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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前监管的“靴子”正在“落地”,“大网已撒开”?|解读人民日报整版报道系列02

2018-02-28 区块链经济人 荣格财经




监管的“靴子”正在“落地”,

“大网已撒开”?


作者|荣格财经编辑部 主笔屈公子




“监管的靴子”很快“落地”?


人民日报针对区块链技术刊发整版文章,文中引用相关专家观点明确指出区块链是大机遇。文章在首肯的区块链技术应用案例中,指出让监管机构本身也参与到区块链技术中去,监管应该通过区块链技术本身实现对技术的监管,最终化解区块链与监管的冲突。


从去年来看,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提升,利用区块链技术的ICO融资活动不断涌现,在这种投机氛围浓厚的环境下,良莠不齐的区块链项目接踵出现,利用ICO投资门槛低,绝大多数投资人不理解技术实现可行性的情况下,仅靠一份白皮书就获得几千万,甚至数亿、数十亿的资金。


更有甚至,许多打着区块链项目的境外团队在筹集资金后一夜之间消失无踪,对广大投资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去年9月4日,7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于行业内野蛮生长的代币融资行为,将其定性为“非法公开融资”。


多部委发出公告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势必越来越收紧,按照央行高级官员的说法是“监管的靴子”很快“落地”。而昨晚坊间传闻说监管的一系列措施已经部署完毕,“监管的网”其实已经“撒开”。


而今年以来的监管调性和声音密集性的一波又一波,也可见官方对区块链领域的监管力度:


1月11日开始,应监管机构要求,众多上市公司纷纷发布公告澄清区块链业务。


1月1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变相ICO活动的风险提示》点名迅雷“链克”,称发行企业实际上是用“链克”代替了对参与者所贡献服务的法币付款义务,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是变相ICO。


1月15日,据彭博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中国计划对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场外集中交易进行打击。打击对象包括提供场外集中交易的场所和平台、为此类交易提供清算结算服务的服务商,以及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务的个人和机构。同时,中国还将屏蔽国内场外集中虚拟货币交易的网站平台,以及为国内用户提供虚拟货币集中交易服务的境外网站平台,并关闭其移动APP。


1月16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政府应该封杀本土和国外网站,关闭为中国用户提供集中化虚拟货币交易的移动应用,并对提供虚拟货币付费服务的平台进行处罚,对于那些帮助人们向海外汇出资金的服务,地方政府也应调查。同时,潘功胜表示,政府应该采取措施禁止挖矿行为,政府可以使用电价调节、土地使用、税收和环保等措施引导从事这类活动的企业“有序退出”。



通过技术本身实现对技术的监管


事实上区块链监管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因为区块链依托于“去中心化”的技术设计,带来了独一无二的优越性:安全、高效,但是其“去中心化原则”直接触及了现行经济制度,甚至是更广泛意义上的一般原则,直接或间接地提出了制度变革的诉求,自然会引起不同层面上的争议。


区块链用去中心化和去信任化的方式来集体维护一个数据库,好像可以颠覆很多传统金融业,提高效率,但去中心化也使得整个路径难以监管,容易被有心人借用搭建新的庞氏骗局,国内的政治环境和管理思想一定要有中心,特别是金融行业的中心监管更加严格,去中心化,就意味着主体不明确,监管难以对主体进行调整。


在征信系统上,目前其实更适合中心化的征信系统。征信信息属于隐私信息,且征信系统与其信息的价值,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其信息准入和共享机制、中心背景等,因此征信作为核心金融信息,暂时不适合去中心化。


去中心化的征信系统,金融行业共享征信信息,虽然能有效地获得征信信息,为各大平台降低经营风险及成本,为投资人风险提供极大帮助。然而,在去中心化推行过程中,大的机构有大的数据不愿意与小平台分享,同时,共享征信信息,也有业务信息外泄、客户被抢走的担忧。


尽管一些区块链信仰者认为,区块链本身机制就不需要监管。他们坚定的认为在区块链技术下,依靠公共账本,技术的不可修改性和多数人诚实为基础,区块链技术是无需监管的。


区块链技术最终必然演化为“监管融入技术”的模式正在成为“事实”。区块链的难以篡改、共享账本、分布式的特性,更易于监管接入,获得更加全面实时的监管数据。让监管机构本身也参与到技术中去,通过技术本身实现对技术的监管,将最终化解区块链与监管的冲突。



并非“洗澡水和孩子”一起“倒掉”


《“十三五”国家信息规划》提到,到2020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信息化能力跻身国际前列,其中区块链技术首次被列入了《国家信息化规划》。


规划》中写道:


十三五”时期,全球信息化发展面临的环境、条件和内涵正发生深刻变化。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增长乏力,全球贸易持续低迷,劳动人口数量增长放缓,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局部地区地缘博弈更加激烈,全球性问题和挑战不断增加,人类社会对信息化发展的迫切需求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同时,全球信息化进入全面渗透、跨界融合、加速创新、引领发展的新阶段。信息技术创新代际周期大幅缩短,创新活力、集聚效应和应用潜能裂变式释放,更快速度、更广范围、更深程度地引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深度学习、区块链、生物基因工程等新技术驱动网络空间从人人互联向万物互联演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将无处不在。现实世界和数字世界日益交汇融合,全球治理体系面临深刻变革。全球经济体普遍把加快信息技术创新、最大程度释放数字红利,作为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增长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深化结构性改革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引擎。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于速度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关键节点,面临传统要素优势减弱和国际竞争加剧双重压力,面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多重挑战,面临全球新一轮科技产业革命与我国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历史交汇,亟需发挥信息化覆盖面广、渗透性强、带动作用明显的优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从供给侧看,推动信息化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需求;从需求侧看,推动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创新数据驱动型的生产和消费模式,有利于促进消费者深度参与,不断激发新的需求。


同时,我国信息化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主要是:技术产业生态系统不完善,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成为最大软肋和隐患;互联网普及速度放缓,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针对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信息服务供给薄弱,数字鸿沟有扩大风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水平不高,政务服务创新不能满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制约数字红利释放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与先进信息生产力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还不健全;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发展滞后,网络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地方和部门网络安全风险意识淡薄,网络空间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综合研判,“十三五”时期是信息化引领全面创新、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国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成长为全球互联网引领者的关键窗口期,是信息技术从跟跑并跑到并跑领跑、抢占战略制高点的激烈竞逐期,也是信息化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新旧动能充分释放的协同迸发期。必须认清形势,树立全球视野,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忧患意识,加强统筹谋划,着力补齐短板,主动顺应和引领新一轮信息革命浪潮,务求在未来五到十年取得重大突破、重大进展和重大成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信息化发展新局面。


……


(一)构建现代信息技术和产业生态体系。


打造自主先进的技术体系。制定网络强国战略工程实施纲要,以系统思维构建新一代网络技术体系、云计算体系、安全技术体系以及高端制造装备技术体系,协同攻关高端芯片、核心器件、光通信器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关键网络设备、高端服务器、安全防护产品等关键软硬件设备,建设战略清晰、技术先进、产业领先、安全可靠的网络强国。统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强化战略性前沿技术超前布局。立足国情,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和国民经济主要领域,坚持战略导向、前沿导向和安全导向,重点突破信息化领域基础技术、通用技术以及非对称技术,超前布局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加强量子通信、未来网络、类脑计算、人工智能、全息显示、虚拟现实、大数据认知分析、新型非易失性存储、无人驾驶交通工具、区块链、基因编辑等新技术基础研发和前沿布局,构筑新赛场先发主导优势。加快构建智能穿戴设备、高级机器人、智能汽车等新兴智能终端产业体系和政策环境。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


不仅如此,而且亦有地方政府也开始有所行动。在2016年底,作为国内对区块链研究走在最前沿的贵州省发布了《贵阳区块链发展和应用》白皮书,在白皮书中提出了主权区块链的概念。


在这个概念中,主权区块链同其它区块链一样,具有点对点、不可篡改、可信任和价值转移的特点。但不同的是,主权区块链增加了国家主权、政府监管、技术干预、非完全去中心化等注入有主权意志的特性。主权区块链概念中,最重要的几点在于:主权框架、包容的共识算法和规则体系、法律框架下的自动化规则,以及链上链下数据的融合。


例如:政务链已同国内财税的领先企业、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电子发票和税收代征系统运营商瞄财网达成战略合作,把社会化代收税、电子发票等财税核心业务集成到政务链上,利用政务链可监管、可追溯、票据易于流转、防篡改、高并发,以及外部接口等优势,在不增加各部门改造成本的前提下,从电子发票生成的源头做起,直至流转结束,企业客户在简化流程、方便使用的同时,也同步进行了报税流程,而税务机关也可即时监控每张电子发票的来路去向,公众也能查询每张票据的真伪,使整个税务票据业务简易化、便捷化、透明化,对发票乱象起到了很好的抑制作用。


区块链最大特点是去中心化,这在一定程度对政府的监管职能提出了挑战。但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政府的监管能力有可能会变得更加强大,比如国家央行通过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发行智能货币,并通过智能合约来控制。


通过分布式账本,央行就可以清楚地控制每一分钱的流向,因而方便制定适时的货币政策。通过这样的方式,反腐败、反洗钱等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所以,恰当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增强政府的监管力量。


正所谓同样的“一把刀”,它可以用来杀人,也可以用来救人。区块链技术也能用在监管领域,也能变身用于针对、打压灰色交易或地下经济。 



从全球角度看区块链和ICO监管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认定以太坊代币The DAO属于证券发行方需要依法办理证券发行的登记,同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批准LedgerX与以加密币市场挂钩的期权和衍生品提供清算服务。


中国认定ICO属于非法公开融资。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推出了沙盒机制Sandbox,只要任何在法律规定的受保护中注册的金融科技公司,在事先报备的情况下,允许从事和目前法律法规有所冲突的业务,并且及时以后被官方终止相关业务,也不会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通过这种沙盒的机制,新加坡政府能够在可控范围内鼓励企业进行各种区块链的金融创新。


日本的态度更加积极,日本内阁投票通过比特币和数字货币均视为数字等价货币,承认比特币是一种合法的支付方式。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宣布将如何对数字货币,比如比特币,以太币进行监管。韩国加大监管力度,对于洗钱非法融资和其他数字货币非法交易进行调查。


印度政府委员会宣布支持监管比特币成立专门的任务组,创建监管框架计划短期内全面完成比特币的合法化。


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将数字货币交易所纳入澳大利亚交易数据分析中心监管,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心里证券交易所等均在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交易的测试。


英国政府率先发布了长达88页的《分布式账本技术:超越区块链》的白皮书,同时积极评估区块链技术的潜力,考虑它将用于减少金融欺诈降低成本的领域。


尽管我国的行政机关对比特币的使用持谨慎态度,但对区块链资产却持开放态度,在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在否定比特币的货币属性的同时,认同比特币作为一种可以交易的虚拟商品的存在。





·The End ·


文 | 荣格财经编辑部 主笔屈公子

图 | Pixabay.com

版权归著作人。

本文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任何投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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