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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21年电信诈骗犯罪总体趋势大数据分析(上)

小包公 小包公 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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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电信行业的快速发展,利用电信技术实施诈骗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如病毒般迅速蔓延。近年来,借助于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成为诈骗犯罪的主要手段方式,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由于犯罪率高、案件分布区域广、受害人范围大、涉及金额数巨大等原因,电信诈骗犯罪引起了公检法部门的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刑事政策等,全社会也掀起了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从依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到全社会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旨在构筑一道预防电信诈骗犯罪的“防火墙”,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等方面的安全。但问题在于,即便全社会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其仍然呈现手段方式多样化、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等新的特点,如何预防电信诈骗犯罪,依然是当下的重要课题。而在电信诈骗犯罪的已决案件中所呈现的电信诈骗犯罪规律、司法审判经验、预防犯罪效果等,成为预防此类犯罪的“宝贵财富”。

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对相关的电信诈骗犯罪进行大数据分析,从2011年到2021年4月,收集电信诈骗相关公开的刑事判决书(一审、二审)一共有6818个数据样本。本文所选取的维度为案件,一个案件为一个数据样本,所有数据分析基于此数据样本。厘清电信诈骗犯罪多发的原因,以供参考。

(一)操作流程与研究对象

操作流程:登录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创建课题,点击案件基本情况,输入“电信诈骗”或“本院认为:电信诈骗”,点击案件类型“刑事”,输入案由“诈骗罪”,并且选择文书性质:判决书,在审理程序中添加“一审/二审”标签,条件完善后,点击“进行统计”完成数据检索(数据来源于公开裁判文书数据),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通过上述维度,共筛选6818个案例。本文以此为研究对象,对电信诈骗犯罪进行全面的大数据分析,厘清其中的多维度,通用维度包括:电信诈骗犯罪的分布省份、被告人性别、文化程度、职业、年龄、是否共同犯罪;具体维度包括:电信诈骗的类型、境外涉电信诈骗国家分布情况,以及电信诈骗犯罪既遂认定标准与量刑情况等。

(二)电信诈骗犯罪的通用维度数据分析

1.电信诈骗案件所在地(省份)分布情况


在6818个案例样本中,从案件量排名前十的审理法院所在地(省份)分布情况来看,其中高发地为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福建省和湖南省。按案件数量及占比由多到少排名,具体为:广东省(821件,占比12%)、江苏省(742件,占比10.8%)、浙江省(701件,占比10.2%)、河南省(630件,占比9.2%)、福建省(576件,占比8.4%)、湖南省(390件,占比5.7%)、安徽省(235件,占比3.4%)、湖北省(224件,占比3.2%)、四川省(220件,占比3.2%)、山东省(207件,占比3%)。


据案件量排名前十的审理法院所在地(省份)分布情况来看,南方省份法院审理的案件较多,一是由于南方省份经济相对发达,这成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主要阵地”;二是与电信诈骗犯罪的来源及发展有关。就电信诈骗的来源而言,最早于上世纪90年代在中国台湾出现。其主要手段是利用发放传单和使用冒名电话卡打电话的方式,声称受害人中刮刮乐和赌马等大奖,但在领奖前必须先寄出一定额度的税金。在被害人汇出第一笔钱后,诈骗集团再以律师费、手续费、公证费等名目,一次又一次要求被害人汇钱,直到被害人醒悟或钱财被榨干为止。2001年左右,犯罪分子们又“发明”了退税等方式的新诈骗手段,并将现代企业管理和考核机制引进团伙中,“业务”越做越大;2002年左右,台湾移动电话业务在福建建立信号台。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利用两岸没有司法互助条款的漏洞,把诈骗基地转移到福州,继续对台湾民众进行诈骗。但由于台湾民众警惕性变高,已经不再容易上当。台湾籍诈骗团伙遂将诈骗犯罪“阵地”转移到祖国大陆,不久,福州出现了大陆本土籍诈骗团伙,并迅速扩散至湖南、广东乃至全国各地,形成了较有地域特点的新窝点。


2.从事电信诈骗犯罪被告人性别分布情况

在6818个案例样本中,此处在小包公法律实证分析平台选择统计被告人性别标签数分布,被告人为男性的标签数共17729个,占比75.37%;被告人为女性的标签数共5794个,占比24.63%。由被告人性别分布可见,从事电信诈骗为男性居多。


3.诈骗犯罪案中被告人文化程度分布情况


在6818个案例样本中,此处选择统计被告人文化程度标签数分布,不同文化程度及标签数分别为:初中11196个,小学3194个,高中2302个,中专2025个,大专1483个,大学525个,专科186个,文盲90个,本科77个,职高22个,硕士5个,研究生4个,博士2个。


由学历的分布情况,可以发现:由于文化程度低,该类被告人很大程度上法制意识淡薄,为逐利不择手段;该类被告人行骗时,往往采取情感攻势骗取人们的同情与怜悯,进而取得人们的信任,最终达到骗财骗物的目的。


4.电信诈骗犯罪案中被告人职业分布情况

 


在6818个案例样本中,此处选择统计被告人职业标签数分布,不同职业及标签数分别为:无业7928个,农民3605个,务工1228个,员工508个,个体307个,经商113个,经理91个,股东52个,法定代表人47个。


由此可见,从事诈骗犯罪者多为无业人员,此类人员“从事”电信诈骗,主要是因为:第一,无业考虑在求职过程中受高薪利诱、说服洗脑等方式影响,进而从事电信诈骗犯罪;第二,无业人员很大一部分是城市外来人员,外来人口受环境因素的影响,在流入城市后,易被城市生活边缘化,缺少归属感和认同感等,使其可能产生心理失衡。加上原有乡土道德约束力量减小,而其在城市生活过程中的法制、规则观念短期内尚未形成,导致其处于失范状态,以及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无本万利”、收益高、见效快等,这成为流动人口最为“青睐”的犯罪手段之一;第三,无业人员没有正当职业和固定收入,即无业人员往往由于缺乏劳动技能和谋生手段,择业面较窄,就业领域仍然呈现低层次、低水平、兼职性和非正规性的特点,容易导致生活贫困,使得他们铤而走险,实施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


5.电信诈骗犯罪案中被告人年龄分布情况


在6818个案例样本中,此处选择自定义分组被告人年龄,统计标签数分布情况。其中被告人年龄在16至19岁的标签数为13个,被告人年龄在20至29岁的标签数为2540个,被告人年龄在30至39岁的标签数为2094个,被告人年龄在40至49岁的标签数为560个,被告人年龄在50至59岁的标签数为111个。


由年龄的分布情况来看,20-40岁的被告人人数最多,且从事电信诈骗犯罪者年龄与易受骗人群年龄相差不大,根据小包公实证分析平台收录的案件分析可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其一,犯罪者与受害者处于同一年龄段,能够更好了解对方需求,有共同话题,从而极易接近受害人,攻破心理防线达到目的;其二,20-40岁这一年龄段的被告人易于接受新的技术等,在实施电信诈骗犯罪中往往更新诈骗方式较快;其三,与这一年龄段人员的自身状况有关,其可能受到生活打击,多为失业、破产、家庭矛盾等,受电信诈骗犯罪高回报蛊惑,易于实施犯罪行为。


6.共同犯罪与无共同犯罪类型比较分析

在6818个案例样本中,以有无共同犯罪统计案件类型分布,其中有共同犯罪的案件数为5635个,占比82.56%;无共同犯罪的案件数为1183个,占比17.35%。


由此可见,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电信诈骗犯罪是团伙作案,个人单独作案的方式较少,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中几十人、上百人被告人的现象屡有出现。这是由于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化运作方式更加明显,各环节分工明确,以流程化方式完成电信诈骗;有的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层级分明,呈公司化运作。电信诈骗犯罪的团伙式特点使得各类诈骗迷惑性更强,令人防不胜防。

 

以上是电信诈骗通用维度的大数据分析,鉴于篇幅所限,我们将在下期继续推送电信诈骗犯罪的类型、境外涉电信诈骗国家分布情况,以及电信诈骗犯罪既遂认定标准与量刑情况等;并深层次厘清其原因。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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