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范混战真正大戏开演,正确的观影指南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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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楼记
一
原本以为,随着冰冰态度端正地认领8个亿的巨额补税款和罚款,小崔和她以及冯小刚们之间因“私人恩怨”而开撕的大戏,会落下帷幕。
没想到,真正的大戏,才正式上演。
在税务部门发布处罚公告、冰冰发表那封据说被小学语文老师认定是语病丛生的道歉信后,小崔继续爆料,声称自举报以来,自己面临着各方威胁,矛头首先指向上海某区经侦大队某领导。
据其指控,该领导的儿子,与快鹿集团实际控制人施某合谋非法集资卷款潜逃,该领导不但在该案中徇私舞弊,还介入了范案的调查,通过清查小崔的公司向他发出威胁施加压力。
同时,小崔还公开举报北京某派出所的警员“消极应对”他的几宗报案。
按照他的描述,自阴阳合同事件爆发以来,由于他的行动触动了“一窝人”的根本利益,自己处于十面埋伏之中,险象环生。
而且这个危险,主要来自权力。
二
如果小崔新近的爆料属实,那么其性质,和他之前对冯范他们的爆料,已经不同:
之前的爆料,虽然涉及税务问题需要权力介入,但那是个人对个人的对峙;而今的爆料,针对的就是权力,按照国情,肯定是场更大的战役,其结果更关乎社会公平。
而且,假如属实,在范案之中,仅仅是一名财务人员因为毁损财务资料而面临刑事指控的状况,可能会发生改变。
因为谁都知道,这年头,如此自动自觉的“舍身护主”,实属罕见,背后有没有权力的“选择性执法”从而放过真正主角的猫腻,不好说。
所以,大戏才正式开始。
说大戏才正式开始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小崔也终于面临实质的“反指控”,而且这个反指控,来自他的死敌、打击能力更加强大更加精准的方舟子。
针对小崔的新爆料,方舟子依据工商登记信息和新闻报道,指出小崔和施某之间,本就是关系密切的商业伙伴,冰冰的阴阳合同,就发生在他们共同投资的一部电影里。
按照其他人士的解读,崔范混战的真相是:在施某畏罪潜逃之后,小崔和施某共同投资的电影由某著名影视公司接盘,小崔的利益化为乌有,于是借口十几年前的《手机》一事发难,接连扔出重磅炸弹。
言下之意就是:如今我们看到的这场混战,不过是一场分赃不均导致的贼喊捉贼。
解读者还作出崔施二人“共同洗钱”的猜测。
假如双方的最新指控都属实,那么互有伤亡的结局在所难免;这场大戏,绝对比荧幕上的电影更精彩。
三
自小崔开炮以来,我对如何看待事件的主张,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围观改变中国。
这句话的含义有两个。
第一个是,由于当事人都是公众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有着很大的影响力,事关社会规则的建立与完善,公众应保持关注。
第二,这个关注,应当是“围观”,就是说,当作就是在观看一部在现实中上演的大戏,可以有自己的喜恶,也可以入戏,不过要切记我们的身份,终究是“观众”,所以我们的评价,要“多依据剧情,少依据人物”。
第一点不用多说,第二点则要好好讲一讲。
为什么我们的评价,要“多依据剧情,少依据人物”?
因为现实之中的大戏,与荧幕上不同:荧幕上的戏,剧本是写好的,坏人好人是分配好的,黑白是区分开的,结局是注定的;而现实中的戏,剧本未定,好人和坏人难分,黑与白混杂,你只能确定已经确定的,那些尚未确定的,对你而言就是一个个的问号。
“多依据剧情,少依据人物”的通俗说法,就是可以屁股决定脑袋,但千万不要屁股取代脑袋。
搞不明白这个道理的观众,就会方寸大乱应对失措,还要时不时被啪啪打脸。
四
比如,冰冰的粉丝肯定是爱护偶像心切,可再心切,他们也不知道她的抽屉和保险箱里究竟藏着什么,对不对?
对真相一无所知,却仅仅因为喜欢和崇拜,一看到偶像被人抨击举报,就义无反顾地为之鸣冤叫屈,同时对举报者发动猛烈攻击,甚至像那个面对同胞时狼性超越所有战狼的前空军飞行员徐某一样,声称小崔是疯狗并号召大家见而诛之,那不是屁股取代脑袋是什么?
同理,小崔的粉丝,一向都认定他是反转基因的旗手和英雄,是敢于发声揭露黑暗的悲情斗士,于是就理所当然地认定他讲的都属实说的都有理,理所当然地认定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公心”,对他的回击则都是阴险的污蔑抹黑,也是屁股取代了脑袋。
这样的围观,就是为了凑热闹,不是了为让我们所处的社会的规则变得更合理。
那么,如何才不是屁股取代脑袋?
那就是不管你撑哪一方,都建立在一定的依据之上,既有论点,也有论据,而不是单纯的“看阵营”。
五
“只看阵营,不看观点”的问题,在能够实时、便利地表达意见的社交媒体发达的环境下,成为当今中国舆论场中一个突出问题。
在诸多热点事件中,我们常常看到,事件刚发生,观众已经自动自觉地按照各自的位置分裂成不同阵营,带着预设结论披甲上阵,针锋相对短兵相接,打得不可开交。
成为武器的,则是阴谋论、动机猜测和人身攻击,口水横飞一地鸡毛,理性的反思总结则鲜能一见,呈现出乌合之众的典型特征。
比如小崔当初刚捅出阴阳合同,指控他是一枚帮政府收割富人的棋子的阴谋论,就立马出笼。
说这个指控是阴谋论,不是说就铁定没这种可能,而是说任何指控,都必须建立在一定依据之上,而不是靠天马行空的猜想。
又比如事件一爆发,税务部门的结论还未作出,批范的人士就祭出了“戏子误国论”,咬牙切齿地说娱乐圈就没一个好人,脱离事件本身进行渲染,企图以人论事,而不是以事论人。
六
屁股取代脑袋的“以人论事”,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追星行为,是独立思考能力缺失的产物,它驱动下的行为模式是:无论是支持或反对,都必须决绝,而决绝的支持或反对,取决于人而不是事。
这显然已经背离了“围观”的本意,是情绪绑架理智,与公民社会应有的样子不符。
公民社会不是没有情绪,而是情绪不该强大到绑架理智。
在公民社会,评判事件的首要标准是规则,而不是当事人的背景、品德、动机,这些都应该排在规则之后。
应用这条法则,如果你不是当事人,那么一切就简单了:拒绝与你支持的对象捆绑,哪一个主张有实锤就支持而不管它来自哪一方,反之则反之。
而对于互相揭发出来的的问题,也别带着什么倾向,一视同仁,通通主张交给法律去仲裁。
唯有如此,这个社会在规则的建立上,才可能有进步。
如果规则本身就不合理,怎么办?如果当事人就是要践踏规则胡来,或者仲裁者就是要践踏规则偏袒,又怎么办?
用理性的围观,推动规则变得合理,以及迫使他们不敢胡来不敢偏袒。
如果理性的围观不起作用,什么也改变不了,怎么办?
很简单,如果连理性的围观都不起作用,那煽情更没卵用。
因此,在真正的大戏开演之际,让我们带着正确的观影指南,把屁股从脖子上取下来,一起围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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