦画,斯先生的某些意见可能会引起争论。但学术研究上的不同意见争论,只会促进其发展。一个学者的意见,没有任何人反对、质疑,也许是不正常的现象。
02
恰当利用民族调査资料
少数民族因为历史和地理的原因,其社会发展远较中原后进,其中很多尚处于原始或氏族社会阶段,是历史研究的活化石,语云:“礼失求诸野。”在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特别是汉民族社会、历史时,恰当地利用民族调査资料,常能相得益影。
独龙族家族除大火塘外,还有几个到十几个青年夫妇及其子女的小火塘。斯先生《说室》一文引用此例,说先秦的“室”与独龙族的小火塘相当,就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他还引凉山彝族的调査资料,说彝族的“茨布茨耶”也与“室”相当。
文献中“庶人”的阶级地位问题,学术界争论多年,斯先生《论庶人》一文认定“庶人”不是奴隶,而是公社成员,即平民。在《关于庶人和曲诺(彝族)的比较》中,斯先生指出彝族的诺伙(黑彝)相当于商周的“小人”。而曲伙(白彝)相当于商周的“庶人”,在凉山彝族兹莫时期,最高的兹莫把大部分土地作为领种地,通过家支平均分配给黑彝诺伙或曲诺各家各户耕种;收获之后也由家支平均分摊,作为赋税交纳给兹莫。他们都是百姓,而非奴隶。这样的比较极有说服力。
孟子说:“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井田制的有无,学术界殆如聚讼。斯先生《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引马曜、缪鸾 和《从西双版纳看西周》所挙建国前西双版纳傣族田制的例子,并加以修正。斯先生认为:“傣族的‘寨公田’应该原是井田中的公田,农民的份地则是私田。”这说明井田制是建筑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公社土地所有制,“决不是孟子的空想乌托邦”。
03
高度重视古文字资料
古文字资料是古人留下的第一手资料,未经任何窜改,历来为古史学者所重视。今人研究商史,主要依赖甲骨文;研究西周史,也多利用金文。日本白川静的《西周史略》,主要就是依据金文资料写成。
斯先生在书中对古文字资料引用极多。
在《汤祷雨桑林之社和桑林之舞》中,斯先生引殷墟甲骨文“烄”人求雨的很多例子,说 “烄字为人立在火上,表示焚人”,与《吕氏春秋・顺民》所载汤祷雨于桑林之社的故事相类。拙文《殷人火祭说》(《古文字研究论文集》,四川大学学报丛刊第十辑,1982年,成都)也有类似说法,可谓不谋而合,斯先生又说烄即郊,是祭祀天地山川和上帝的大礼,这在学术界虽然还不无争论,但不失为一种有代表性的意见。
《释“附庸土田”》指出《诗•鲁颂•閟宫》的“土田附庸”,即五年、六年召伯虎簋(亦有学者称周生簋)及逆钟铭文的“仆庸土田”。庸本为城垣,引申之,“附庸”或指城垣中保留井田制的人,略似希腊、罗马的“保护民”(隶属民)。如此解释,颇有理致。
《说德》一文说德字(徜)右旁像种子葫芽。《周易•系辞》:“天地之大徳曰生”。斯先生因说德即生,亦即性。文引《左传•襄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性”,证明德与姓、性有关;并进而论证德即人性,孔子已完成了由德性到人性论的发展,孟子则完成了由人性论向道德论的发展。此文由“明德慎罚”,谈到德刑、礼法的分化对立,洋洋洒洒,别辟蹊径, 显示了思想的开朗自由。这在一位80多岁的老人,更是难能可貴的。
04
文献新解,胜义如云
斯先生以现代历史学家的眼光看待传统文献,故能跳出古代注疏家的樊篱,予以新解,其 精妙处往往令人击节称绝。
《诗•周颂•良耜》:“百室盈止,妇子宁止。”郑玄笺:“百室,一族也。百室者,出必共渔间而耕,人必共族中而在。”斯先生《说室》则谓: “百室一族,这大概是中等大小的家族。《论语•公冶长》有十室之邑,邑是族人的居住区域,因此十室之邑就是十室之族。它们大概都是按十进制组成的。”《左传•昭公八年》:“(齐)子尾卒,子旗欲治其室……”杜预注 “室”为“家政“。 斯先生指出:杜注实误,“室”是“百室一族”之“室”,是“家族的基层组织”。
《国语•周语下》:“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王)始平之,十八王而康(王)克安之,其难也如是。厉(王)始革典,十四王矣。”什么叫“始革典”?注疏家皆不得其解。在 《厉王革典及西周中期以后的南北战争》中,斯先生指出“西周中期以后,由于生产力的提高, 对于土地及生产资料的欲望已逐渐増加,因此由占有而逐渐私有化;王也逐渐侵夺贵族的土地、物产和奴隶,变为王有。”这就是“革典”。此文进而谈到共和行政、宣王中兴、南北战争及周文化圈的扩大,发人深思。
《诗•大雅•公刘》叙述周先公公刘迁邠的史实。邠地所在,前人皆以为指泾水流域的旬邑、彬县。30年代,钱穆作《周初地理考》,始谓邠与汾有关。徐中舒先生也说古代邠地东起汾水,西至泾、渭上游,斯先生对前辈之说加以引申,认为后稷至不窋、公刘之间,周人的一部分曾远徙汾水流域,即夏代的统治区域,因此他们自承是夏人。商武丁时卜辞屡见“伐周”,“扑周"之辞,其“周”应即周人迁徙于汾水流域者。到公刘时,周人始居今旬邑、彬县、长武之间。今长武碾子坡先周遗址,应反映其时的文化生活。这些看法,予人以有益的启迪。
《史记・五帝本纪》首称黄帝,其次为颛顼、帝嚳、尧、舜。在《论黄帝与五帝系统的形成》中,斯先生认为:“这五帝系统是春秋战国以来由于国家的统一(由部落到民族〉逐渐形成的,汉代以后已完全成熟,遂成为我国传统的上古系统……"他举“黄帝”为例,说帝最初为上帝,而非人王,殷、周二代人主称王(帝乙、帝辛出于僭礼),夏代禹、少康、履癸称帝,乃“司马迁根据传说记录下来的,未必是事实”;“黄帝”之名始见战国时田齐宣王铜器, 陈侯因齐襄,是齐宣王“以黄老学派的创始人、保护人自居”,是"数典忘祖”(田齐出自陈完,乃虞舜之后)。斯先生还指出:“其实皇帝就是黄帝,因秦始皇已采用五德终始说,中央为土,黄色,故皇帝也就是黄帝。”由对“黄帝”的新解,斯先生不禁慨叹:“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在批判'自由化'之后,不自觉地一种信古迷古思想却在暗暗滋长。”乍闻此言,颇疑斯先生是同当前历史学界的主流学派作对,同“夏商周断代工程”唱反调,细思之却不是全无道理。学术研究贵在百家争鸣,孰是孰非,自有读者评论。
这样的例子书中俯拾皆是,不可枚举,真可谓思潮进涌,胜义如云。
由以上四个特点,可知是书内容丰富,视野开阔,见解新颖独到,是史学“多重证法”的典范之作,值得历史、考古、古文字、民族史学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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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来源/王辉
责任编辑/江炜炜
审核/傅亭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