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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公司制改制都改啥?这篇文章讲清楚了!

2018-01-10 识时务者为俊杰

近期,央企公司制改制的消息密集发布。19日,多家央企旗下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完成改制及更名,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据国资委消息,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公司制改制方案已全部批复完毕,各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改制面达到95.8%。 根据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央企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目标是在2017年底前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全部完成改制(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距离今年结束还剩最后11天时间,这意味着央企的公司制改制将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 年底突击公司制改制

昨日晚间,中石油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中国石油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石油集团”)通知,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石油集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改制后名称变更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石油集团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债权、债务等均由改制后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继,股东、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保持不变。 中国财富网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得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商核准日期为12月15日。

前一日,已有五家央企旗下上市公司同步发布控股股东改制更名的公告。18日晚间,中国铝业、云南铜业、中核科技、中国动力、天华院发布公告,中国铝业、云南铜业实控人中铝公司,中核科技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中国动力控股股东中船重工,天华院实控人中国化工集团,均已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并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中国铝业公司更名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42 31061 42 13250 0 0 6438 0 0:00:04 0:00:02 0:00:02 6441准日期为12月06日。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核准日期为12月12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核准日期为12月15日。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核准日期为11月29日。 事实上,在近一个月以来,已有央企相继完成公司制改制。据中国财富网不完全统计,从工商核准日期来看,继中海油、中储粮在11月初完成公司制以来,11月中至11月底完成公司制改制的有七家央企,包括东汽、航天科工、中国医药集团、中国建材、中建总公司、中国化工、国家电网。12月份更是进入央企公司制改制密集爆发期,截至12月19日完成公司制改制的有中国兵工集团、中铝公司、中国通号、中国铁物、中国中车、中核集团、中船重工、中石油八家企业。

中国财富网查询国资委官网央企名录发现,11月完成公司制改制的企业在央企名录中已经更新为改制后公司名,而12月完成改制的企业在央企名录中仍显示为原名称。 央企集团层面改制方案已全批复 治理结构转变是关键


今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提出:2017年底前所有央企(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透露,今年以来国企改革重点难点问题陆续取得突破,其中公司制改制全面提速,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公司制改制方案已全部批复完毕,各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改制面达到95.8%。

省级国企层面,安源煤业也于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简称“江能集团”)已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原“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更名为“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工商核准日期为12月14日。江能集团为江西省国资委监管的特大型国有能源企业,由原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更名组建而成。 更名只是第一步,国企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变化之一是治理结构的变化,最终目的也是促成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的改变。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管理层为 “老三会” ,即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而现代公司制企业的管理层为 “新三会” ,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简称《公司法》),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则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者为厂长(经理) ,由上级任命;而国有独资公司的管理者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 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中有一章专门阐述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统一对企业下达指令性计划,保证企业完成指令性计划所需的计划供应物资,审查批准企业提出的基本建设、重大技术改造等计划;同时负责厂长及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政府对企业实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制订、调整产业政策,指导企业制定发展规划。 而 《公司法》 中对于一般公司并无相关规定,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设置了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可以看到,治理结构的变化显示的是管理体系和机制的变化。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 对中国财富网表示,通过公司制改制,央企将逐步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制度和治理结构,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央企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独立市场主体,充分激发企业动力和活力,为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奠定基础。改制后最需要关注的也是央企是否可以真正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决策权,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另外改制后央企还需要从管理理念、业务模式和人力资源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

据国资委透露,公司制改制中的重要步骤——董事会建设也在加快推进。截至目前,87家中央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其中83家外部董事占多数,二级子公司的国有独资、全资企业中近一半建立了董事会;各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中有92%已建立董事会。 此前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院李锦 接受中国财富网采访时表示,公司制改制是混改等一系列国企改革举措的前置条件,国有企业的产权多元化必须首先形成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俊杰评论:终于从所有制上面从说不清楚到现代化了。其实央企集团总部的定位现在也是模糊的,如何理顺需要进一步改革。


三大航企完成改制 中央企业全面步入公司制时代

三大航均已正式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人民网 2018/01/04 10:39浏览 13.7W字体:宋

记者 乔雪峰

 1月2日,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相继发布公告称,如期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并完成相应更名,分别正式更名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加上去年11月23日完成改制的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三大航均已正式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三大航企均已完成公司制改制

中国国航1月2日发布公告称,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改制后名称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改制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亿元。

东方航空1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名称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改制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68亿元。

事实上,去年南方航空已率先完成改制,南方航空于2017年11月23日发布公告称,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名称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改制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亿元。

至此,三大航均已完成公司制改制,正式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民航专家綦琦表示,三大航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在公司所有权归属层面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了央企权属关系,也为三大航进一步更加积极主动、合法合规地参与到国内外市场竞争排除了制度和权属限制。同时,改制还明确了三大航空集团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地位,进一步明确了集团权属,为即将开展的三大航空集团旗下的航空业务和资源混改工作确认了符合资本市场普遍认可资产持有和投资主体。

中央企业全面步入公司制时代

201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2017年底前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全部完成改制(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

国务院国资委此前发布信息显示,2017年以来国企改革重点难点问题陆续取得突破,其中公司制改制全面提速,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公司制改制方案已全部批复完毕,各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改制面达到95.8%。

通过记者梳理发现,除了民航领域,在近一个月以来,也有多家央企宣布完成公司制改制,可以看出,国航、东航和南航集团公司相继改制,只是央企的一个规定动作。

这标志着央企公司制改制圆满收官,央企改革正在加速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紧接着陆续召开的央企年度工作会议也将对混改等改革措施落地做出新部署。

“公司制改制完成,中央企业全面步入公司制时代。”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对此表示,公司制改革,就是把原来按《企业法》注册的国有企业,改为按照《公司法》公司制注册的国有企业。首先,在承担的责任上,企业制下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制下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按照所占股权比例承担有限责任。其次,经营主体有变化,企业制下,是不完全的市场主体,政企不分。公司制下,是完整的市场主体,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等,这也是最大的变化。

李锦还表示,这些企业在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的基础上,有利于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探索建立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有利于推动在国有企业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更名只是第一步,国企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变化之一是治理结构的变化,最终目的也是促成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的改变。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表示,通过公司制改制,央企将逐步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制度和治理结构,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央企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独立市场主体,充分激发企业动力和活力,为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奠定基础。

据国资委透露,公司制改制中的重要步骤——董事会建设也在加快推进。截至目前,87家中央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其中83家外部董事占多数,二级子公司的国有独资、全资企业中近一半建立了董事会;各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中有92%已建立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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