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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开的罚单?谁定的规矩?

守一 声道 2020-11-24

这段视频,推荐大家看一下:



长达2分多钟的长镜头,比很多大导演的作品更有冲击力。这位外卖小哥的本色出演,比很多大演员都更有感染力。

 

小哥原本准备一下午不停地跑单,原本准备努力多挣一点钱,可是突然冒出来的罚单——一张500元——他几天白干了。辛苦跑单还有什么意义呢,真是不如回去睡觉。

 

这500元,对一个外卖小哥的分量,开罚单的人不知道吗?手不抖吗?

 

当外卖小哥说出那句“反正我今天,非常难受”时,生动地诠释了什么叫“欲哭无泪”。阳光那么灿烂,他的表情却那么酸楚。

 

他犯了什么错呢?骑电瓶车走了机动车道。可就像他在视频里展示的,哪里有很好的非机动车道走呢,看看下面这张图:



如果要在这路段附近罚走机动车道的电瓶车,和明抢有什么区别?

 

转发这个视频的,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这个在自己讲座中,总是笑眯眯很好脾气的女教授,这几句话中也是充满义愤。



这是任何一个有良知者都能感同身受的义愤。

 

现在很多网友在追问,这到底是哪个城市出台的变态规定,变态执法。有网友说是深圳,不过现在还没有权威消息。

 

但网上搜一搜就发现,今年确实已经有多个网友遭遇过这样的罚款,主要地点都是在深圳。



这样的罚款合法吗?答案是,合法。

 

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了多个罚款事项,其中就包括:

 

驾驶电动二轮车走机动车道,罚款500元。

 

可就像那位外卖小哥倾诉的,有好好的非机动车道不走,那是车主该罚。可我们现在的城市道路,有好好的非机动车道给车主走吗?



微博账号“深圳身边事”上个月就关注过这个现象,8000多人参加的问卷调查中,5000多人认为对电瓶车“太严了,罚款标准有点高”。而在这个调查下面,大批网友反映就没有非机动车道好走。



车主根本就没有“守法”的客观条件,可是法律明文就要高额罚款,这算什么?大概就是学者吴思总结出来的那个概念——合法伤害权。

 

按照吴思先生的定义:“就是说有些人能够利用自己的管辖权,在其的职权范围内,利用冠冕堂皇的理由给其治下的民众以伤害。所有人都清楚这是打击报复,但所有一切都是在合法的名义之下进行的”。

 

整治交通秩序,这是谁都无法反对的“冠冕堂皇的理由”。电动车存在很多乱象,这也是无法否认的事实。可是这些理由和事实,能够自然推导出——就是要给走机动车道的电瓶车500元罚款吗?不能。

 

这种简单粗暴,与其说是管理,不如说是恐吓。吓得多数人不敢骑电动车,道路秩序可能是会规范一点。可是代价是,外卖小哥们的生活被摧毁,普通人的生活受影响。这样的话,有序的交通,还有什么意义呢!

 

交通当然需要管理,但管理要尊重现实的灰色,小步前进,而不是一夜之间就想打造天堂。

 

德国诗人荷尔德林说:“在人间建立天堂,就是打开通往地狱之门。”

 

非机动车道没有建设好,就高额的罚款先行,这是以管理之名行掠夺之实。

 

其实,绝大多数人是通情达理的。就连这个被罚哭的外卖小哥,都没彻底反对罚款,只是觉得罚太狠。

 

在道路规划建设没到位之前,应该慎用罚款手段。即便要罚,也不能摆出如此砸人饭碗的狠劲。给底层人留条活路,城市才有未来。(完)


和作者联系:shouyi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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