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西吃人手法,以及该和谁一起吃

陈细瓜 九品西瓜官 2018-07-13


一只狗和一个人关在笼子里,双方都很饥饿,狗吃了人和人吃了狗,哪个更残忍?

 

别着急给出答案,接着看第二个问题。

 

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关在笼子里,双方都很饥饿,这个人吃了那个人和那个人吃了这个人,哪个更残忍?

 

这两个问题,其实并不难回答。答案都是都不残忍。

 

因为这都是生物学上的问题,跟小鸡啄米差别不大。只是大多数人遇到这个问题,加入自身文化道德价值判断,答案就开始变得复杂。

 

第一个问题:普通人会觉得狗吃人更残忍,极端爱狗人士却可能觉得人吃狗太残忍。第二个问题:基本上会觉得活下来的人吃得更残忍。

 

抛开生物学的情况,吃人就变成一个耐人寻味的事情。

 

西游记《四十一回》,红孩儿抓了唐僧后,就派小妖去请牛魔王一起来吃人肉宴。像这样,呼朋唤友组局的唐僧肉宴,在西游记里并不少见。钱钟书说,“吃饭有时很像结婚,名义上最主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

 

吃唐僧肉也是这样,名义上最主要的长生不老,也只是附属品。作为一款网红爆款单品,唐僧肉的颜值高、味道好、还健康,更能彰显一种时尚潮流的生活方式。所以,妖怪们普遍愿意将吃唐僧肉作为一种社交方式,晒到朋友圈,要和叔叔们约一约。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吃什么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跟谁一起吃,谁有资格吃这块人肉。吃人肉不是为了充饥、美味或是大保健,它背后的符号意义才最为重要。

 

后来,奢侈爆款人肉烹饪流传到欧洲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没有上乘的唐僧肉,但潮流还是要赶,英国王室常大摆人肉晚宴。王室的象征,低调奢侈有内涵,很快在欧洲富裕阶层流行开来。

 

这时的人肉宴,只能和贵族阶级的人一起吃。在辽阔的欧洲平原上,所谓的阶级就是吃人和被人吃。

 

鉴于西方自古有“皇帝的新衣”习惯,我觉得有了王室带头,别说吃人肉会成为贵族的象征,吃屎都能成为高端消费。

 

把吃人当成奢侈象征,在中国也有。

 

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简单说就是暴发富,爱炫富。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一顿全人宴尽显奢华。诸葛昂心想不能输,就把自己的爱妾蒸熟回请翱哲,不仅秀出了权力与财富,还秀出了一个男人对于女人的绝对权威。

 

这都是不甚朴素的社会达尔文现象,炫富式吃人,打杀女人式炫妻。总结来说,西方贵族吃人像昂贵的钻石绽放着精致璀璨的光芒,中国财主吃人则像某土豪带着大金链子释放着耀眼而庸俗的信号。外人感官上差异很大,但实际上还都是吃人。

 

如今,鼓吹的精致美好的生活,也类似是另外一种形式吃人。

 

17世纪诗人John Donne写过这样一句诗:“女人呵,既甜蜜而聪颖,又如干尸般华美瑰丽。”男人喜欢女人,就像喜欢一具瑰丽华美的干尸;女人获得男人的喜欢,就要把自己打扮成一具瑰丽华美的干尸。

 

幸福,就是活得比身边的人要好。攀比这事,从来不局限于上层社会。《吕氏春秋》提到齐国的两个逗比,就厉害了。

 

他们两人互相不服气。某日他们一同到酒店饮酒,一个人说:“喝酒不能没有下酒菜。”于是就拔出刀来,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给对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来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对方吃。这样,你割一片,我割一片,不一会儿都送了命。

 

在中国吃饭喝酒的时候,打肿脸吹牛逼本寻常。这个故事里,吃人的阶级属性,尤其突出。两人都在用生命去抛弃同龄人。

 

实际上,在中国古代由于品牌意识不强,没有品牌溢价,人肉基本成本价。更多时候,是喂猪价白送的民工套餐。

 

《资治通鉴》记载,王莽死后:“军人分莽身,节解脔分,争相杀者数十人….传莽首诣宛,县于市。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

 

公元552年,侯景被陈霸先、王僧辩击败。侯景企图逃亡,被部下所杀。王僧辩将他的尸体在建康街头暴露。当地百姓将其尸体分食殆尽,连其妻溧阳公主也吃他的肉......

 

皇甫继勋作为南唐主将,瞒报军情、消极作战,直到让国家仅剩孤城。李煜问罪,下令处死。文从沈梦了解,皇甫继勋刚被推出宫门,围在门口的军士就一拥而上,把他乱刀砍死,并分食其肉,一会工夫就吃了个干干净净。

 

大太监刘瑾。1510年,刘瑾被判处磔刑,用三天剐3357刀。行刑之日,北京百姓相争以一文钱买刘瑾一块肉,生吞以泄恨。

 

最冤枉的是袁崇焕。人家真的是为国捐躯,惨遭诬陷。明张岱的《石匮书后集》记载:“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

 

西方吃人肉,基本是有钱人吃,他们通过优雅的用餐仪式,使吃人肉看起来不那么血腥;中国人吃人肉,大多是穷人吃,通过大家一起吃,人人都血腥,也就看起来不那么血腥。

 

这么多届,老百姓一起吃人肉,主要是为了发泄公众情绪。这是中国传统的民意表现形式。舆论至上,排队网络暴力不算什么,打砸抢韩货、日货也不算什么。

 

毕竟人人都只吃出一小块人肉,大家还是会觉得世间还是那个美好善良的人间。再大的罪恶也能被分解成没有重量的正义之口。

 

所以,历史上许多仁义之师都是居家旅行常备人肉干。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不再多提。在刘备和吕布争夺徐州失败之后,刘备率军攻打广陵,当时腹背受敌,军粮断绝,“吏士大小自相啖食”。

 

后来,《三国演义》十九回,刘备逃难,遇猎户刘安。刘安当时就杀了自己的妻子,给刘备当野味吃,刘皇叔大口大口地把人肉吃了下去。阴谋家(原文自查)不仅擅长把自己的野心装点成民众的意志和福利,还能为了自己的野心让民众下意识地把自己当成点心。

 

用来招待伟大的人物,作为一碗肉,刘安的妻子被烹饪得特别有尊严、有价值。

 

前段时间提倡公民应该为了祖国的长久发展,主动放弃养老金的那哥们,你真挚的爱国主义深深感动了我。为了祖国更长久的发展,我建议你不妨买保险的时候,受益人写伟大的祖国母亲吧。

 

当然,也不是每一个和你一起吃人肉的,都是为了你好。比如,纣王悄悄把伯邑考煮成肉饼给姬昌吃;大V把人肉馒头煮成文字给粉丝们吃。

 

其实,都只是一种情绪测试。

 

纣王在测试姬昌的叛逆,而你们热爱的大V在测试你们的焦虑。

 

这种请吃人肉意味就更加微妙。经济不景气的时候,经济学家希望人民可以长出一条尾巴,可以多一种消费;这两年经济很景气,于是自媒体在你的大脑里造出一个蓄水池。

 

他们把人肉变成一种需求,给没人肉吃的人吃。表面上是一种施舍,背地里却是讨饭吃。于是,人肉请地越多,他们讨到的饭越多。

 

写到这儿,夜已经很深了,该和谁一起吃却没个定论。

 

我的朋友杨亘说,没有毒性的动物都可以吃,每一个文化圈的学者都致力于从各种角度解释为什么这种动物不能吃,本质上吃不吃取决于习俗。

 

吃人也是如此。怎么吃人、该和谁吃……都是建立在某一时代某一文化圈的共识基础上。比如,如今的人都觉得吃人是狂魔、残忍,那不过是因为他们习惯自己优雅的“吃人方式”,才受不了那些野蛮吧!


<end>


今日顿悟


在这个嘴硬堪比鸡鸡硬的国度里,光头的早就不是圣僧,也可能是嫖客;关心社稷民生的也不一定是孟子,可能是孟婆。


你可能还想看:

 中西吃人手法,以及人肉味道

吐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